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合作協議書范文
公司破產,應組建清產組織、依法進行清算,以企業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調、侵占和無償使用企業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企業按縣以上人民政府的明文規定交納費用后,有權抵制和拒付其他各種攤派。
第十六條 公司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開展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違者,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責令改正。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全體股東簽字之日起施行,本協議公司執一份,各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