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述職述廉公示報告(二)
(三)落實廉政責任,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一名有過市紀委機關工作經歷的干部,我高度重視本縣的黨風席政建設,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一是建立責任目標體系。把黨風席政建設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責任目標范圍,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細化為7個方面35項指標,明確到59名縣級領導,分解到全縣20個鎮和86個縣直部門,層層簽訂責任書,并嚴格兌現獎懲。近兩年有7個單位和22人被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有4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大力支持紀檢機關履行職責,盡力為他們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并提拔重用了一批紀檢監察干部。二是規范干部從政行為。組織干部深入學習中紀委xx屆二次全會精神,認真傳達貫徹《-XX年健全預防懲治腐敗體系工作規劃》,實施“五個”主題教育和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辦了廉政網和電視臺廉政報道專欄。XX年對縣直49個評議單位效能建沒進行督查,對3個鎮和3個縣直單位的11名黨政王要領導開展了述職述廉工作。制下發了黨政干部個人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嚴禁機關工作人員參與賭搏的若干規定、規范公務車輛管理的若干規定、實行午餐禁酒的規定等制度文件,較好地規范了從政行為。三是著力預防治理腐敗。深入治理紅包禮金,加強重點監督檢查,XX年各級領導干部主動上繳各類紅包禮金6萬元,退回、拒收23.7萬元。制訂出臺了財務監察工作意見,重點對醫保、農業開發、民政救災、低保等專項資金進行專項檢查,查出問題26個,收繳違紀金額49萬余元。規范接待行為,對鄉鎮和縣直部門采取“總量控制、超支罰款、責任追究”的辦法進行管理,嚴抓公款吃喝之風和公務用車。嚴厲懲處腐敗.XX年共查辦案件8o件。處分黨員干部76人,再中科級干部l7人,收繳違紀金額93.7萬元。
兩年來,我履行崗位職責做了一定工作,但與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還有不少差距。一是理論學習還不深入,自覺性和系統性不夠強政治理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抓發展的力度還不夠大,存在求穩怕亂思想,開拓創新力度不夠大,一些工作措施未落實到位,發展環境、社會治安等問題還沒從根本上解決好。三是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還欠嚴格,批評與自我批評力度不夠,與其他領導深入溝通交流不夠,班子的整體功能沒能得到充分發揮。四是執行廉政建沒有關規定還不夠嚴格,對下屬管理抓得不夠緊,出現了違法違紀問題:對吃喝風、賭搏風等查處不夠有力;在干部使用管理上還存在用人疏漏和失察現象,等等。
二、廉潔自律情況
我出生在冷水灘一個地道的貧苦農民家庭,可以說,是黨和人民把我從一名農家子弟培養成為一名縣級王要領導干部。對此,我一直心存感激,也深知廉潔問題對一名干部的成長至關重要,對一個地方的風氣影響極大。所以我不拿原則作交易,不把黨性作兒戲,堅持以一個黨員領導干部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一是牢固樹立廉政意識。我對中紀委xx屆二次全會等新形勢下反腐倡廉的論述,都認真進行了學習。平時,省、市紀委下發的各類文件,我也及時在常委會上進行學習傳達。特別是通過參加中央黨校和浦東干部學院兩次系統地學習.對自己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受益很大。二是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黨紀國法、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我在工作期間先后搬過3次家,有兩次逢一的生日,但沒有擺過一桌酒。平時用車、用電話標準按規定辦事,每年都交了三、五百元的私人用車油費。不接受帶有特殊意圖的請吃,下基層大部分在機關食堂就餐沒有在下屬單位報過出差費和下鄉補助。在提拔使用干部問題上,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在節日期間和平時交往中,一些同志送來的紅包禮金能退就退,不能退就上交。XX年以來,我共向縣紀委上交紅包禮金6.14萬元。我妻子生病到長沙住院,我雖然進行了嚴格保密,連我身邊的縣委辦工作人員都很少知道,但還是有極少數同志知道后.送了禮金和貴重藥品,除個別純屬于個人私交、禮尚往來外,我都予以拒收。實在拒收未成的,事后委托司機和縣委辦工作人員退還本人。我丈母娘去世后,有少數干部送了禮后來我也委托縣委辦的同志全部退還。三是嚴格管教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我對自己的小孩要求嚴格,小孩直靠自己發奮讀書,現已經從北大畢業.在外地工作。我沒有利用職權為親朋好友經商辦企業包工程批條子、打招呼,謀求特殊照顧;有幾次我發現有親戚打我的牌子攬工程、做生意,我都堅決干頇、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