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安全用電協議書(精選3篇)
臨時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
臨時用電接線位置:
一、 本協議的制定完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二、 本協議的.制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三、 申請單位必須遵守XX市電業局XX科、XX科、XX科、XX科、XX科等相關用電管理部門的現行國家電業系統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
四、 申請單位必須遵守XX市市政、建設局、安全局、消防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等相關管理單位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國家標準規范。
五、申請單位必須遵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等相關國家、地方強制性規章制度
六、申請單位如有特種用電設備,必須遵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必須遵守地方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頒布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
七、申請單位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現行與臨時用電有關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
八、批準單位只負責申請單位的接線、計量、抄表工作,其它如準備電線、買電表、校驗電表、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電器元件的規格類型、制作臨時用電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工作全部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處理。
九、申請單位臨時用電設備在臺及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千瓦及千瓦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十、申請單位臨時用電設備在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千瓦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十一、申請單位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十二、申請單位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遵行第十一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十三、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申請單位電工完成,并且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十四、一旦申請單位有違、法違規操作,批準單位可隨時進行必要糾正甚至處罰,處罰的決定權在批準單位,申請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
十五、任何由于申請單位造成的批準單位的損失,批準單位有權對申請單位進行處罰,并由申請單位賠償批準單位的一切損失。
十六、申請單位的電表必須經過電業局校驗確保正常使用,電線、電纜、電器元件、配電箱、配電柜、配電盤等必須有相關合格證、檢驗報告和相關管理部門批準使用的證明,否則批準單位拒絕為其接線。
十七、用電設施應有符合當地電業局驗收的相關條件和安全措施。
十八、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用好個人防護用品。
2、使用電焊機等其他用電設備時,其接電應由專業電工完成,不得私自亂接線,亂扯亂拉。
3、臨時照明不得使用違反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燈具、線纜等,如有發現,立即沒收,嚴重者進行罰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工地施工人員不得私自使用電爐、花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器等產品設備,如有發現,立即沒收,嚴重者進行罰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5、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施工時的施工現場垃圾及時清理,作到工完料凈。
十九、電費的收取由批準單位計量收取,電價按照當地電業局的規定制定價格。
二十、本協議批準單位有隨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內容或增加條款的權利,申請單位必須無條件遵從本條。
二十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中的其它有關技術問題尚應遵守現行的國家標準、規范或規程規定。
二十二、本協議如有異議,甚至產生糾紛或觸犯法律,解決的部門必須由批準單位代表指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批準單位代表和批準人、申請單位代表和申請人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臨時用電批準單位:
批準單位代表:
批準人:
臨時用電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代表:
申請人:
臨時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孝昌孝武后購物中心后勤物業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并取得同意后,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采用安裝電表計量,添加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范。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孝昌孝武購物中心后勤物業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3
甲方:北京翔鯤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密云水庫調蓄工程施工第 六標段項目部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用電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
四、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用電。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發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責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用電量以計量電表為準,雙方確認后計量結算。電價按每度2元收費計算,供電終止后15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電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