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付款三方協議
第十一條 爭議和解決
11.1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合同簽訂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
12.1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12.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間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時而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他條款應不受影響。
12.3未經三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12.4對于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協議中的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說明、解釋,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和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13.1本協議一式____份,正副本各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正副本執____份,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實施。
13.2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或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或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