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實施方案_滿洲里口岸
根據《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關于在全國口岸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委、自治區口岸辦關于在全區口岸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滿洲里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深入開展,結合滿洲里口岸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指導思想是按照上級黨委、政府及口岸部門的總體部署,以建設“安全、高效、廉潔、和諧”的口岸為目標,以“優化通關環境、優化口岸服務,優化協作配合、深化廉政共建”為主線,以共建活動為抓手,形成“自建為基礎、自建帶共建、共建促自建”的活動新格局。通過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使滿洲里口岸文明程度進一步提升,并涌現出一批共建文明口岸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輻射作用,帶動口岸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以此推動口岸各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在共建活動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分級管理原則。滿洲里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分兩個層面組織推進。市文明辦和口岸外事系統黨工委制定全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方案和考核評比表彰辦法,并組織實施一年一度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評比表彰和督促檢查工作。各共建單位根據全市口岸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方案,負責制定本部門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活動方案、組織實施口岸共建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推進等工作。活動方案報市共建文明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堅持共建與自建相結合原則。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要與各單位自建活動相結合,要把這項活動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在抓好自建工作同時,積極參與共建活動,精心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廉政共建等專項活動,建立長效共建機制,不斷深化文明口岸共建活動的內涵。
(三)堅持立足口岸通關搞共建原則。共建活動要緊緊圍繞口岸“大通關”這一工作大局,在口岸外事系統廣大干部職工中牢固樹立服務于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意識,塑造良好的口岸形象,為滿洲里口岸“大通關”工作營造出良好的開放環境。
(四)堅持注重長效建設原則。各單位要將共建活動作為口岸日常工作中一項長期重要工作來抓,明確日常工作職責,制定日常工作規范,在實現口岸共建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上下功夫,不斷適應口岸大通關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共建對象和主要內容
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參與對象主要是我市各口岸區域內的管理機構、口岸檢查檢驗單位、口岸運營管理和服務單位及口岸其他相關單位。(具體名單附后)
共建活動主要圍繞“八個建設”來開展,這也將成為日常監督和測評的重要依據:
一是協作建設。加大口岸相關單位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增進口岸各相關單位間的相互了解和支持配合,充分發揮口岸單位工作合力,處理好口岸相關事務。
二是效率建設。積極參與大通關建設,根據口岸通關特點和單位業務實際,推進口岸通關模式改革創新和口岸通關技術手段科技創新,優化口岸通關流程、提高口岸通關效率、降低口岸通關成本。
三是服務建設。口岸各相關單位要明示服務承諾,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切實推行“六制”,即:執法公示制,政務公開制,服務承諾制,監督投訴制,稅費公開制和首問負責制;各種配套制度的監督確保措施完善,完善通關措施,提高公正執法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口岸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服務。
四是陽光建設。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加大推進口岸單位政策信息公開力度,增強執法和服務的透明度,確保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舉報投訴渠道暢通。
五是法制建設。加強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和清理工作,建立執法監督體系,切實形成口岸管理工作過程中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進一步提高口岸執法、服務的規范化水平。
六是安全建設。深化安全工作意識,制定安全工作規范,完善安全工作配套設施,建立健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切實保障服務對象、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七是廉政建設。積極開展口岸相關單位之間的廉政共建活動,推進口岸單位廉政建設,加大行風整治力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樹立良好口岸行業風氣。
八是文化建設。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建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職工業余文化體育活動,增強口岸干部職工隊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三、考評方式和表彰獎勵
(一)考評方式。考核分為日常監督抽查和年終測評兩部分組成,由滿洲里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在年終行風民主測評活動中按照“口岸聯檢聯運部門”、“口岸服務及相關部門”兩個層面,以發放“民主測評表”、“部門互評表”及“行風情況調查問卷”為主要活動方式。
“民主測評表”主要針對協調配合、通關效率、優質服務、政務公開、廉潔自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