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農村綜合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思想匯報
敬愛的黨支部:
近年來,農村綜合改革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二元經濟結構下多年積累形成的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滯后,財權事權不對應,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等,制約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也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基層行政管理體制運行不暢,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農村基層行政管理體制中一直存在著機構改革進展不均衡、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滯后等問題。稅費改革后,雖然鄉鎮政府機構臃腫、人員過多的狀況有所緩解,但事權與責任不對應,職能邊界模糊等問題仍很突出。許多地方的村集體經濟薄弱,村級組織也存在著運轉經費緊張、干部隊伍老化、凝聚力不強、威信不高等問題,村級組織功能難以有效發揮。加之,基層政權組織對農民的政策引導與扶持不足,部分農民權益未能得到有效保護。
(二)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體制不健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
由于公共財政對城鄉支持力度差距較大,導致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農田水利、鄉村道路、飲水供電等設施建設條件較差,農民“行路難、用電難、飲水難”問題難以在較短時間內得到妥善解決;加之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等資源在城鄉配置上存在明顯差距,農民在上學、看病、養老、醫療和社會救助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很難得到根本解決。
(三)城鄉要素市場配置不均衡,市場服務體系不健全,難以滿足農業農村發展需要
一方面,農民僅擁有土地、房屋、林地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的經營權與使用權,缺乏所有權、轉讓權等權益,生產資料適度集中經營與利用率低,城鄉要素市場配置不均衡,收入分配機制不合理,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滯后等問題較突出,農民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滯后,農村中介組織、農民合作組織等發展緩慢,農民享受社會性和公共性服務比較難。農村金融服務難以滿足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農村資金外流嚴重,大量農戶、中小企業、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信貸資金得不到有效滿足,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業、農村發展的動力、活力。
匯報人:
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