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取回扣押車輛委托書(通用3篇)
委托取回扣押車輛委托書 篇1
平利縣交警大隊:
本人黃博,于20xx年10月23日在平利縣城關鎮迎賓大道與西大橋頭交叉路口時,駕駛的貨車未保持安全車速撞上正在行駛的摩托車,造成駕駛人吳永博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本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現本人自愿向貴隊繳納元保證金,請求將車輛取出。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10月23日
委托取回扣押車輛委托書 篇2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本人工繁忙,作能親不辦自x理相手續,特委托作為的我法代合理,人全權表代辦我相理事項關,委托對在辦人上理述項過程中所簽署的.事有文件關我,均以認予,并可承擔應相法律的責任。
委托限期:簽自字之起日至述上項辦完為事止。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取回扣押車輛委托書 篇3
南昌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
茲委托 作為委托人的全權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辦理 (號牌號碼)車輛識別代號為 的機動車的 業務,代理人在上述事項內所簽署的有關文件資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本委托書的有效期為日 至 年月不得轉委托。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被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代理單位經辦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