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四、主要措施
(一)開展文明交通教育。區文明辦和公安交管部門將組織力量深入機關、學校、企業、社區等基層單位,采取專題講座、征文、演講、座談討論、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文明交通知識教育培訓,使廣大公民增強“關愛生命、文明出行”意識,明確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交通行為習慣。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對機動車駕駛人、中小學生和農民群眾等重點群體的教育力度,將文明交通常識教育納入駕校培訓及記滿12分駕駛人再培訓內容。與交通運輸部門密切溝通協作,加強營運駕駛人安全行車責任意識教育,落實違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報制度。要商請教育行政部門,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綱要》的貫徹落實,全面推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聯系卡制度,推進交通安全“進學!被顒印R陶垊趧颖U喜块T,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勞務市場、建筑工地等外來務工人員集聚場所,開展交通安全巡講活動。整合各類資源,大力開展安全常識普及等公益宣傳活動。要發揮、駕駛員協會、車友會、汽車俱樂部、汽車安全組織等團體和組織的作用,對私家車駕駛人進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導。依托全市共享數據庫建設,進一步完善“違法系統”的錄入、處理、交換、傳遞和監管功能,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管理的后續教育功能。要綜合運用多種警告教育手段,對交通違法行為通過抄告單位、組織看教育片、參與協勤、公開曝光等多種方法,教育警示當事人,增強執法的社會效果。
。ǘ┩晟平煌ü芾碓O施。持續推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的深入開展,實施“暢通工程”,公安交通與城建、交通運輸部門密切合作,認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為文明出行創造良好道路通行條件。一是加強交通設施建設。清理影響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障礙物,整修不符合標準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改造設計、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對交通流量大、行人過街困難的,建議政府規劃增設天橋、地道等過街設施,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通行權利。完善道路安全防護設施以及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對一些交通安全隱患比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設施。貫徹《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國家標準和《行人過街信號控制設置規范》、《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行業標準,規范道路信號設置和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管理,解決道路擁堵問題。對涉及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等交通管理設施不齊全、不規范的,及時上報上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進行調整完善。對同一路段相鄰人行橫道信號燈實行聯動控制。在雙向六車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劃行人二次過街等待區、非機動車左轉等待區,在無信號燈但人流量較大的人行橫道設置黃閃警示燈、減速、停車讓行等標志標線,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行為,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安全。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爭取財政和發改部門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學設置電子監控設備,規范使用非現場執法裝備,提高科技應用與管理水平。本著“架構合理,平臺先進,功能實用,注重產出”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支隊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努力實現城市主要路口信號燈管控率達到90%以上,城區主干道行人過街設施的平均距離不超過300米,路口渠化率達95%以上,學校周邊安全設施設置率達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