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實習心得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面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圣的訴訟,原來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三、訴訟的主持者。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后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既然法官正確的認定事實,并且依法判決,那么同樣的法律事實又為什么還會有不同的判決呢?因為不同的律師或者不同的當事人會有不同的訴訟請求。法官是根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結合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的。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三者任何一個有所不同,都將可能導致最后判決的不同。
其實法官也不是想像中那么難當。為什么?因為,法官并不必要讓每一個判決都是絕對公平的。
法官判決還不必要公平?對!公正就行。正如上文所述,拋開人為的因素,一個判決是由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決定的。法官只需要公正審理、公正判決就可以了。只要做到了這一點,判決不是應該有的公平,也是合法合理的。也就是說,法官往往也不需要刻意還原每一個審判最應該有的判決。法官只要讓判決符合法律事實,符合法律條文,并且與訴訟請求相對應就可以了。
至于判決是否符合事實上的公平,法官往往也是身不由己。
由于從小受從事法律工作的父親的影響,我對于法官有一種特別的感情,對于法官的認識,我用一句話表達:一個正直之人,不僅是謹守法律之人,也不僅僅是忠實法律之人,我們不常說所謂"謹守法律的"法官,而只是談"正直的法官";因為,一位謹守法律的法官本應如此而且只有如此,也本是一位正直的法官。只有本應該去從事法官職業的人,自己才苛刻地意識到:法官不是正義的奴仆,而僅僅是法的安定性的侍者。
四、訴訟的關鍵者。
訴訟的關鍵在于律師,律師的關鍵在于斗法也斗謀。
律師不但應該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還應該具備出色的謀略。怎么說呢?業務素質不好的律師非常容易糊里糊涂的就輸掉了官司,所以也就不必多說這一點了。
具備了好的業務素質,為什么還必須具備出色的謀略呢?在此我們先拋棄人的因素,一個判決是由法律條文,法律事實與訴訟請求決定的。三者任何一個變化,都將可能導致最后判決的變化。那么,如何把握好三者的關系,從而讓最后的判決朝著我們設計的方向邁進呢?這就是需要謀略來解決的問題了。同樣的法律事實,著眼于不同的角度,就可以適用不同的法律條文;同樣,不同的訴訟請求,也會引導法官適用不同的法律條文,從而影響著判決的走向。 所以說,為了贏得訴訟,一個好的律師對于當事人來說,真可謂非常重要。
面對糾紛的時候,我們應該問問自己我們理想的判決是怎么樣的。為了取得我們理想的判決,面對這一系列的法律事實,我們應該把握好訴訟請求的切入點,以便適用有利于我們的法律條文,從而達到取得我們理想的判決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