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協議書(精選3篇)
醫療救助協議書 篇1
甲方:
負責人:
乙方(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患者基本情況:
患者于__年__月__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雙方就該爭議自愿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明確爭議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補償乙方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_元。該補償費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我國現有法律甲方可能應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費用,乙方已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三、補償款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在____年__月___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補償款后應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款憑證。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系雙方在見證人在場見證下充分協商的結果。在此過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____年__月___日
醫療救助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執法辦案安全,切實防止和妥善處置執法辦案過程中涉案人員出現的突發疾病等意外情況,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與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簽訂醫療救助“綠色通道”協議。
一、縣人民醫院保證救護車和救護人員全天24小時的待診,確保檢察院在辦案期間啟動“綠色醫療救助”第一時間得到優先、及時救助。
二、縣人民醫院指定業務副院長或醫務科長為聯系人,在接到“綠色醫療救助”電話后,根據情況指派相關專業高年資醫生第一時間到達開展救助;
三、對于年老體弱、身體患有疾病(特別是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及自傷殘)的涉案人員,在訊(詢)問前,檢察院應聯系“綠色通道”醫生,對涉案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并將病人情況及時如實反饋給辦案人員,提出診治方案;如需要住院救治的,要及時將病人移送醫院治療;
四、對于案情重大、年齡偏大、身體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員,縣人民醫院可指派醫務人員在檢察院辦案工作區值班,隨時進行監測生命體征及救治;
五、犯罪嫌疑人在人民醫院治療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由檢察院司法警察負責;
六、檢察院辦案工作區設待診室,并按照規定配備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等常用醫療設備和必須的急救藥品。
七、人民醫院要加強醫護人員保密紀律教育,嚴格遵守辦案紀律和履行保守秘密的義務,如發生泄密事件,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八、人民醫院對檢察院辦案人員不定期開展醫療和緊急救助知識培訓;
九、在就診完后檢察院及時支付救助費用,針對每次出診情況,按醫院規定支付出診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乙方:
醫療救助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醫療事故原因
四、賠償數額
1、醫療費:x元;
2、誤工費:x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x元;
4、陪護費:x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x元;
6、殘疾用具費:x元;
7、喪葬費:x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x元;
9、交通費:x元;
10、住宿費:x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x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x元(不超過2人)
合計:x元
五、償款給付時間:
六、違約責任
七、其他
1、出院處理:
2、如為死亡患者,尸體處理
3、其他
八、上述協議經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