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開展“三資”清理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x紀發[]22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加強我鎮農村“三資”的監管,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經鎮黨委研究,在全鎮開展以農村集體資金為重點的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登記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立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為目標,在全面摸清“三資”底數的基礎上,著力構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工作新機制,實現全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全覆蓋,保證農村集體“三資”存量科學使用、保值增值,為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處分權不變與占有權、使用權依法流轉相結合的原則。村(居)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代表集體對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所有的“三資”行使所有權和處分權,其占有權和使用權依法流轉,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二)堅持全面清理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自查登記與清理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村組集體“三資”進行全面清查建檔。清理工作結束后,各村按規定將村組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公開,資產、資源變動情況定期公示。村級財務支出自覺接受村民主理財小組監督、審核;資產、資源的處置及工程項目建設實行全程公開。代理服務中心依法對轄區內村級“三資”實行監管代理。
(三)堅持依法依規與實事求是相結合的原則。集體“三資”的清理工作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在具體方法上要堅持從當地實際出發,選擇方便群眾、簡便高效的辦法開展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主要任務
通過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登記,進一步澄清農村集體“三資”底數,建立健全“三資”管理臺賬、健全完善“三資”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管到位的管理體制,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保值增值,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通過試點村集體“三資”清理登記,進一步規范監管措施,形成長效機制,促進全市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二)具體工作目標:
1、通過清理,全面摸清村(組)集體所有的“三資”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情況,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通過依法界定所有權,核實集體所有的“三資”總額,理順產權關系,維護集體和農民合法權益。
3、通過建立登記臺賬,把集體所有的資產資源全部納入管理范圍,及時反映開發利用和處置情況。
4、通過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推行委托代理服務,切實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管理和監督。
四、組織領導
根據市、縣、鎮關于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登記工作總體安排,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為加強組織領導,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甸陽鎮開展集體“三資”清理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 黨委副書記、鎮長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 員: 紀委委員、農經站站長
農經站工作人員
農經站工作人員
農經站工作人員
農經站工作人員
紀委委員、紀檢專干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農經站,由任辦公室主任,、為辦公室成員。
五、清理登記范圍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