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的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委托的協議書范本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乙方為經核定具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的資格;
2.乙方已與股份轉讓公司簽訂有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3.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認真閱讀《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并充分認識到投資本協議項下股份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后果;
4.甲方已詳細閱讀《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并承諾遵守該辦法的規定。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本協議項下委托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釋義
本協議除另有約定外,下列語詞具有如下含義:
(一)轉讓股份:指依據乙方與股份轉讓公司簽訂的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議利用乙方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設施轉讓的股份。
(二)股份帳戶:指甲方申請開立的為轉讓股份的記載、登記、存管、過戶和結算而設立的專用證券帳戶。
(三)風險揭示書:指本協議附件所指《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
(四)《辦法》: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
第二條 開戶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股份轉讓,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股份轉讓系統開戶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身份證明等文件以及填寫的開戶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
(三)乙方根據甲方開戶申請和開戶資料經審查確認后,為甲方開立股份帳戶和相應的資金帳戶。
(四)甲方辦理開戶手續時,必須設置操作密碼和資金帳戶密碼。操作密碼和資金帳戶密碼為甲方預留的重要印鑒,分別作為甲方進行股份轉讓和資金存取的依據。
第三條 資金劃撥
(一)甲方持本人身份證、股份賬戶卡辦理資金開戶手續。
(二)甲方取款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資金賬戶卡,有代理人的,須持代理人身份證、代理登記卡(或委托公證書)、委托人的股份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三)甲方的資金存取可通過乙方的資金柜臺辦理,也可通過乙方的銀證轉賬系統辦理。
(四)甲方的現金取款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大額取款規定執行。
(五)甲方支票存入的資金,必須通過支票取出。
第四條 轉讓委托申報
(一)股份轉讓采用集合競價方式進行,甲方可在股份轉讓日的申報時間內通過股份轉讓系統提交轉讓股份的委托申報。
(二)甲方可采用柜臺委托、終端自助委托、遠程終端委托、電話委托、網上委托以及其他委托方式。甲方通過各種委托方式下達的報價指令在當日有效。
(三)乙方不受理甲方全權委托。
(四)柜臺委托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委托(劃拔)憑證為準。甲方通過自助形式下達的指令一律以乙方的電腦資料為準,其中判定甲方是否下達委托轉讓的指令及指令的內容,以乙方打印的用戶委托報告書為準。
(五)甲方通過自助方式下達指令時,必須按照乙方有關的《系統使用說明》進行操作。若甲方違反上述說明,其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務必注意密碼的使用與保密。凡使用其密碼下達的一切指令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因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有義務對轉讓的股份建立股份集中托管庫,為甲方設立股份明細帳,對甲方的股份進行妥善管理。
(八)甲方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戶“賣空”的規定。
第五條 配對成交
(一)轉讓日申報時間內接受的所有轉讓申報采用一次性集中配對的競價方式。
(二)集合競價確定轉讓價格的原則依次是:
1.在有效競價范圍內能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2.如果有兩個以上價位滿足前項條件,則選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價位:高于該價位的買入申報與低于該價位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與該價位相同的買方或賣方的申報全部成交。
3.如果有兩個以上價位滿足前項條件,則選取離上一個轉讓日成交價最近的價位作為轉讓價。
(三)經股份轉讓系統主機配對后,轉讓即告成交。
(四)集合競價結束后,股份轉讓系統通過通信系統將轉讓數據即時發送至乙方所屬營業部,內容包括:營業網點編碼、合同序號、甲方股份帳戶卡號、股份編碼、轉讓數量、轉讓價格等。
第六條 交割和清算
甲方對下達指令達成的股份轉讓結果有進行交收的義務。甲方可查詢其指令的操作結果(含資金劃撥和股份轉讓交割的結果)。甲方查詢或交割應在指令下達的T+1日營業時間內進行。如有異議,應在T+l日營業時間內提出,否則,乙方視同甲方默認轉讓結果,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七條 免責條款
甲方充分認識到股份轉讓的風險,并同意乙方在下列的情況下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甲方在股份轉讓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諸如通訊、電腦故障等不可預測的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二)甲方的轉讓股份帳戶、資金帳戶和銀行儲蓄帳戶之一項或多項,發生掛失、銷戶、被依法凍結或銀行儲蓄帳戶更改支取方式致使甲方無法下達或傳送指令;
(三)因乙方或聯網銀行電腦系統出現故障,結算資金和帳務出現差錯,乙方有權對發生錯誤的帳戶進行沖帳處理并追討有關資金
(四)甲方下達的指令違反本協議規定、《試點辦法》和自助委托系統使用說明等,從而使發出的指令成為無效指令;
(五)由于甲方本人的資金帳戶、銀行儲蓄帳戶資金余額不足以及轉讓股份余額不足等原因致使下達的指令為無效指令;
(六)甲方當日提款額超過乙方規定的預約取款限制;
(七)甲方指令送達時間超過乙方的營業時間;
第八條 股份轉讓的暫停、恢復和終止
乙方有權根據“辦法”的規定,暫停、恢復和終止股份轉讓。
乙方作出暫停、恢復和終止股份轉讓時,應當在乙方網站和營業網點予以公告。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除經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認可機關要求,乙方不得擅自透露甲方的任何資料。
(二)甲方如不能親自下達股份的轉讓指令,可授權代理人進行操作,其代理人的資格須經乙方確認。甲方授權代理人的行為視同甲方本人行為。
(三)甲方的股份帳戶、資金帳戶一旦遺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帳戶被他人使用。甲方應委托乙方代理其補辦股份帳戶。帳戶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戶和相關憑據在乙方處辦理股份和資金的轉戶手續。
(四)乙方根據《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甲方承諾遵守乙方的收費標準并有義務及時支付。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甲方承諾遵守乙方營業網點有關秩序、安全、環境等規定。
(二)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采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試點辦法》及甲方填寫的《開戶申請表》均為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主管部門對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作出新的規定和要求的,相關內容應作出修改。
第十一條 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告生效。
(二)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辦理銷戶手續并結清托管的股份和資金后,本協議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的協議書范本 篇2
委托方:
受托方: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辦理 有限公司注銷事務。
2、委托方辦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3、委托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 日止。
4、受托方不得把本事務轉委托給第三方辦理。
5、受托方有將委托事務辦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6、委托方提供辦理公司注銷所需的有效證件必須真實可靠,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擔。
7、受托方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關證件及材料,委托方應及時提供,否則,由此造成的延期由委托方承擔。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延長辦理委托事務的期限或停止辦理:
a)主管領導出差不在當地簽不了字的或因審批機關方面的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時受理的情況或政策性的變化。
b)委托方資料不全或所送資料不符合有關部門要求的。
c)委托期間政府突然下文不許辦理上述委托事務所涉及內容的。
d)委托方不按本委托書第十二條結算方式付款的。
9、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 )套
2)國稅登記證正、副本 ( )套
3)地稅登記證正、副本 ( )套
4)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 )套
5)備案公章: ( )份
10、以上材料僅供辦理公司注銷使用,如作其他用途,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負責。
11、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服務費合計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
12、結算方式:先預付服務費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余款待手續齊全交付時一次性付清。委托方自所有證照辦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結清余款,超過十個工作日,證照所有權歸受托方所有。
13、委托方領證后如違法經營或用本執照進行非法活動引起各種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擔,與受托方無關。
14、雙方必須遵守本委托規定,按時完成委托事務。
15、本委托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的協議書范本 篇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理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以下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條:
甲方將借予乙方人民幣 (金額大寫),并全權委托乙方進行投資操作,以每一公歷年為一個代理期限,該協議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計算期限,每一期限后如甲方與乙方未協商終止該協議則協議自動延期生效。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委托資金主導或參與任何違法活動,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在每個代理期限內向甲方支付其所借予委托資金的10%作為利息。若甲方委托資金達到6萬,則利息在該協議中自動調整為每個代理期限12%。超過6萬元后,每向上追加2萬元增加0.5%計息。計息最高上限為18%。(超過18%則違反國家相關民間借貸理財法律法規,將不受國家法律保護)。若甲方對每一代理期所產生的利息無其他指定安排,則利息在下一代理期自動計入總金額并在下一代理期參與計息。
第三條:
甲方的追加資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開始生效之日后2月內,則乙方視為在該代理期內100%計息;甲方的追加資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開始生效之日后3至6月內,則乙方視為在該代理期內50%計息;甲方的追加資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開始生效之日后7至9月內,則乙方視為在該代理期內30%計息;甲方的追加資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開始生效之日后10至12月內,則乙方視為在該代理期內0%計息。
第四條:
甲方在每個代理期限內都不承擔本金損失風險,一切本金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在需要使用委托金時,需至少提前半月告知甲方。甲方所提取委托金的時間在近一期代理期限生效之日后1至6月內,則乙方視為所提取金額不參與該代理期限內計息;甲方所提取代理金的時間在近一期代理期限生效之日后7至12月內,則乙方視為所提取金額參與該代理期限的50%計息。
第五條:
在該協議后附加追加和提取金額記錄,最多不超過10筆,多于10筆后需終止此協議并重新簽訂協議,以免出現不必要誤差給甲乙雙方造成財產損失。10筆內所有記錄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自動進入該協議約束范圍并按照協議內條款規定生效計息。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不損害對方在該協議中權益前提下,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該協,并提前至少一個月告知對方。決定終止該協議時,雙方在終止協議區內簽字確認后該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