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集體土地房屋協議書(精選3篇)
購買集體土地房屋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購買房屋一事,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房屋并處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出資購買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合伙房屋”),該合伙房屋合同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總價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第二條甲乙雙方享有該合伙房屋的產權份額如下: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雙方按各自的產權份額比例承擔該房屋總價款。該合伙房屋的總價款采用“首付款+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由甲、乙雙方分別支付________%即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余款(大寫:________)。
雙方約定將該合伙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該產權登記并非合伙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合伙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雙方按份享有,兩人分別享有的________%和________%的權屬。乙方有權利隨時要求甲方將乙方所有份額的房屋過戶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應積極配合(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若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則甲方返還乙方在該合伙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費用,并按發生爭議時該合伙房屋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購房、按揭貸款及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律師費、稅費、維修經費、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費、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三條物業管理費、裝修費、稅費等經營合伙房屋時所產生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甲乙雙方對該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如將合伙房屋出租給第三人,則《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與第三人簽署,否則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分配,不足支付銀行貸款本息部分由甲乙雙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予以補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經營合伙房屋,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處分等權利,除下列情況外,如有一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代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轉讓;
(二)合伙房屋的經營事項;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擔保事項;
(四)其他有關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重大事項。
因一方單獨對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一方違反本條約定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并按該損失額的百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
若雙方對前款所述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而影響該房屋經營時,雙方可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各自產權份額的區域,并依照約定各自獨立經營;(二)雙方解除本協議,對合伙房屋進行產權分割并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各自獨立經營;
(三)雙方解除本協議,合伙一方可按該房屋當時的市值受讓另一方的全部產權(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
第五條房屋所有物權出賣及優先購買權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其所占房屋產權份額享有或承擔。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受讓權利。若甲乙一方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的一方應按合理公平的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一方的房產份額。接到售房通知書15天不予書面答復的則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書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購買,或在15天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并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履行等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該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集體土地房屋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________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 座,編號為 ,屬 結構,層高為 。該建筑位于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交房后,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七、關于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于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買集體土地房屋協議書 篇3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資決定機制的轉變,建立企業內部分配正常增長與制約機制,促進企業勞動關系的協調與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會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國家有關工資政策、法規,經與集體協商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分配原則
1.各企業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勞動要素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
2.堅持職工實際工資水平在本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合理增長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工資集體協商的范圍
公司與工會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及年度增長幅度、工資支付、獎金和津貼的分配及其他與履行協議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作為雙方協商的內容。
第四條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職工的基本工資包括標準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計件工資、基本月獎金、津貼和補貼等。
2.本鎮所屬企業為使職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下,對職工執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資制度,上不封頂,并根據各企業經營情況確定各自獎金金額。
3.獎金、津貼發放水平按勞動和工作質量、勞動紀律、安全衛生條件及公司的規章制度、產品質量、數量、國家法規等考核認定。
4.考核認定由各企業負責,簽約雙方參與民主審定,審定后的獎金、津貼水平總金額向職工公布。
5.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并按月發放,各企業可自定發放日,如遇節假日可以提前或順延。獎金、津貼按月、半年、年度發放,發放時要有工資清單。
6.職工參加經公司批準同意的社會活動,所占用的時間不影響工資標準和獎金補貼。
第五條公司因工作生產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原則上作調休處理,調休不完的,到年終一次性結算,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婚喪假、年休假和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員工工資扣除規定
1.職工工資應當按月按時發放,不得隨便克扣或無故施欠職工工資。
2.因職工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按勞動合同約定,由職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
第八條經濟補償規定
1.企業要終止、中止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其計發標準按每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按勞動者本人履行正常勞動義務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發。
2.職工本人主動提出中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不發任何補助費,還應按公司規章制度向公司賠償培訓教育費(憑培訓發票上的費用,按規定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期年限的培訓教育費)。
第九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職業病傷害后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工資待遇,其標準按《××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條增加職工工資應掌握以下比例
1.職工工資總額的增長應與公司上年實現的利稅,上繳利稅或銷售收入等經濟效益指標增長相一致,二者之間的比例應掌握在0.3~0.7:1左右為宜。
2.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應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相適應,一般二者的比例關系不高于1:1。
3.企業工資利稅率的水平應與職工工資增長同比例,后者不能高于前者。
4.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指職工工資增長的主要參考因素,應在企業經濟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礎上,使職工實際工資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十一條增加員工工資要考慮的企業內部因素
1.勞動生產率;
2.資產保值增值率;
3.人工成本水平
4.經濟效益情況;
5.企業資產負責表和損益表情況;
6.企業工資支付能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時間和履行
1.協議有效期為三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在有效期內,每年月為各企業協商確定調整職工工資的時間。根據上年決算進行認真測算,確定本年度增長幅度、基數和增資時間,化解到部門、班組和個人。
3.協商、測算結果和增資基數細則,由協商小組成員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
4.協議到期到前天內,雙方應召開會議協商,做好修訂、重訂工作,如雙方未提出修訂、重訂和終止意見,此協議今后三年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終止本協議;
1.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修改或者廢止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不能履行的;
3.企業破產、兼并、解散等資產發生重大變動或者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5.協議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權利、義務爭議,按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員工的勞保、福利、社會保險等規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本協議一式份,簽訂單位各執一份,報市總工會、市勞動局各一份。
第十九條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會主席簽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