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系社會學學生暑期實習報告
關于法治——法治與民主幾乎是孿生的,但市民現實精神中的法治觀念卻相對淡薄;然而,法治原則對于城市的管理和市民精神的成熟不可或缺。在實踐中,城建隊伍對此予以了持續的引導。執法難,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個普遍難題。如何破題?首先,依據法律法規嘗試建立和細化城市管理的規章制度。幾年來,先后制定了地方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暫行辦法》、《除“四害”管理暫行規定》、《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文件,使城市管理有規可循,大體規范。其次,堅持依法行政和文明執法。工作中的教訓告訴我們,依法行政才有力量,依法行政才見實效,依法行政才會避免“欲速則不達”,依法行政才能走向積極互動。我們在全市城管執法隊伍中開展“城市管理形象年”活動,同時全面規范執法行為,積極倡導徒步執法,不沒收攤擔貨物、不隨意罰款。XX年,城區罰款額下降了80。同時,還及時引入了執法監察的機制。由此,扼制了一度出現的簡單執法、野蠻執法所導致的損害市民尊嚴、侵害市民利益的現象,使市民權益得到了尊重和保護。依法執法與遵章守法,開始走向了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良性互動。最后,不放棄嚴管重罰。如幾年來,通過司法、行政手段先后強行拆除了一批違規違法建筑。做到懲治一處、震動一片、處罰一個、教育一批,遵從和敬畏法治權威的狀況明顯增強。
4、文化意識
市民文化意識指居民對精神生產、精神成果和精神生活,參與和追求的理念與傾向。精致文化的非神圣化和平民化是伴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而出現的,尤其在現代城市得到了普遍體現。在暑期實踐中,我們感到文化意識是現實的市民精神中內生能力最強和最具活力的部分,也表現為精神觸摸最為顯然的現象。我們甚至一度認為在市民精神的張揚中,文化意識可以自生自發、無需大的作為;然而,持續性的實踐仍然表明了,對文化意識的導向與提升總是不可或缺的。
衡東既是一座歷史古城,又是一座快速擴容的新興城市。現代市民精神的生成和孕育還只是初具雛形,在這一博大豐富的精神領域,我們還需要有近乎無限的克己、付出、智慧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