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學年新聞專業實習報告
二月末的一天,我接到一個熱線電話,一個女的在電話里泣不成聲,哭哭啼啼地說林州市某派出所包庇當地一鐵礦的礦主,任由他們非法采礦,接到群眾舉報后也遲遲不做處理。現在非法采礦者已經把礦井挖到了當地居民的房子底下,他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飲用水也遭嚴重污染。由于怕當地居民向林州市政府反映,當地派出所已經限制了他們的人身自由。我聽了她的話后對她很是同情,同情弱者戰勝邪惡的正義感油然而生,再加上事情發生在紅旗渠精神的發源地林州,我天真地認為自己有責任有義務幫助勤勞勇敢的林州人民解決困難。接下來的兩個小時內,又有兩個人打來熱線電話,反映的也是同樣的情況。
我滿腔義憤,馬上向我的實習老師反映了這一情況,并強烈要求她派地方記者站的記者前去調查。老師聽了我的描述后告訴我,三個人接連打來電話本身就值得懷疑,更何況是口徑一致,這絕對不是巧合,有可能是事先安排好的。我當時死活不聽,一直在她耳邊念叨,還向她描述電話里的哭聲有多凄慘。老師無奈,只能答應我派記者前去調查:“就當讓你長長見識”。我飛快地寫了一篇新聞線索提要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了安陽記者站站長,希望他能夠為“受害者”提供幫助。
第二天下午,安陽記者站的秦站長把調查結果告訴了我:當地為發展經濟開采鐵礦,鐵礦手續齊全而且合法,至于給當地居民造成的影響,礦上早就進行了賠償,只是有幾戶村民對礦主不滿,不斷到礦上鬧事。至于往報社打電話所謂的“反映情況”,純屬無事生非,顛倒黑白。我那時口瞪口呆,才徹底明白了自己的幼稚。
所以,在新聞實踐中,事實才是第一位的,在新聞事實面前,個人的主觀感情只會降低你評判是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