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社模擬法庭活動策劃書
3.外聯部負責對外請求援助和拉取贊助補充活動經費;
宣傳方式:海報宣傳 宿舍宣傳 現場宣傳
我們為尊敬的贊助商做什么?
⑴.為贊助商發傳單,保證發到延大各宿舍
⑵.雅苑宿舍樓門前掛海報,為贊助商宣傳
⑶.活動現場為贊助者口頭宣傳,并將宣傳傳單發到現場觀眾手中
⑷.在校內為贊助商發傳單
⑸.其他可行方式
4.宣傳部負責本次活動的對外宣傳和本次活動經費預算:
模擬法庭經費預算如下
宣傳海報:2*4*20*=160元
水:20*1=20元
請柬:3*15=45元
復印: 50元
參演人員紀念證書:17*5=75元
法袍、律師袍清潔費:5*30=150元
其他費用:50元
共計 :559元
5.考核組負責排練期間考核和維護活動會場的秩序。
(二)活動流程
1.開庭時間:xx年11月29日晚7:00
2.開庭地點:校多功能廳
3.主辦:延安大學校團委 延安大學社團聯合會
承辦: 延安大學法學社
協辦: 延安中級人民法院
指導:徐增滿老師 劉向林老師
邀請嘉賓:延安中級人民法院相關領導,校團委,區法制辦,政法學院
相關老師,
現場人數:400人以上
4.主持人宣布活動開始
5.審理結束后,主持人請旁聽同學談談自己的感想;
6.請嘉賓,老師對本次活動作總結講評;
7.請到會領導與模擬法庭參演人員合影留念;
8.委員清理會場。 \
附:[案例]
特殊的離婚協議
林國珍與游成妹是一對半路夫妻,剛開始林國珍以及他前妻所留下來的三個子女和游成妹組成的家庭還算和諧,生活平平淡淡但日子還算安寧。后來林國珍及其子女與游成妹之間慢慢產生了矛盾,原因是林國珍子女認為游成妹貪財,控制其父林國珍的工資甚至家里的財產,據游成妹稱是因為林國珍的子女對她不孝,不愿支付她每月200元的生活費,由于她年齡越來越大,生活能力逐漸喪失,怕自己的生活最終沒有了依靠才提出管理林家財產的要求,游成妹與林家人越鬧越僵,最后,xx年2月1日林國正和游成妹達成離婚協議,這一切矛盾看似就要這么結束了,然而誰也沒有想到發生了后面的事情。
xx年8月13日早晨林國正騎自行車去郊外打礦泉水,不料在路上遭遇車禍身亡,距事發地交警對事故責任認定,由于林國正騎自行車未遵守交通規則,事故責任由林國正和肇事司機各付負一半。經法院調查肇事司機家庭情況困難根本無力對事故進行賠償,法院最終判決由司機所在公司賠償人民幣15萬元,然而當林國正的女兒林月領取父親的賠償金時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林月領取了賠償金剛走出交警大隊門口的時候遭到了搶劫,幸好周圍值班交警發現并及時制止才未能得逞,是誰如此大膽竟敢在執法部門眼皮底搶劫,誰料仔細一看此人不是別人正是林月的繼母游成妹。就在林國正遭遇車禍后游成妹求分的另國正林國正死亡賠償金屬于自己的部分,在遭到林家拒絕后她又多次來到交警大隊要求分的林國正的死亡賠償金,交警大隊工作人員告訴她因為她已經和林國正離婚,因此林國正的死亡賠償金的受益人應當是林國正的子女,游成妹無權受益。游成妹經過咨詢律師,一紙將肇事司機所在的運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6000元,理由是由于車禍導致自己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落后,而自己年事已高,無法自理生活。但運輸公司律師表示,公司已根據法院判決給予了林家賠償金15萬元,游成妹與林國正已離婚,婚姻關系不存在,因此公司與游成妹沒有法律責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