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處開展行風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1、自查自評。處機關各科室和各路政大隊要按照今年的工作目標任務,對行風建設的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寫出書面總結。
2、問卷測評和工作考核。11月底將考核結果、人大政協視察評議結果、聽證質詢評議結果、單位互評結果和基層評議結果報市處,12月10日前報市行風辦。
3、召開全市養護系統行風建設總結表彰大會,動員和部署~年行風建設工作。對活動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全市評先進個人14人,給予一定獎勵,基層單位評選前三名,第一名獎勵2萬元,第二名獎勵1萬元,第三名獎勵5000元。對不達標單位扣養護經費1萬元。對開展活動不積極,效果不明顯,未能進入先進行列,出現違紀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不得參加全年任何評先評優。
六、監督檢查
年底,市公路管理處將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對行風建設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全年還將配合市糾風辦或公路處路政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凡在明察暗訪中被查出有“違規”和“公路三亂”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凡被新聞單位曝光,查證屬實,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執法當事人紀律處分,直至調離工作崗位,并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各單位也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該項活動順利開展,取得明顯實效。
七、檢查內容,考核標準見下表。
首問負責制
為方便群眾辦事,提高機關和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特制定首問負責制如下:
一、群眾來交通部門或所屬單位辦事,接受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負責人。
二、首問負責人要熱情接待來辦事的群眾,不可不理不采或借故推拖。屬不能辦理的要明確告知來者。
三、屬
首問責任人所在部門職責范圍的事,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向當事人解釋清楚有關辦理事項、程序、需補交或攜帶的材料等。
四、不屬于首問責任人所在部門(單位)職責范圍的事,首問責任人要負責介紹或引導來辦事的群眾到承辦的部門,并交由承辦單位的領導或經辦人員,該部門的領導或經辦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五、屬于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責任人不清楚承辦的單位,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有關領導處理;辦理事項不屬于交通部門管理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向來者解釋清楚。
六、屬電話咨詢或舉報的,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將反映的事項、來電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登記在冊,介紹或引導其到相關部門辦理。
一次性告知制度
為改善管理,加強服務進一步便民利民,樹立交通部門新形象,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如下:
一、到機關各部門辦理各項業務工作的,如來者的手續不完
整?html> /> --> ; 二、各窗口單位在辦理證、照、表、卡、票及執收、執罰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