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業協議書參考
甲方 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_____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本職崗位按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任務。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2、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中應當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可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操作的指揮。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 日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執行。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
1、甲方、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乙方應繳部分可由甲方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1、根據生產需要,甲方可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八、協議的終止、解除、變更和爭議處理
1、協議期滿終止;簽訂無固定期限協議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協議終止;本協議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協議約定事項中寫明。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損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解除本協議。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等,應提前三十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協議。
5、乙方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需要保護的,不得解除本協議。
6、乙方解除再就業協議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九、雙方其它約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蓋章)
鑒證時間: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