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施 工 單 位 )名稱 : _________甲方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乙 方 ( 勞 動 者 )姓 名 :_________
性 別: _________籍 貫: 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協議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協議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協議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生效,到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到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地點)從事 _________工種(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所從事工種(崗位)的工作標準、職責范圍,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_________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種(崗位)及薪金進行調整。
三、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制度及本工程的相關要求,嚴禁違章作業,預防勞動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不定時工時制度(適用于施工生產用工)。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適用于施工生產用工)。
3、其它工時制度:
第九條 乙方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按月發放乙方工資。
甲方實行下列第( )種薪酬標準:
1. 按日薪計算工資,其工資標準為_________ 元/日;
2. 按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單位工作量標準為_________ 元。具體金額以甲乙雙方核對確認為準。
3. 參與班組共同完成施工任務的,按班組結算額及其內部協商分配。
4. 其它勞動薪酬標準: 。
雙方約定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資水平。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 解除時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以上勞動報酬包含了甲方所應繳納的工傷保險等其他社會 保險費用,乙方的工傷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勞動紀律和勞務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三)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四)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五)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的情形。
第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三)甲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的情形。
第十四條 如需變更、解除、終止本協議,應提前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終止本協議。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
內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其它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甲 方 (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 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 篇2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派遣勞務人員,提供勞務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系,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備案登記手續,建立勞動關系。
(二)勞務派遣人員工種、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及相關待遇要求、職責劃分及費用結算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勞務派遣期限
從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書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員崗位種類和用工數量、素質、要求、各種待遇、勞務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對其實施組織管理和崗位調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按國家法定休假待遇規定,安排員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應由派遣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并轉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有權將派遣人員退回,并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內辦理解聘手續。
(五)甲方依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減少的社會保險費、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在協議附件中明確。
派遣人員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負責派遣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及培訓。
(七)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由乙方負責并處理。甲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取證并提供相關資料。
(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規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女性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孕期、產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員時,應向甲方準確提供求職登記表中相關信息情況。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合格應聘者,經乙方同意后可聘用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F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員,由甲方向乙方推薦,經乙方同意后,此類人員可建立勞動關系為乙方的員工。
(十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規定,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遣返給乙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
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產經營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將停待派遣人員名單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繼續支付停待期間的保險費和管理費,并按有關規定支付最低工資。
(十四)如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勞動合同法》約定的與派遣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除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情形外,應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理解除關系時支付。
(十五)派遣人員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戶信息等商業機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
(三)乙方應組織乙方員工進行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由甲方第一時間告知乙方,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乙方應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
(五)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員,并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績考核,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跟蹤和管理。
(七)乙方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負責繳納各項保險費用,按規定標準從派遣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各類保險費,并按《補充協議》約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派遣人員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
機構認定后,由負責人員按企業有關制度負責賠償。
(九)乙方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甲方情況。
(十)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新進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
(十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體檢醫院由甲方指定),體檢日期不得超過派遣開始之日前一個月,經甲方確認體檢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的傷、殘、亡等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并進行積極搶救和現場保護,墊付相關醫藥費,待乙方啟動工傷保險機制后一并處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應確保真實有效,由于虛假信息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應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標準及支付時間
(一)勞務費:勞務費結算標準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等。
(三)服務費:按每人每月_________ 元計算。
(四)甲方在當月10日前將派遣人員本月的社保費支付給乙方,并將派遣人員上月的工資總額及工資報表、服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最長期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乙方同時出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發票金額應包含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各類保險、公積金、服務費等所有需甲方承擔的費用總額)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項,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協議支付費用外,還應按日支付1滯納金。
(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因體制改革、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結構調整等減少勞務人員時,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減少人員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生沖突時,以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準。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
個人勞務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_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固定)工資為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_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_____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