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協議書實用(精選3篇)
移交協議書實用 篇1
甲方(接管單位):
乙方(移交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由市領導臨時交辦市統建集團承建的新政務中心兩個公交站點已順利完工,經雙方協商,現就設施移交達成如下協議:
一、移交項目
(一)移交數量:移交公交站兩座(詳見附表);
(二)移交范圍:公交站點及其附屬設施;
(三)交接條件:按設施現狀進行移交、接管;
二、甲方責任
(一)自設施移交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擁有該項目的產權,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依照相關規定,對移交設施實施占有、使用;
(三)負責對移交設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維護,保證移交設施完好、清潔;
三、乙方責任
(一)同意將移交設施的產權無條件地交給甲方(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負責對移交設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以確保移交設施正常發揮其功能。
四、其他事項
(一)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并予以補充完善;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法定代表人:簽訂時間:二○一二 ( 公章)年 日(公章)
移交協議書實用 篇2
腳手架搭設單位:(以下稱甲方)
腳手架使用單位:(以下稱乙方)
根據乙方外墻干掛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為乙方保留華俊工程機械交易中心外腳手架,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職責,便于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外墻干掛工程施工期間的。腳手架使用安全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腳手架移交接:
1、甲方應保證移交的腳手架貼合有關規范、標準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設計搭設的腳手架,一切職責由乙方負責),移交時甲、乙雙方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驗收,并填寫腳手架使用和管理移交接記錄,正式移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2、移交完成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腳手架使用費共計元。乙方接收腳手架后對管轄范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負全部職責。
二、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
1、確保到達安全禮貌標化工地要求,每次腳手架單項評分不少于80分。
2、乙方平時理解甲方或相關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査優良率為100%。
3、惡性職責事故零發生。
三、乙方接收腳手架后,乙方對腳手架管理必須做到:
1、保證架子的整體完整、穩固,不能隨意拆除卸荷設施、拉結點、架體桿件、安全網等設施。
2、經常檢査腳手架是否牢固、可靠,對需拆改的拉結點或其它部位必須有臨時加固措施,并及時恢復,對危及架子整體穩定的拆改應有方案,并報總包方和監理單位批準后方可執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協助拆改架子,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響腳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協助拆改,并經雙方驗收后,乙方才能繼續使用,如未經驗收乙方強行使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職責。
4、腳手板的日常維護(含安全網、腳手板、內防護、墻間封閉、鋼絲繩等)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乙方應保證腳手架作業面無單板、探頭板等,腳手板的日常維護應由特種操作證的架子工進行,如乙方無架子工,可向甲方尋求幫忙。
5、及時淸理腳手架上的雜物,以防墜物傷人。
6、乙方應合理安排腳手架上作業,交叉作業應有防護設施,以免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四、為了保證實現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乙方承諾:
1、甲方、監理方對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通知令其整改,對甲方、監理方簽發的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走期限內整改完畢。乙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止使用腳手架直至單方解除本協議。
2、在上級部門檢食中,若由于腳手架的原因,對總包企業及建造師造成扣分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次扣分合計值5000元計取。
3、在上級部門檢査中,若由于腳手架的原因,發生被責令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警告等現象,導致本工程未獲省安全禮貌施工現場,由此對甲方造成的和關損失和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事故處理:
1、乙方接收腳手架后,若由于乙方對其管轄范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發生工傷或其他職責事故的,一切職責由乙方負責,其善后具體事以及家屬的接待由乙方負責處理。
2、若由于乙方的事故處置不當,直接造成甲方行政處罰、訴訟等相應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的賠償職責:
六、需要補充的條款:
2、協議未盡事宜,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資料如與本協議書有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合同的份數
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壹份。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訂立時光:年月日: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腳手架使用完畢書面通知甲方后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移交協議書實用 篇3
甲方(接管單位):
乙方(移交單位):
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寶安龍崗兩區城市化進程的意見》(深發[20xx]15號)文件精神,寶安、龍崗、光明新區城市化三年過渡期后,原由各村委會建設、管理和維護的市政公共設施移交區政府管理和維護,并由區政府承擔相關費用,經雙方協商,現就設施移交達成如下協議:
一、移交項目
(一)移交數量:移交X社區范圍小區道 路條(詳見附表);
。ǘ┮平环秶旱缆芳暗缆飞系娜诵械、自行車道、路燈、行道樹、綠地;
。ㄈ┙唤訔l件:按設施現狀進行移交、接管;
二、甲方責任
。ㄒ唬┳栽O施移交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擁有道路的產權,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ǘ┮勒铡冻鞘械缆饭芾項l例》、《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規定,對道路實施管理;
。ㄈ┴撠熃庸艿缆返穆氛芾,包括臨時占用道路、臨時挖掘道路、路口開設等事項的審批;
(四)負責對接管道路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維護,保證道路設施完好、暢通。
三、乙方責任
。ㄒ唬┩鈱⒌缆吩O施的產權無條件地交給甲方(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負責對移交道路的各類路障進行清理,包括各類崗亭、路卡、擋桿等,以確保移交道路正常發揮其功能。
四、其他事項
。ㄒ唬﹨f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并予以補充完善;
。ǘ、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