工商局紅盾護農運動實施方案
(三)要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在對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要依法對大、要案件進行跟蹤查處。對已發生的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案件,要抓緊查辦,盡快結案。對久拖不決的案件,將依照局有關規定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嚴禁以罰代刑。各分局及相關科室要進一步完善案件查處和上報制度,對案值在5000元、罰款在1000元以上的農資案件,要及時上報局市管科。
(四)抓好“三個結合”。一是把“紅盾打假護農行動”與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相結合;二是把“紅盾打假護農行動”與創建“誠信市潮和“誠信經營戶”活動相結合;三是把“紅盾打假護農行動”與開展打擊合同欺詐專項執法行動相結合,加大合同監管和整治力度,確保交易安全。通過這次行動,在全市逐步建立起農資市場科學監管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調動社會各階層特別是農民群眾和農資經營者的參與積極性,使紅盾打假護農行動深入農村,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穩定。
(五)各分局及相關科室在“紅盾打假護農行動”中要抓好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和信息交流與上報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落到實處。局督查組將在行動的各個階段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各分局及相關科室要按照盛市局的要求及時上報各個階段的行動情況、按時上報總結和統計報表,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大要案件要及時上報。局市管科負責聯系協調其他部門及各科室相關情況的收集、整理及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