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保修協議書(精選5篇)
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指購買本項目房屋的客戶)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1.3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乙方返修范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1.4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并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并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2.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陽臺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包括臺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4、住宅領地凱旋帝景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5、供熱及制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3.保修的時間性
3.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6小時內完成維修。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3.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后,經業主和甲方驗收并簽字后,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3.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后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并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4.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4.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后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4.2維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后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后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戶強烈投訴。
4.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4.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征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7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組織驗收。
5.乙方維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內予以更換。
5.2乙方保修負責人(默認人為項目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5.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否則無法聯系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信息。
5.4每一住戶,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著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每人次。
6.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質量保修金為工程結算總價的5%。
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為:
6.1質量保修金返還的起止日期為: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滿2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后7天內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修金總價的80%。
6.3保修期滿五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后7天內辦理完成保修金結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結算手續后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修金總價的20%。
6.4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后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并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7.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服務方(以下簡稱甲方)和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方所購電腦在保質期內均憑有效發票由乙方提供保修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具體要求如下:
一、保修機器型號:
保修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一年。
二、維修方式:
1、當甲方的機器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維修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響應,在最短的時間內為甲方排除機器故障。
2、乙方維修人員應為甲方人員講解明白如何正確使用和延長使用壽命的一些常識。
3、合同保修期內,如甲方的設備人為造成損壞需要更換零部件,乙方維修人員應講明白更換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換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后果,甲方應尊重乙方技術人員的意見,甲方承擔更換零部件的成本費用。非人為因素損壞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調換。保修期外,所需配件成本費用及維修費均由乙方由承擔。
4、為確保甲方設備正常使用甲方應盡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5、如甲方人員由于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或甲方的某一機器出現故障,甲方負責人沒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處理,這兩種情況不應有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工程師在甲方設備進行維修時,甲方應盡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電腦設備的驅動程序(在有的情況下),乙方工程師需要現場查閱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絡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裝操作系統)時,乙方工程師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數據需要備份,甲方應當主動配合,否則如有重要數據丟失,后果由甲方負責。在甲方積極全力配合情況下,如造成數據丟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3
發包人(全稱):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承包人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并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系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簽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后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系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補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在完成后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后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結算,保修金結算后,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4
業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商:建設總公司
業主及承包商雙方于年月日簽署了“”Ⅱ標段工程建設合同,為保證該合同范圍內承包商承建的工程在一定的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維護建筑工程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協議。承包商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成都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本保修協議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防水及防滲漏(屋面、外墻、廚房、衛生間、門窗等),裝修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以及約定的其他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限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之日計起,分單項移交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內因承包商工程質量問題而保修的,相應保修期從修復之日起計算,時間順延。各分項工程質量保修期如下: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2年(按有關文件規定);
2.裝修工程為2年;
3.防水工程(屋面、外墻、廚房、衛生間等)為5年;
4.電氣安裝、給排水安裝、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采暖、空調及制冷系統工程為2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6.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竣工驗收后移交前由于承包商保管不善造成各部件、整體或單體損壞、脫落、變質、丟失等,均由承包商承擔賠償和修復責任。
2.在質量保修期內由于承包商工程質量原因給業主和業主造成的直接和連帶損失,由承包商承擔賠償和保修責任,所需費用從工程質量保修金中扣除。
3.工程竣工驗收后,本工程移交給管理,質量保修金轉交該公司保管,并從移交之日起,有權代為行使業主在本協議中的所有權利和責任。
4.屬于保修范圍內的項目,承包商同意接到業主或業主通知后派人及時趕到現場進行修理,并保證保修質量,否則業主有權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費用從工程質量保修金中扣除。
5.承包商需指定專人在現場負責維修工作。在承包商人員到達之前,業主可采取適當的應急措施,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具體時間如下:
1)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承包商須在接到通知后4小時內趕到現場,6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
2)其他情況,承包商須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48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
6.維修過程中,業主應給予承包商必要的協助。
四、保修質量承包商負責保修的質量,工程保修項目完成后須經業主或業主代表驗收簽字方可。工程保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出現同類問題,否則,即使保修期滿也應繼續維修。因承包商施工質量問題,承包商維修兩次后,同一部位出現類似問題,承包商每次每項向業主支付違約金20xx元,同時,業主有權委托他人維修,由此引起的費用和責任由承包商承擔。
五、質量保修卡為增強客戶信心,本工程由施工單位向各客戶出具質量保修卡,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質量保修卡應與竣工資料同時提交業主。
六、質量保修金支付工程結算時,依據合同內容,業主從承包商工程結算造價中扣除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如質量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賠償等費用,承包商應在接到業主通知后天內將差額補齊。
七、質量保修金返還工程質量保修期結束后,如無質量問題,經業主、物業公司簽字同意后,在21天內將剩余保修金一次返還承包商。質量保修金的返還并不免除承包商在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
八、其他若工程移交后出現滲漏,承包商除應立即修復外,還應向業主支付質量賠償金;如引起投訴,承包商還應支付名譽賠償金,詳見合同條件細則。質量保修卡樣本如下:
正面:質量保修卡
施工單位:(填寫名稱并加蓋公章)
法人代表:
房號:
業主編號:
(施工單位名稱)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建工程,現保證房屋和整體配套工程質量達到標準,除裝修等人為損壞外,各部位質量保修如下:主體結構保修期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面和門窗框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期為2年。在質量保修期內若出現質量問題,我公司負責賠償、維修。
物業管理處及施工單位聯系電話:
背面:
施工單位簡介
業主(簽章):施工單位(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生間和外墻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時:
1、樓地面、屋面、墻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整改、維修并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為整改、維修后,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后,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
因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采購的,或由甲方采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于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如屬甲方采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鑒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保修期限屆滿后,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采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并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修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修金余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后將預留的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后甲方才將保修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修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修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修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修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于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與甲方、房屋所有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并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
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
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后應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后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并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后,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
1、樓地面、屋面、墻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戶配合為前提。
如住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