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質押借款協議書(精選3篇)
汽車質押借款協議書 篇1
甲方:(借款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借款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借款期不足天的按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XX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龍巖市長汀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汽車質押借款協議書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總計20xx年X月XX日V。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打入乙方在 開立的帳戶中,
帳戶號:
五、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權利價值 。
六、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
抵押期間,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抵押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擔保人清償。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應一次性償付甲方相應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付相應金額,乙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務,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得款項超過乙方債權部分,歸甲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務的,乙方繼續對甲方及其他擔保人行使追索權。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附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 《抵押情況聲明》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汽車質押借款協議書 篇3
甲方(賣方):
經辦人:
地址:
乙方(買方):
地址:
一、標的車輛狀況:
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制造商:
二、價款及支付方式:
總價款為人民幣
1、車價
本協議第五條第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簽協議時付定金 元,余款提車前付清。
3、按揭貸款( ):
(1)銀行同意對乙方貸款的,本協議生效,乙方簽協議時付首付款 元,銀行貸款到甲方帳上視為乙方付清全款;銀行不同意對乙方貸款的,本協議不生效。
(2)無論銀行是否同意貸款,本協議均為有效;銀行不同意貸款的,改由乙方向甲方現金支付全部車款:簽協議時付定金 元,余款提車前付清。
三、車輛交付: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甲方經營場所。
3、乙方可書面委托甲方代辦運輸,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車輛交付給第一承運人的地點和時間為交付的地點和時間。
4、由于乙方聯系方式變更并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聯系到乙方,甲方在協議約定交貨時間截止一周后可以不為乙方保留協議車輛,并有權不退還已收定金。
5、車輛交付完成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在交接單上簽字,乙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甲方轉移至乙方。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贈送以下設備、配件:
五、經乙方書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證明,并承擔相關費用。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汽車保險;
2、代理乙方向銀行辦理汽車貸款;
1)、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自排擋或手排擋: 出廠日期: 元,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元 ; 款的代辦費 元。 元 ;
2)、購臵稅;付款方式及時間( ):
3、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
六、車輛質量、驗收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2、甲方在交付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車價);
(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中文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附件。
3、乙方在提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并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4、甲方應按照隨車資料辦理協議車輛的貭量擔保、保養和維修。
5、因下列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其它財產損壞或者第三人人身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①乙方運輸、移動、保管、維修車輛不善。
②未經生產汽車公司或甲方許可,自行拆卸或改裝車輛。
③車輛發生正常或者自然磨損或者腐蝕。
④乙方違反國家法規、隨車資料的規定,使用、保養、維修車輛。
⑤乙方在車輛上使用了非生產汽車公司指定的零部件。
⑥車輛被征用、被盜搶或被用于比賽競技、表演娛樂、試驗、軍事行動等特殊使用情況。
⑦第三方或者外力所致損害和損失。
⑧其它不由甲方負責的情況。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價款,或擅自解除協議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無償修理、支付違約金、繼續履行本協議、解除本協議等權利。
1、乙方逾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不退還已付定金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協議車輛,每逾期一日,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協議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可要求甲方退還定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