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類合作協議范本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償代計信息費、代收信息費服務,并獲取為乙方代收信息服務費(扣除相應通信費后)的20%作為勞務費(含壞帳損失)。
12.甲方應利用自身優勢提供合作項目的市場推廣工作。
13.甲方由于系統平臺升級等技術原因可能導致對乙方業務開展有影響的變動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4.甲方用戶一旦發生話費欠費,甲方應立即挑揀出欠費用戶電話號碼,通知乙方查詢。
三、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必須具備內容/應用服務經營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產業部或江蘇電信經營主管部門批準經營信息增值類業務的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物價審批及銀行帳戶等資料。對于暫時不能提供“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乙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并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自行負責其“信息服務”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包括涉及本項業務的所有硬件設備、系統調試、開通、系統維護、日常業務管理、開拓市場的工作和費用。由乙方提供通信方式與甲方短消息網關互連,并負責承擔所有此通信線路引起的申請、租用、維護等相關費用。
3、乙方應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2號)《互聯網內容/應用服務管理辦法》的要求,乙方保證提供的信息內容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其所提供信息的采編、審查及制作,乙方必須對其提供的信息內容(包括用戶通過乙方網站編輯的信息內容)進行過濾,以便從源頭上杜絕各種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應用軟件和信息的及時準確、真實可靠及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要對用戶的真實身份進行鑒權,并在用戶發送短信時顯示主叫號碼,不允許有匿名或僅顯示昵稱的短信息直接發送至其他用戶手機。乙方保證每個用戶一次不可同時給二個以上其他用戶發送信息。
5、乙方負責承擔該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非網絡通信問題引起的用戶咨詢和投訴,乙方應明確并公開業務咨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受理渠道和機構,并向甲方提供具體的聯絡方式和相關負責人員名單,并明確投訴解決時限。乙方有責任向用戶提供網上的客戶服務渠道(投訴e-mail或投訴網站)或800被叫付費電話或在業務開展地設立分支機構及客戶服務熱線,負責處理用戶對其所提供的相關應用服務或內容的咨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并提供甲方客服中心指向。確立首問責任制,甲、乙雙方都有責任受理用戶投訴,并由先受理一方負責整個事件的跟蹤,另一方應給予協助直至問題解決。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客戶開通該項服務時,向用戶聲明免責條款:即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問題、網絡、電腦故障、系統不穩定性,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信網絡出現故障,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原因而產生的雙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經濟損失,雙方各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應在其相關的用戶服務協議條款中注明:用戶愿意承擔使用此項服務可能潛在的風險。
7、用戶出國漫游時,可取消已定制的短信服務,乙方有責任及時對用戶的取消要求作出確認回復。乙方有義務在客戶開通該項服務時,向用戶聲明:由于客戶未取消已定制的短信服務,或在漫游狀態下繼續使用短消息點播業務,由此引發的國際通信費由用戶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