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31篇)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1)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趙家店鄉中心學校白新街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章)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 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 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 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 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 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 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 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 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 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 高 年級 班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__年_月_日——20__年__月__日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__年__月__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系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系,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安全系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醉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愿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接送學生具體時間安排
走讀生:(接送時間分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時間每周兩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時間如有臨時改變,以學校通知為準。
溫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部門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于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學生接送安全協議如下:
1、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長對學生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2、嚴禁家長無證駕駛或駕駛不安全車輛接送學生。
3、接送孩子的家長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得將自己的孩子委托與他人接送。確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4、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不亂穿馬路,不騎車,不在公路和河邊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5、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得高音鳴笛、不超載、不搶行。
6、接送時間。上午7:30到校,11:40離校。下午2:40到校,5:40離校(5月1日—9月30日);下午1:50到校,4:50離校(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7、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學校:(蓋章)
20xx.09.25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并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備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系,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于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了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后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著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監護人:
日期: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了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馬集中心校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范于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我校與年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甲乙雙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并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后,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相應的班主任,并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注: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1
學校與家長的安全協議書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也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斗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路的。
8、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9、節假日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家長簽名:
20xx年月日
學生簽名:
20xx年月日
校長(班主任)簽名:20xx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2
尊敬的家長:
鄉村少年宮是培養少年兒童對文學、藝術、體育等興趣愛好,促使學生全面發展。為確保學生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1、請家長監督孩子遵守作息時間,除正常上課期間外,每周2、3兩天下午3:20-4:20在校參加少年宮活動。活動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活動,請家長親自寫請假條或電話通知輔導教師。完成活動后家長按時接送學生,并確保接送路上的安全,我校少年宮不負責學生路途中的安全。學生參加少年宮活動期間未經請假不的擅自外出。
2、活動期間嚴禁學生在校內外追打打鬧、翻越欄桿,嚴禁打架斗毆、偷盜、賭博、敲詐、勒索等有害活動。
3、教育學生講究個人衛生,不吃霉爛變質食品,不飲不衛生的水,不隨意撿取來源不明的食物食用,不隨地吐痰,不亂扔亂畫。
4、活動期間不準隨身攜帶管制刀具,不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以上要求請家長配合,若私自違反造成事故,由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行負責。本協議有效期為在學生在少年宮學習期間。
年級班 學生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冕寧縣先鋒小學學校
年 月
備注: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二份,簽字后家長或監護人存一份,輔導教師存一份。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20xx年x月x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
日期: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5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盡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和學校應同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如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學生,家長及委托監護人應當坦誠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長及學生隱瞞而造成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于初中學生已經有較強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識差而造成摔傷、碰傷、燒傷等情況,學校不承擔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班主任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在上學的路上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乘坐無牌照車輛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場教師承擔教育管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依據校方責任保險及學生平安保險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家長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禮取鬧。
14、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生承諾:我承諾將此安全責任書交由家長閱讀,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諾人簽名:
家長承諾:我承諾已閱讀此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諾人簽名: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名: 包級領導簽名: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中鐵三局五公司榆商線韋羅高速公路LJ-5標項目經理部 乙方: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完善安全質量保證體系,深化安全質量標準工地創建活動,強化施工現場管理,規范施工中的各項操作,達到施工現場各項工作有序可控,消滅安全質量隱患,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雙方簽訂本安全質量協議。
一、乙方施工的具體項目和時間
1、施工項目:按勞動合同內容執行。
2、施工時間: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
二、甲方責任和權利
1、監督檢查乙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施工安全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頒發的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和審查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質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和檢查乙方認真落實。
3、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質量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責成乙方整改到位。
4、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發現違法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規范的行為,除向當事人幫助、教育及提出糾正意見外,并對乙方進行必
要的罰款。如遇有險情危及人身安全或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必須認真對待,及時改進。
三、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交的設計文件、資料、技術標準及相關施工規范組織施工,必須接受甲派駐施工現場人員的指導和監督,確保合同內容規定的工程質量與施工進度滿足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
2、乙方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責任和造成的損失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3、乙方負責保證所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如發生機械責任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施工的工程如發生質量事故及返工工程,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和年齡超過55歲的人員。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中的安全檢查。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一)工程質量
1、對工程質量要求高起點,嚴要求,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從每道工序開始,從分項工程做起,加強施工過程的控制,每項工序質量檢查前,乙方先自檢、互檢、交接檢后,記錄經甲方負責人簽認、質檢員認可、填寫工程檢查證、經質檢工程師復驗后,邀請工地監理現場檢查合格、簽證后方能轉入下道工序,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
2、認真執行合同條款,自覺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方對工程質量的檢查督促,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制度,對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對檢查提出的質量問題,必須及時采取有效可靠地措施進行返工或返修。
3、嚴格按《測規》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放樣和復測,確保建筑物的定位準確,中線水平、斷面準確無誤,滿足設計規范要求。
4、嚴把原材料進場關,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各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進入施工現場的原材料必須附有出廠合格證書和驗收報告單,并經甲方試驗室檢驗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5、必須按設計配合比施工,保持計量設備狀態的良好,嚴格堅持計量制。
6、嚴格按設計、規范、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做好施工。所用材料符合規范要求,各項施工符合驗收規范的要求。
7、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原始施工資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竣工文件的編制。
8、其它未盡事項按設計文件及相關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二)施工安全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參加本工程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組織學習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2、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程序操作。
3、嚴格把好腳手架搭設關,保證搭設質量,嚴禁偷工減料,野蠻施工。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施工人員安全。
5、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電箱及開關必須防雨,設門配鎖,并安裝漏電保護器,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的規定。
6、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夜間設紅燈警示,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等有關安全規定的規定。
7、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方能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8、未盡事項按有關施工安全標準、規則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現場文明施工
1、按照批準的施工平面圖進行場地規劃,各項臨時設施、駐地禁止隨意搭設,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整齊有序,安全衛生。
2、各項建筑材料、砂石料、備用品要分類別、分規格、分品種堆放,要放置整齊,標識齊全。
3、注意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排水系統,經常清理,保持排水暢通。
4、施工便道要合理規劃布置,專人整修,保證暢通,司機要文明開車,禮貌行車。
5、施工工點設置,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有序展開,工完料盡、及時平整恢復場地。
6、設置必須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及工地宣傳牌。
7、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遵守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職工的管理教育,與當地鄉政府攜手共建文明工地。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墻、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0
各位家長:
大家好!
為了提高您孩子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幫助他們盡快趕上其他同學,根據學校“計劃”,經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商定,學校決定集中三、四、五年級共計名學習有困難的同學,編為一個教學班,選聘全校最好的教師,利用學校教育助學獎勵基金,為他們提供無差別的基礎知識免費補習,使他們度過一個有益、充實而安全的假期。為了確保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習時間安排
補習共分四個階段,每階段連續補習5天,中間休息1天,到月日結束。
第一階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二階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三階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四階段:月日至月日,月日補習結束。
作息時間:上午8:00到校,8:10上課,中午11:20放學;下午2:20到校,2:30開始上課,下午4:50結束并打掃衛生,5:00放學。每天7節課,語文、數學、英語各2節,體育1節。
二、學生補習期間安全協議
1、家長要時刻教育學生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防雷雨、防溺水、防壞人,杜絕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有效地保護自己。
2、家長要教育孩子不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尖銳利器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
3、家長要監督孩子按時上學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時一定要由家長寫請假條(或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說明原因),并保證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車輛,不去有危險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補課期間有一次曠課或兩次以上遲到行為,則取消補習資格。
4、對于自制能力較差的學生,家長應該全程、親自、按時接送孩子上學、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發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長應該教育自己的孩子與參加補習的鄰近的孩子一起結伴而行。
5、家長應該敦促孩子在家按時、獨立完成補習期間老師布置的所有作業。補課間隙監督孩子不要去河邊游泳,山上玩耍。
6、學生在校補習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時)由學生自己和家長負責。
7、補習期間,學校大門上鎖,原則上謝絕家長來訪。如果孩子違犯學校紀律,采取非正常手段私自逃離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學校概不負責。
8、協議有效期限:年月日上午8:00至年月日下午5:00終止。
9、其它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生簽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長簽字:__________(同意)
學校
學校家長委員會
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1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促進特異體質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特簽訂本協議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系。
一、學校責任范圍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特異體質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學生,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情況,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二)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三)學校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四)對特異體質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導致特異體質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二、學生及監護人責任范圍
特異體質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的監護人沒有在上學、放學時按時對學生進行接送的;
(六)學生或者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與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未涉及之處以《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2
為了減少在校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1、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游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范于未然。請假期間,不準夜不歸宿、隨意亂跑、去向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2、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3、對學生擅自離校或者請假的,學校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告知后,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4、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后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并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班級:學生姓名(簽字):
時間: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3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后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后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
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
X年XX月XX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4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并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游蕩,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游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發,不染發、燙發。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沖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系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系(一周內不少于一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范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系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系方式)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乙方責任人必須履行的職責范圍:
1、駕駛員必須熟悉交通法規,在平時必須努力學習有關部門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規則,并運用于實際。
2、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杜絕超載,確定做到行車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3、經常注意車輛保障制動系統設備完好,每天行車之前要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絕對不帶問題出車。
4、按規定定期保養維護、按時檢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5、接送學生在校門口停放車輛時,要聽從學校值班人員的管理,順序停放。
6、由于乙方原因,在接送學生的過程中,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7、造成事故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做好處理。
8、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
負責人:(簽名)
具體責任人:(簽名)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6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并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游蕩,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游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發,不染發、燙發。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沖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系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系(一周內不少于一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范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系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系方式)
協議簽訂間: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7
甲:xx中學
乙:考生及學生家長
基于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中考帶隊的聯系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并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并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斗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系,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于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于中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8
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
11月16日9時15分,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鎮發生一起貨車與學生接送面包車相撞事故,致5人當場死亡,14人在送往醫院搶救中死亡,另危重3人,重傷10人,輕傷32人。截止17日13時30分許,因傷勢嚴重救治無效死亡人數累計達到20人。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訓極為慘痛,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應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各位家長務必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現結合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福州市教育局及晉安區教育局有關學校交通安全專項部署工作會議精神,就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簽訂以下協議:
1、堅決不乘坐無資質的交通工具。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沒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非法運營車輛或者一些“黑車”上下學,千萬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2、不騎自行車、電動車往返學校。對孩子進行安全乘車教育引導和交通引導工作.對住家離學校較遠的`孩子,應遵守市政府“限電限摩”和中小學生不騎電動車和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的規定。
3、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與孩子共同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做到監護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能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秩序,“遵守交通信號”、“各行其道”、“騎車不載人”。孩子外出應有家長(監護人)陪同,遵守交通規則,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道路,必須從斑馬線通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或“紅燈停,綠燈行”,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等,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做到主動安全避讓。
4、保證往返學校水上交通安全。對需要乘船往返學校的學生,要有家長(監護人)護送乘船,同時必須與船方簽定安全責任書,配合學校提高孩子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逃生知識。
學生簽名: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
福州市晉安區第一中心小學
20___年___月___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9
學生姓名:
學號: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并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愿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于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0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1月11日
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1
乙方(學生監護人):
____________學生家長,為進一步保證你的子女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現雙方達成如下相關協議。
1、家長應主動向學校及班主任說明子女屬特異體質情況,家長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2、班主任要對該學生特殊對待,詳細向家長詢問應注意事項,并把具體情況告知課任教師。
3、家長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校期間因自身身體情況引起的病情發作等情況,學校或教師要盡快通知家長,家長要保證通訊暢通,但因學生的特異體質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學校及教師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家長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6、學校及教師要對學生一視同仁,并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學生家長保留,一份由學校留存。
班主任(簽名):
學生監護人(家長簽名):
學校(蓋章)
年月日
附:學生病情
學生監護人地址: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