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精選22篇)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二、 在現場施工范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動設備。
三、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工設備,要做到一機一閘。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開關箱內禁止放其他雜物。
四、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氣設備及振搗器、打夯機等電氣設備要由專人操作,同時配備絕緣防護用品,以防止對人身及電動設備造成傷害。
五、 電焊機要接專用的漏電保護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不要超過5米,二次電源線不要超過30米,接線牢固,并安裝防護罩,同時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具的電壓采用36伏安全電壓。
七、 工作完畢要把電動設備電源切斷,關閉施工照明燈具,嚴禁讓照明燈長明。
八、 食堂、生活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長明燈現象,食堂專用配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禁止放其他雜物,蒸箱、熱水器的金屬外殼必須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護措施。
九、 以上各電(氣)動設備出現故障,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拆卸,經專業人員檢測無誤后,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安全用電所有要求,若有違反自愿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及停電處理。
十一、 經濟處罰乙方拒絕簽字,甲方將視為乙方默認,并處兩倍罰款。如乙方有異議請向上級部門提出,進行協商。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區每間宿舍設宿長,檢查自己房間內燈具照明及電源使用情況,如出現問題及時報告給項目部管理人員。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后或服藥后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3
甲方:新欣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園《臨時用電管理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回檢查,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對于整改不力者有權進行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及國家相關臨時用電規定。乙方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持全國統一頒發的有效地電工操作證作業), 現場作業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乙方在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的同時需如實申報用電負荷量,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用電作業。
3、乙方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如需增加負荷須向甲方申請批準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設備、線纜時,需保證完好并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
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允許埋地敷設,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管道、閥門上。
3、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并懸掛安全標識。配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圖,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應擺放整齊, 周圍不能有雜物。
4、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
5、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使用不小于6m㎡黃綠線且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6、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插座應使用專用地拖,應安裝在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7、不許私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8、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操作。
9、雷雨天應將臨時用電設備停用,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0、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1、焊接機械安全標準
11.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1.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11.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11.4 焊接機械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標準
12.1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2.2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12.3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12.4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12.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3、臨時照明器的安全標準
13.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13.2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3.3.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3.3.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13.3.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13.4.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13.5.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14、以上條例未盡事宜按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五、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范圍
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配電箱電源進線側以上的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范圍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甲方供電出口以下的(包括電源電纜線)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3.1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2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負責人: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 ,并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采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采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范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后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并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電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權利和義務,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辦理用電申請
乙電方要寫出用電申請(其中包括電壓等級、容量和用電地址),經甲方辦公室和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由機動處負責安排專業電氣人員根椐情況在合適的地方進行對接操作。
二、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用戶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自行運行維護和管理。
2、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乙方的供電設備。
3、在乙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甲方負責管理、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予配合。
三、供用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
1、乙方對其所有的電氣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做好防觸電措施,及時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
2、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3、乙方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線”方式用電。
4、乙方嚴禁拾取斷落的電力導線;發現電線松弛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或斷落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要遠離導線危險點、斷落點 8
米 ,并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告電工處理;以免擴大事故范圍。
5、乙方發現有人觸電,不要赤手拉觸電人,應盡快斷開電源。
6、乙方應及時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進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運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甲方電工處理。
四、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2、甲方應對乙方電氣設備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
3、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4、乙方私拉亂接、違章用電,由此造成的觸電事故,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的,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
五、用電計量
1、乙方應按要求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六、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收取當期電費, 單價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戶收取電費。用戶拒付電費或逾期不交清電費者甲方直接中止供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
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并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
4、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七、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單位,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為了更好的保證可靠的供電和電網的安全,協議如下:
一、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運行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用戶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兩__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__一______份。
供電方:(簽章)______用電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 ,并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采用VV-3x6電纜,電纜護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采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范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后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并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8
甲方: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平頂山供電公司
乙方:東風精密軸承有限公司
為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國家電監會《關于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電監安全〔20xx〕43號)、《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主供電源、備用電源。
2、乙方自備電源容量:千瓦。安裝地點:。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按照《供用電合同》約定執行。
二、自備電源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甲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乙方的低壓自備電源應采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也可采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盡量采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柜距離過遠,可采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并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桿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供電方。
4、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后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5、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并列運行的,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6、經甲方調度部門同意二回高壓電源同時向乙方供電,其變壓器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并入電網運行(自備電廠另有規定),如需同時使用供電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并接。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相關規定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戶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或使用電氣閉鎖。
10、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投入運行,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一經發現甲方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并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為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9
為了加分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養護站發生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1、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并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2、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3、修理電器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單位部批準;未經單位部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4、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供電部門申請,并改造、裝修的線路布置圖,以備日后檢查、維修;
5、凡違反本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肇事養護站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電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權利和義務,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辦理用電申請
乙電方要寫出用電申請(其中包括電壓等級、容量和用電地址),經甲方辦公室和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由機動處負責安排專業電氣人員根椐情況在合適的地方進行對接操作。
二、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用戶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自行運行維護和管理。
2、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乙方的供電設備。
3、在乙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甲方負責管理、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予配合。
三、供用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
1、乙方對其所有的電氣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做好防觸電措施,及時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
2、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3、乙方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線”方式用電。
4、乙方嚴禁拾取斷落的電力導線;發現電線松弛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或斷落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要遠離導線危險點、斷落點8米,并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告電工處理;以免擴大事故范圍。
5、乙方發現有人觸電,不要赤手拉觸電人,應盡快斷開電源。
6、乙方應及時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進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運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甲方電工處理。
四、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2、甲方應對乙方電氣設備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
3、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4、乙方私拉亂接、違章用電,由此造成的觸電事故,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的,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五、用電計量
1、乙方應按要求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六、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收取當期電費,單價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戶收取電費。用戶拒付電費或逾期不交清電費者甲方直接中止供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并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
4、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七、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范、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專業人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范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范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總包與分包安全生產用電協議如下:
一、現場臨時用電范圍:
生活區(宿舍、食堂)、施工現場
二、甲、乙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現場和生活區的總配電柜二級箱,符合規范標準要求。
2、甲方有權對勞務分包隊開關箱(三級箱)以及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使其設施、設備符合規范要求。
3、生活區配電線路按規范要求做好,保證生活區用電安全。
4、甲方對現場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教育、考核符合實名制管理要求。
三、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現場使用的二級箱以下線路(三級開關箱)符合甲方以及北京市臨電管理規范要求。
2、乙方臨電管理人員應符合北京市特殊工行業要求。
3、乙方應對生活區用電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維護。
4、食堂的設施應符合衛生防疫和臨電規范要求,電費計量每度為x元。
5、乙方對現場設置的所有線路、配電箱等不準隨意挪動,箱內電氣設備禁止隨意拆除或損壞,其中包括各類標識簽等。
6、活動式動力箱及照明箱必須使用合格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得超過30米,禁止使用塑銅線或膠紫線,線路不準拖地,嚴禁使用插線板,手動工具絕緣應良好。
7、禁止非電工壓接各類用電設備(如電焊機、振搗棒、打夯機、手提式電動工具及其它設備等)。
8、三級配電箱,配電箱內插座安裝牢固,箱體要保持整潔,每次使用完后應及時斷電清理,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的專用開關,嚴禁用同一個開關控制2臺及2臺以上的用電設備。
9、行燈局部照明必須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燈泡必須有金屬防護網,線路使用橡套軟電纜,手動電動工具應使用Ⅱ類工具和Ⅲ類工具,可不做保護接零,設專用開關箱內設短路,漏電保護裝置,開關箱的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敷設與動力活動箱相同。
10、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米,進線處出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米,且雙線必須到位,壓接應牢固,焊把線應不得有破損、龜裂、斷口等現象。禁止使用鋼筋、鋁線、塑銅線代替焊把線,電焊機的外殼必須接零保護。作業中必須設看火人,帶用火證及滅火器,接、拆電源線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11、木工棚、鋼筋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三級保護、兩級漏電裝置。電鋸、電刨禁止使用倒順開關,設備必須保護接零,線路埋地或穿管敷設,保證一機一閘一箱,所有用電設備在下班時拉閘斷電,鎖好配電箱,上班前檢查設備無差錯后方可作業,禁止設備帶病或帶故障運行。
乙方現場使用的用電設施和機電設備應美觀、整齊。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如與《安全生產協議書》發生矛盾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負責人:_____乙方負責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3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4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用電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
四、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用電。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發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責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用電量以計量電表為準,雙方確認后計量結算。電價按每度2元收費計算,供電終止后15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電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5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每一項施工任務,應統一進行臨時用電書面交底。
1、具有一定規模的分項工程,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柜)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3、在樓層電源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或專用接口供電,乙方應自備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配電箱向負荷供電。
五、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用。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6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并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乙方責任:
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未經項目批準,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建筑物內不得隨意設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置,必須提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準后方可設置。
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范和項目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并有用電批準單后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設備空載、超載運行。乙方未經甲方批準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為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為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于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設備和線路。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設備,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查看同意后,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準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項目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回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施工現場配電箱、柜周圍3米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設備和剩余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采購價格的兩倍扣罰。
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米,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米。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現場每臺電氣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配電室至各支路均采用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采用封閉式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米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采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施工現場設置配電箱,其前后2米范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配電箱、柜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1.5米。
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松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 用電設備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濕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干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
現場配電箱需上鎖并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 7月20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并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采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在車行道采用鍍鋅鋼管,深埋,;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范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后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并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8
新欣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園《臨時用電管理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回檢查,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對于整改不力者有權進行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及國家相關臨時用電規定。乙方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持全國統一頒發的有效地電工操作證作業), 現場作業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乙方在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的同時需如實申報用電負荷量,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用電作業。
3、乙方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如需增加負荷須向甲方申請批準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設備、線纜時,需保證完好并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
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允許埋地敷設,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管道、閥門上。
3、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并懸掛安全標識。配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圖,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應擺放整齊, 周圍不能有雜物。
4、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
5、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使用不小于6m㎡黃綠線且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6、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插座應使用專用地拖,應安裝在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7、不許私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8、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操作。
9、雷雨天應將臨時用電設備停用,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0、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1、焊接機械安全標準
11.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1.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11.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11.4 焊接機械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標準
12.1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2.2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12.3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12.4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12.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3、臨時照明器的安全標準
13.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13.2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3.3.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3.3.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13.3.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13.4.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13.5.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14、以上條例未盡事宜按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五、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范圍
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配電箱電源進線側以上的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范圍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甲方供電出口以下的(包括電源電纜線)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3.1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2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負責人:
聯系電話: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范、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3.2.2.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2.2.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3.2.2.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范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范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0
單位名稱:中國建筑裝飾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門店擴建工程
施工隊:重慶圣華勞務有限公司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范、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后,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并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后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后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1
安全用電、防火重于泰山,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上海與蘭考的慘重事故給了我們深刻的'教育與啟迪。為確保學校用電、防火工作要求得到真正貫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教職員工,確實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訂以下責任書:
一、全體教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學校各項安全制度,自覺加強學習相關的用電與防火安全知識;要認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能做到撲救初級火災。
二、學校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安全防火”教育,落實安全用電、安全防火責任,定期檢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三、正常工作日辦公室空調、電腦等電源的開啟與關閉,由本辦公室負責人負責,確保下班后必須關閉。寒暑假期間以及節假日期間,必須拔下空調、電腦等總電源。
四、正常工作日教室電腦、電視等電源的開啟與關閉,由班主任負責,確保做到有人才開,下班后必須關閉。寒暑假期間以及節假日期間,必須拔下電腦、電視等總電源。
五、辦公室內教師盡可能不用暖手寶、取暖室、熱火器、手機充電器等電器,如需使用,由直接使用人負責,做到人在才用,人不在,不使用。下班后必須全部拔掉電源。
嚴禁將暖手寶、取暖室、熱火器、手機充電器等電器帶入教室帶電使用。
六、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各種電器設備。安全工作中要服從,聽從指揮,接受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以上要求,由學校總務處、校長室每月進行一次聯合抽查,任一條款如有違例,一經發現,記錄在案,并扣除安全獎100元/次。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學校總務處備查。
學校校長(簽字):
具體責任人(簽字或蓋章):
學校(蓋章):
xx年x月x日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國家電監會《關于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電監安全〔20__〕43號)、《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主供電源 、備用電源 。
2、乙方自備電源容量: 千瓦,安裝地點: 。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按照《供用電合同》約定執行。
二、 自備電源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甲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乙方的低壓自備電源應采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也可采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盡量采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柜距離過遠,可采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并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桿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供電方。
4、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后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5、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并列運行的,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6、經甲方調度部門同意二回高壓電源同時向乙方供電,其變壓器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并入電網運行(自備電廠另有規定),如需同時使用供電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并接。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相關規定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戶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或使用電氣閉鎖。
10、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投入運行,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一經發現甲方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并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為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