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接待協議書
乙方免費提供的會務服務
設計會議所需的各種設計稿,免費提供一部工作小車,二部手機及足夠對講機作為會議服務之用;
提供足夠會議的會議服務人員進行會務服務和會議跟蹤,具體人數及分工如下:
代表返程機票免費預訂和改簽;
臨時增加各項服務提供服務;
協助準備會議指南,會議旅游注意事項等其他項目;
本協議涉及的費用,除正文中寫明外,皆以附件1:《會議預算》為準;甲方本次會議的有效簽單人為: ,所有增加的臨時費用由有效簽字人簽字有效,甲方將按照有效簽字人的簽字支付乙方各項目費用.
會議服務費及稅金:乙方為甲方承接本次會議,收取會議消費總額的 作為服務費及稅金(不包括機票).
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即支付作為乙方預付款;會議開始之前預付預算費用的70%作為團費,會議結束當天,雙方確認費用后,甲方以匯票或匯款的方式付清乙方全額團款,乙方為甲方開具發票.如與匯票方式結算,雙方財務將提前核實匯票,以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之糾紛.
排他條款:雙方簽此協議后,甲方不得尋找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服務.
不可預見條款:如會議中出現臺風,地震等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及戰爭,罷工,政府征用等人為原因造成的會議影響,雙方互免責,但有義務提供相應支持,做好事后工作.
保密條款:對于會議中所涉及甲方會議的機密及甲方需要乙方保密的會議內容,乙方對任何第三方保密.對于本協議的內容,雙方共同對第三方進行保密.
未盡事宜:未盡事宜本著互相協商的原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臨時事項以有效簽字或蓋章為有效.
違約責任:雙方嚴格遵守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旅游局及海南省旅游局有關旅游法規承擔相關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傳真件具備法律效力.
注:以上所報價格均為人民幣.
協議附件:
1:會議預算;
2:會議日程
3:廣告布置
4:晚會清單
甲方: 乙方: 張家界冠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張家界西格商務會展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乙方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