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夏季攻堅”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水利系統)
為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于印發xx省安全生產“夏季攻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電〔〕8號)要求,自4月至8月,在全省水利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夏季攻堅”專項整治活動,并結合全省水利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省水利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夏季攻堅”專項整治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利部、省委、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促進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項目法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全面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狠抓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和安全監管,嚴肅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減少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確保全省水利系統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二、整治范圍
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和項目法人、場所和設施。重點是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水利(漁業、水文)工程施工、水庫水電站大壩、度汛工程、農村水電、水文檢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科研與檢驗、漁業生產等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在汛前水利安全生產檢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發現問題較多和近年來安全生產非法違規行為。
三、重點內容
(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項目法人貫徹落實省水利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今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安排,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主體責任,汛前水利安全生產檢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等工作。
(二)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項目法人安全管理情況。主要檢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貫徹落實;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各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車輛船舶、特種設備和消防安全管理;職工(包括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勞動保護用品配備使用;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安全事故查處與責任追究等。
(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情況。
1.水利(漁業、水文)工程建設。重點是加強水利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主要檢查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責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證書;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嚴防違章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執行水利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設備、施工機械、模板、腳手架和油庫、炸藥庫、倉庫、施工生活區等的安全防范措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小水電站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施工安全等。
2.水利工程運行。以水庫安全為重點。主要檢查各類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落實以及明確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和管理單位責任人;嚴格按照安全調度運用規程運行;水庫蓄水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大壩、溢洪道、啟閉設備、穿壩建筑物、軟硬結合部等工作狀況;各類安全監測設施運用狀況;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管護人員和日常巡查;閘門啟閉設備等水利工程永久設備使用和維護等。
3.農村水電。主要檢查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主體責任落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農村水電企業各類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兩票三制”貫徹執行;已建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年檢和隱患整改;違規水電站清查和整改;農村水電供電區安全供電和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等。
4.水文檢測。以水上、高空和水文野外作業為重點。主要檢查水文測船定期檢查、維修和消防救生設備、堵漏器材配備;流量測驗纜道設施(塔架)安全;涉水作業安全防護和救生器具穿戴;危險化學品保管使用;水文測驗危險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文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等。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主要檢查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情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山地災害、水災、火災和有毒氣體的監測與防治等。
6.水利科研與檢驗。主要檢查水利試驗廳(室)、冷庫和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實驗設備使用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