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3.要按照國家標準《農村防火規范》和地方標準《城鄉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的要求,督促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要定人、定時、定量、定責對轄區單位、場所和村(居)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并督促整改。
4.要全面推進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創建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創建任務。要督促每個社區落實1名消防安全督導員,每個小區、每棟高層建筑落實1名消防安全員,每月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及時督導整改火災隱患。
四、集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百日攻堅戰
(一)工作重點
1.結合全市“安全生產月”部署,啟動“消防平安使者”計劃,深化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全面開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實現“人人受到宣傳教育、人人增強防范意識、人人掌握基本常識”的目標。
2.主動引導新聞媒體對“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進行宣傳報道,適時發布階段性成果,形成電視、報刊、廣播和網絡多管齊下的立體宣傳態勢,大力提升公眾消防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1.各地要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廣泛宣講消防法律法規、逃生自救和防火、滅火常識,并保持常態。每個鎮鄉(街道)、社區(村居)和單位設置消防宣傳牌、櫥窗或宣傳欄不少于2塊。各地每月組織單位開展逃生疏散演練、火災警示教育活動不少于1次,每月組織到駐地每個消防隊站參觀體驗人數不少于1000人。暑假前,組織學校開展專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不少于1次。
2.行動期間,各地要在媒體開設百日攻堅行動宣傳專欄,每月刊(播)發新聞不少于8次,在中央媒體(播)發新聞不少于1次,市級媒體不少于2次;要利用廣播、電視和樓宇視頻、“119信息在線”等陣地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廣告片或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性宣傳不少于3次;要在媒體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曝光一批違法單位、個人和火災隱患,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3.要全面開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培訓,確保50%以上人員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要強化特種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對電工、電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要依托當地行政學院、黨校,對地方各級政府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不少于1次。全面開展保安消防安全培訓,提升保安隊伍開展消防檢查的能力水平。
五、集中開展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百日攻堅戰
(一)工作重點全面加強公安消防部隊、多種形式消防隊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著力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快高層建筑外置升降逃生艙建設,全面實施社區家庭自救安全包計劃,加大高層建筑消防應急救援裝備建設。
(二)工作措施
1.公安消防部隊和多種形式消防隊要加強轄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點單位,特別是對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場所及其他火災高危建筑(單位)的“六熟悉”。要加強技戰術訓練,組織多種形式消防隊骨干人員進行1次以上集訓。
2.公安消防部隊、多種形式消防隊和綜合應急救援隊要強化器材裝備應用,制定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積極開展實戰演練。各地應急救援隊伍要針對轄區主要災害事故開展1-2次綜合應急救援演練,切實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3.要推動歷史文化名鎮、全國和市級重點鎮、建成區面積超過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萬人以上的鄉鎮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的鄉鎮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
4.要全面加強高層建筑火災撲救裝備建設。各區縣(自治縣)要在年內至少配備一臺舉高消防車,不斷優化消防裝備結構性能。要開展高層建筑外置升降逃生艙建設試點,推廣使用社區家庭自救安全包,不斷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感和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務必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結合轄區實際,建立執行有力的領導機構,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并逐級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層層簽訂責任書,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責任部門要堅決落實。對工作不到位、任務不落實、整治不徹底,進而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領導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二)認真履職,網格搜排。
此次行動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由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全面組織實施,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協調配合。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充分發動行業部門、鎮街社區和社會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各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行業實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認真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斷改善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條件,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