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與家長的協議書(精選3篇)
學生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1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也是學生家長的希望。教育好學生是學校老師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系,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系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系。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系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系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并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電話: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電話:
學生家長簽字:
向前小學
學生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2
一、家長應教育孩子遵守車主乘、候車時間,積極主動協助車主接送好學生。在該時間范圍外,孩子出現事故,車主概不負責。
二、孩子因病等情況不能及時上學。家長要事先告知車主。如家長和委托人因事沒有及時接送學生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在接送途中出現的安全事故,一概由家長負責。
三、司機按時、定時接送學生,負責接送學生期間的人生安全;
四、司機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后、醉后駕車;
五、司機不得駕駛無牌、無照、無證等“三無”系列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
六、車主要安排專人清點、維護學生候車、上下車安全;
七、司機不得漏接學生,車輛不得超員;
八、學生乘、候車期間出現事故,由車主負全部責任。賠償費由雙方協定解決。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學年。
甲方(學生家長) 簽字:
乙方(車主) 簽字:
20xx-5-29
學生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3
家長協議書
甲方:藍巨星青少年成長訓練營組委會 電話:
乙方:__________(學生_______的父母/監護人)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之上,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學生 (以下簡稱乙方子女)參與“藍巨星青少年成長訓練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職責:
1、關于課程和活動:
(1)甲方負責提供訓練營的所有師資力量,根據上公布的訓練營行程,組織實施各類訓練課程及講座,安排營員完成各類參觀和訓練活動,同時負責營員在訓練營期間的生活管理工作。
(2)訓練營中的課程由專門的任課教師和訓練師擔任外,每10-15名營員配備一名輔導員,輔導員為著名高校的優秀本科生或者研究生,經嚴格選拔和培訓后上崗。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夏令營活動景點和縮短夏令營活動時間。
(4)甲方為乙方每名營員投保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保額不低于10萬)。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事故時,甲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并協助被保險人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5)甲方應保證運行計劃的實施,但擁有根據天氣等具體情況調整活動行程時間順序的權利。當遇有可能危及夏令營活動參與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改變運行計劃。
(6)甲方擁有營員在參加訓練營行程期間由甲方組委會所拍攝的照片、錄影等作品的使用權。
2、關于伙食和住宿:
(1)負責營員在活動期間享有健康、適量和平衡的飲食。飲食標準:專業廚師,營養師配餐(景點及拓展訓練基地標準另定)。
(2)負責營員在活動期間享有安全舒適的住宿條件:住宿為 2—4人間,保證熱水、空調和獨立的盥洗室(拓展訓練基地標準另定)。
3、關于安全
(1)甲方確保營地的環境安全,甲方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將執行嚴謹的安全預案,確保營地24小時保安巡邏值班,并隔時查崗。
(2)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發生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但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
(3)甲方享有對營員健康狀況的知情權,乙方須確保乙方子女在參加本訓練營之前未患有精神類疾病、傳染類疾病、心臟病等不適宜參加集體活動的疾病,特殊情況需照顧須在報名表上特別注明營員的健康情況,協助甲方提供有效的照顧。
(4)甲方隨隊隊醫將負責處理營員的一般性醫療保健問題,經隊醫確認需送醫院治療的,甲方負責將營員送往附近醫院并墊付醫藥費,乙方須在訓練營結束乙方接走乙方子女之前如期歸還甲方所墊付的醫藥費。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乙方對整個活動享有知情權)。
1、報到:乙方子女入營前須辦理注冊報到手續,并在開營前交納訓練營的全額費用:營款+100元備用金。
2、自帶物品及禁止攜帶物品:
(1)照片:兩張1寸或2寸個人免冠近照(背面寫上營員名字)。
(2)個人洗漱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浴巾、沐浴液、洗發液,花露水等。
(3)衣、鞋:短袖上衣兩件,短褲三件(7天營兩件即可),內衣、內褲三件,襪子三雙,涼鞋一雙、運動鞋兩雙,長袖上衣備一件,長褲備一件,游泳裝備備一套(每位營員配發營服兩件,營帽一頂)
(4)必帶品:書包,大號水壺,陽雨傘,筆,本子,暑假作業、自己喜歡的書籍、樂器等。
(5)禁止攜帶手機,零食,零用錢,若私自攜帶,一經發現,在營期間由老師代為保管,閉營當天歸還;禁止攜帶DV、相機、游戲機、電腦等貴重物品和娛樂設備,若私自攜帶,損壞、丟失自負;禁止攜帶刀具、打火機等危險物品。
3、關于探訪和聯絡:
(1)為確保乙方子女全身心投入訓練營活動,鍛煉乙方子女的獨立能力,乙方不得在在訓練營期間探望子女,若有特殊原因乙方的確需探訪,須事先和甲方聯系并征得同意。
(2)訓練營期間,甲方將提供乙方子女所在營隊輔導員的電話,乙方可在教學活動之外的課余時間通過該電話了解乙方子女的情況,;同時甲方將在官方博客上傳活動照片,報道孩子的活動和生活情況。
4、關于紀律及營員接送:
(1) 乙方及乙方子女應遵守訓練營的日程安排、紀律規定和其他合理要求,乙方應承擔由于違反訓練營規定導致的后果。
(2)在給子女報名的時候,乙方須填寫身份證或出生年月日、護照號碼(姓名及信息與戶口本一致)。以便訓練營結束,乙方憑本人身份證接孩子。如乙方委托他人接孩子,需提前以文字方式說明。
5、關于活動費用和退費:
(1)乙方報名參加 ,營期為 晚 天,費用 元/人,費用包括行程中規定的吃、住、行、學習、參觀、活動、資料、紀念品等有關費用。
(2)乙方保留因自身原因或對活動內容和形式不滿而退營的權利,原則如下:開營前3天內提出退學申請的,扣除手續費后退回余款。(7天營扣除200元,14天營扣除400元,,21天營扣除600元);開營后3天內書面提出退學申請的,每天扣除營款總額的20%后退還余款;開營第4天起提出退學申請的,不退還任何費用。
(3)如甲方因活動人數不足等原因取消此次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經交費,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費用。
三、關于不可抗力:
定義:“不可抗力”是指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將終止本協議并不要求對方承擔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
四、其他
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藍巨星青少年成長訓練營組委會
乙 方:
日 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