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精選16篇)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7日17時00分,于駕駛小客車(內乘王、王x)由西向東行至xx市xx區與國道交叉口西xx公里處時,車輛駛入路北側與路樹相撞,造成王搶救無效死亡。現于(甲方)與王六名近親屬(乙方)就王死亡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死亡賠償協議書范本: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六人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貳拾貳萬元(未包括喪葬費,喪葬費壹萬五仟元已經在本協議簽定前由梁支付給了王哥哥王)。
(二)甲方將上述貳拾貳萬元于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匯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銀行帳號。帳號為: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五)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共七人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共七人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七人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2
立協議人:
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____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____建筑工程公司訴________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____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于______年10月16日送達。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26元,于______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______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于______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26iG;于____年3月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乙方:______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3
甲方:(肇事者),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委托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時左右,甲方駕駛號車,在xx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不幸死亡。現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親屬(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搶救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老人贍養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賠償款共計人民幣(大寫):圓整(xx元整)。
二、死者尸體由其家屬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所有近親屬后,由乙方所有近親屬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向甲方出具收據,并保證放棄對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償權。本協議簽署后,本次事故為一次性全部處理終結,甲乙雙方永不糾纏。
五、根據甲方的真誠表示,乙方考慮到甲方之違法行為系過失所致,主觀惡意小,社會危害輕,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本著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并希望司法機關或相關部門對甲方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決不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見證方:
簽約日期: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4
編號:
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身份證件及號碼 工作單位及職業 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_________ 性別_____年齡____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主要事實: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并當場履行,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
當事人(簽名):
當事人(簽名):
辦案民警:
(公安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第一聯:存根;第二聯:送當事人;第三聯:送當事人)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5
甲方:陳,身份證號:
乙方:李X,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于乙方就20xx年5月30日晚,甲方等人砸毀乙方別克轎車一輛,致乙方經濟受損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等人一次性包賠乙方車輛維修費共計人民幣陸仟元整。
二、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不再要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等人的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6
當事人:
案由:___年____月____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于___年____月____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尸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 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征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醫學鑒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于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并獲得批準,自愿達成善后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后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二、死者趙石成在煤礦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礦宿舍死亡。參照大河煤礦企業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補償標準,由大水昝煤礦付給補償費71.6萬元(柒拾壹萬陸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費用);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尸離礦,擇日安葬;
四、補償款分兩次付清,___年____月____日18時付30萬元(叁拾萬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親屬在領款時應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及收據為證;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礙煤礦正常生產、生活;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當事人簽字:
日期: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7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為座落于袁灣24號和xx37號的兩套房屋今后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1、袁灣24為現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權登記為,該房屋以后有任何變動均與夫婦及夫婦無關。
2、xx37號為現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登記,該房屋以后有任何變動均與夫婦及夫婦無關。
3、本協議所屬房屋,經協商一致,袁灣24號房屋歸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所有,與無關;xx37號房屋歸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xc所有,與無關。
4,父母已無任何經濟來源,也沒有能力替任何一方還清債務,各自的債務由自己歸還,與對方及父母無關。
5、本協議一式三份,見證方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
簽字: 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 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8
編 號:(20xx)都新民調第 號
當事人 :姓名 王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5 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系方式 單位或住址 xx新區xx小區
姓名 王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2 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系方式 單位或住址 xx新區xx小區
糾紛簡要情況:王與王兩人合伙做生意,當時兩人商議好各出資100000元,開一間小的休閑茶餐廳,在籌資的過程中,王因實力不夠,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暫借,由王做擔保,借款時限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還錢的時候了,徐拿著借條找到王,但對方托說沒錢還,徐于是找到擔保人王,王認為這錢是王欠的,與他無關,因此拒絕還款。兩人發生矛盾。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20000元欠款分五期償還,最后一期結清利息;
2、王x與賭博惡習徹底劃清界限。
履行方式、時限
本協議一式 叁 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名)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名)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20xx年 2 月 22 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派遣(系班組員工)到×工地工作時不慎受傷,經醫院治療,現已康復出院。甲方已墊付醫藥費和其他費用共計元。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受傷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與浙江城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勞動關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勞動關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含后續治療、康復治療、二次手術費等)、意外傷害賠償、未結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三、甲方于本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元。余款(人民幣元)待乙方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支付款項以銀行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個人支付。) 乙方指定銀行帳號:。
四、乙方承諾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索賠報銷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力。
六、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力。
七、除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以及該工地所有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任何條件和要求。
八、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丙方(系班組負責人)為本協議見證人;甲方與丙方按雙方合同約定比例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
九、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為,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0
協議書
甲方:高__,男,漢族,(戴__之配偶)__x
乙方:錢__,男,漢族,(袁__之配偶)身份證號:__
20__年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春霞不慎將戴桂華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愿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自愿代袁春霞賠償戴桂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二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春霞的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桂華的任何責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后雙方再無瓜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1
甲方:
乙方:
申請方與被請方于20xx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20xx年10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后,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余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20xx年9月10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2
甲方: 乙方:
事故經過: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許,____駕駛黑____號“江淮”牌中型普通貨車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老依蘭橋處時因超載并未確保安全車速行駛導致側翻。造成車內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實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延公交認字[2]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證實,該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憲南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害人____無過錯行為。
現甲、乙彼此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先賠償乙方各項經濟損失100000元整(大寫壹拾萬元整),由甲方轉賬至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____,戶名:_____,賬號:___________)余款_____萬元由甲方在5年內還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認可甲方已賠償受害者全部經濟損失,甲、乙彼此再無其他任何糾紛,乙方保證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出具收款收據給甲方或其代理人。對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方同意出具諒解書給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償上述款項前,不得轉移財產,規避執行,否則乙方有權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
5、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之后,彼此必須按協議履行,如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
6、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彼此各執一份,人民法院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3
肇事賠償方: ,身份證號: 。所駕車號: 受害方:
20xx年7月31日21時10分許,肇事方駕駛“云A666G7”號轎車停放在柏果金雷賓館B樓西南面的坡上,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滑行與受害方敖晶停放在金雷賓館B樓旁邊的“云D777KA”相撞,造成敖晶的“云D777KA”轎車損壞。
事故發生后,經盤縣交通警察大隊進行現場勘察,于20xx年7月31日以“第520222820xx00279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認定:“桂俊勇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敖晶無責任”。
現經柏果鎮綜合治理辦公室主持雙方調解,雙方就相關賠償問題,自愿達成本協議:
一、車輛修理及費用負擔:
由肇事方桂俊勇在本協議簽訂后兩日內負責將敖晶受損害的車輛送到有資質的轎車修理廠家進行修復。修復車輛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桂俊勇負擔。
二、車輛修復期限:
肇事方桂俊勇應當在20xx年8月16日前將前述車輛修復后完好地交付給受損害方敖晶。其修復標準以“4S店”確定為準。雙方確定本車修理廠家為《柏果萬通修理廠》。車輛修復后,由肇事方及時通知受損害方在《萬通修理廠》進行現場驗收,并交付受損方敖晶。
三、車輛受損貶值補償金
肇事方除前述負責修復車輛外,另一次性補償給車輛受損害方敖晶人民幣叁萬伍仟陸佰元(¥35600.00),作為因新車受損貶值的補償。此款在本協議簽訂時當場給付,給付后由受損方敖晶出具收款收條。
四、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誠信守約,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承擔另一方所造成損失的200%損失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各自自覺履行約定,不得互相糾纏。否則承擔所產生的不利后果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調解主持單位存檔一份,并自簽字署名之日起生效。
協議雙方(簽章): 肇事方擔保人: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4
甲方:,男,漢族,195x年 7月11日出生,住成都市路516號7棟1單元10樓1001號,身份證號:。
乙方:,男,漢族,196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賓x街南段61號,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民法院受理,案號為(20xx)。現甲方、乙方在x人民法院的調解下,經充分協商,就該案件達成如下調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確認: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萬元人民幣(大寫:肆拾伍萬元整);
2、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約定的月息2分計,自20xx年10月1日起(20xx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經支付),暫計至20xx年12月31日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約定的借款利率計至實際還款日止;
3、乙方應向甲方償還甲方律師費計22500元;
4、該案件訴訟費由乙方承擔;
5、該案件財產保全費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成都市x1幢11層1104號房產中登記乙方及其配偶x名下的產權份額享有抵押權,并有權就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項。
三、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四、本協議自甲方、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后,由x人民法院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制作調解書。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提交x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5
申請人: 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姓名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雙方因____引起爭議,申請人__于×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經本會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協議內容)
1. ________×。
2. ________×。
3. 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名)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勞動爭議委員會(公章)
年 月 日
有關調解協議書范文 篇16
縣人民:
國營機床廠與縣鎮水泥廠因電動機產權糾紛一案訴請來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機床廠的提議下,由地區工業局副局長平同志主持,進行了調解。雙方本著兼顧國家、集體利益,有利于生產,有利于團結的精神,互謙互讓,達成以下協議:
1.縣鎮水泥廠不附條件將爭議的“奔馬牌”電動機一臺返還國營機床廠。
2.國營機床廠從19年4月1日起將該電動機提供給縣鎮水泥廠使用。使用期限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間內,鎮水泥廠負責保養、維修該電動機,并每月付給國營機床廠電動機使用折舊費元,租金元,合計元。該款通過銀行托收,每月月底結清。
4.地區工業局在19年4月1日之前負責向鎮水泥廠提供馬力電動機一臺。等新電機購到后,鎮水泥廠即以新電機無償返還國營機床廠。機床廠則將原“奔馬牌”電動機產權正式移交鎮水泥廠。
5.19年4月1日以前鎮水泥廠使用電動機的一切應支付的費用,機床廠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日鎮水泥廠尚不能履行本協議第四項時,機床廠有權向鎮水泥廠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間的電動機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計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協議如無不當,請予以承認。
國營機床廠(蓋章)
法人代理人:張
縣鎮水泥廠(蓋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區工業局(蓋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
附:本書一式四份,送交一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地區工業局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