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32篇)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林場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有效提高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幼的生命財產和園舍安全,減少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事故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幼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幼兒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園救災工作。
組長:宋鵬飛
副組長:劉新
組員:蒙亞寧孫瑤張嬌樊雯任莎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幼兒園師幼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事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上級統一領導下,幼兒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定期開展專項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兒園增加投入,添置相關設備,加固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設施。
5、不亂拉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兒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電、有毒氣體等惡劣環境,經請示上級同意,停止教學活動,通知家長配合接送幼兒放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幼兒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32778870)。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責任向幼兒園報告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務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園長或授權發布緊急撤離、集中的命令,廣播室進行反復廣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操場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幼兒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幼兒,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孩子情緒,并引導幼兒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幼兒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想照顧,幫助弱小、有病的幼兒最先撤離。
5、門衛聽到廣播后立即打開大門,主任立即檢查通道是否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
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幼兒園領導,園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值班人員發現發生火災時,要大聲呼救,立即打
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幼兒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報警的人員應立即趕到一線,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
一、總 則
(一) 編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提高林業系統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證各項防御救災工作有序有效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防洪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以及《福建省林業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行政首長負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我市林業系統洪水、臺風、雨雪冰凍和干旱等自然災害及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市林業局防災工作,并會同各職能處室做好核災報災工作;
(3)計財科負責搶險救災經費的申請、下撥和監督工作;
(4)國有林場管理處負責指導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場范圍內森林公園的防災救災工作。
(5)野動站負責指導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防災救災工作;
(6)森林公安局負責防災救災期間的治安秩序,根據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要求,牽頭組織應急搶險隊伍;
(7)其他各有關科(室、站)根據職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和預警信息
根據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指令,及時向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單位傳達暴雨、洪水、臺風等有關信息以及上級領導對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應對措施等。
(二)預防行動
災害發生前,組織指導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單位做好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御措施、搶險救災物資、搶險隊伍和責任人,加強防御宣傳,堅持24小時值班,加強與防汛、氣象等部門的聯系,做好上傳下達。
四、應急響應
在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市防汛辦及有關部門發布的災害防御應急響應等級,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一)局防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雨情汛情及臺風發展移動情況,并及時向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
(二)適時組織召開局防災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指示及有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林業防災救災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有關信息和部署要求傳達到各縣(市、區)林業局及局直單位;
(三)及時收集掌握林業防災救災工作的薄弱環節和險情、災情;
(四)及時安排部署高陡邊坡、低洼地帶、危舊房屋及臨時工棚、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區域和部位林業職工群眾的轉移避險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深入重點受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六)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七)根據災害發展趨勢,適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及時關閉可能受洪水、臺風等影響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內的旅游景區、景點;
2、取消室外大型活動;
3、控制、減少車輛和人員的外出;
4、組織應急搶險救災隊伍趕赴重災區。
五、應急結束
根據市防汛辦、氣象臺發布的響應結束信息:
(一)局防災領導小組提出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要求;
(二)必要時由局防災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深入災區,了解核實災情,慰問受災林業職工群眾,指導抗災救災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災林業職工群眾的生活,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四)及時收集各地林業抗災救災情況,統計匯總受災損失,并將抗災救災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業廳等有關部門,爭取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支持;
(五)做好抗災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萬季權
副組長:魚小龍曹永紅段英俊
成員:高強樊永昌王德鎖魏東江陳榮瑞李宏斌陳孝軍
何斌社郭婷張鵬亮魏寶江王彥博毛建英曹繼平
楊超任云楊榮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且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且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且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且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且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濕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后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三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7
為了使物業所管轄區域在自然災害來臨時作好各種預防工作,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點。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a.檢查應急應用工具并確定其性能良好;
b.檢查急救箱,確定各項基本藥物齊備;
c.將緊急應用電話表張貼物業明顯的地方;
d.提醒業戶搬離放在窗臺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類雜物;
e.天臺溝渠、地漏的清掃工作,要落實到人;
f.搬離放在圍墻頂及其他高處的各類物件;將安裝在擋風處的燈罩、知識牌等綁好或移走;檢查天臺、平臺下過道及各處水渠,確保其暢通;
g.緊閉所有門窗、電梯機房及垃圾房等處的門窗,還必須做好防火措施;
h.加固所有樹木或用繩索捆好,將盆栽花卉移至低處或隱蔽角落;
i.留意媒體有關熱帶風暴進展的消息,及時將最新風暴信息張貼物業宣傳欄或適當的地方以便業戶了解風暴的進展;
j.遇八級以上熱帶風暴/臺風時,非當班人員須與監控中心或本部門主管聯絡,聽候指示;
k.員工為本身安全應避免逗留在空曠地方,如須執行緊急任務時,應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l.如風暴儲蓄晝夜不停,員工需輪流值班,無論任何事后管理處都應有值班員接聽電話;
m.風暴來臨時,當值、當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勤巡邏,善于發現問題,及時做好現場督導工作,真正做到“三個關鍵”:在關鍵的時候,出現在關鍵的地方,解決關鍵的問題。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做好協調配合作用;
n.熱帶風風暴/臺風警報解除后,管理處應即時進行檢查及填報風暴損毀報告,保潔人員迅速清理由風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8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萬季權
副組長:魚小龍曹永紅段英俊
成員:高強樊永昌王德鎖魏東江陳榮瑞李宏斌陳孝軍
何斌社郭婷張鵬亮魏寶江王彥博毛建英曹繼平
楊超任云楊榮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9
一、防災
1、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部署校園臺風、暴雨、冰雪、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安保處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防災應急機構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陳佑俊
副組長:李麗芳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班主任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4)做好防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組織防災害的演習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
2、通訊聯絡及職責
主要職責:
(1)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信息、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2)通訊小組隨時與教育系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保持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及時匯報學校受災、救災及有關情況。
3、安全防護救護及職責
主要職責:
(1)在發生災害時,組織各方人員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要檢查保管好各類電器。
(2)組織各班班主任負責關好教室門窗,各處室、年級組關好辦公室門窗。信息中心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和多媒體室電源開關。
(3)突發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時,組織學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員受傷,積極組織搶救。
4、善后處理及職責
(1)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在上級領導下,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2)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3)災后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0
一、編制依據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二、目的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三、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
組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3)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3、資源配置(見附件)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辦公室電話:。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司安質部電話:
公司傳真: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
火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五、相關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鐵公安22號
六、相關記錄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進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映能力和救災工作的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司員工的安全,維護公司安全生產的穩定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人民群眾和財產受災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造成社會和公司建筑倒塌、淹沒、群眾傷害、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二、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1、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救災工作。
組長:何寶元
副組長:植建群
辦公室主任:劉鴻
成員:候曉紅、張佳、何洪、姜新國、鄭燕平、張勇、周偉
2、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害及預防減災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公司專、兼職安全員以及從業人員的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工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的應急儲備,強化管理,要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
5、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后,采取一切必須的手段,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災后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領導小組下設通訊聯絡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搶險救援組。
①通訊聯絡組:
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受災情況。
②警戒組:
負責組織應急安全隊員有序疏散人員,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搶險救援組:
負責對受傷害的人員實施就地搶救,減少不必要的傷
亡,把人員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駕駛員、押運員和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利解。要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公司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機制。匯總和收集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并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預防能力和意識。
4、公司安委會要檢查、督促各部、室、辦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公司員工和其他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公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公司員工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害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學習活動。
7、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公司消防責任制度。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上報,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主管部門或上級部門,確保通信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公司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我公司實際,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公司員工、從業人員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活動、所有在場領導和人員參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導。
3、公司要組織各部、室、辦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場所的所有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而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情緒,并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公司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物、迅速離開現場,聽從組長指揮,互相照顧,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5、發出應急信號后,應打開公司所有撤離大門,立即確保應急通道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要迅速報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領導。領導應立即指揮員工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撥打110、119報警電話,并報告公司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人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并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發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災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2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發布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系人名單和通聯方式,并及時更新。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3
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是災害發生后,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雷電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z
副總指揮:z
成員:z
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防災會議精神,全面部署防災工作。
2、發布布臨災指令,督促各職能小組按本預案開展抗災應急各項工作。
3、指揮抗災救助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
4、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二)工作機構
1、信息組:
組長:z
成員:z及教導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收集上級發布的防災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時、準確發布防災信息。
(3)掌握學校防災救助工作動態,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2、宣傳教育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宣傳和組織學習防災自救的知識,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印發防災救災宣傳資料。
(3)編報防災救災工作動態。
3.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制訂學校防災應急預案,繪制應急疏散平面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標志等,并組織實施演練。
(2)協翻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加強重點部位的防護工作。
(4)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廣播室(石尚斌)應立即通知師生撤離,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友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衛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衛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5)各班主任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應立即進入教室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班主任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在上課其間,各教師應立即組織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教師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遇強地震,無法撤離時,上課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墻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區域的地方)
(6)在上課期間,災情發生時劉豐勝迅速到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并疏散學生安全撤離,石尚斌到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并疏散學生安全撤離。
(7)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4、后勤保障組:
組長:z
成員:總務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根據需要購置防災設施設備。
(2)搭建學校防災設施。
(3)臨災狀態下,負責調配防災設施設備,提供食品、飲水等生活必需品。
(4)負責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值班巡邏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
(2)接收記錄上級的電話通知,及時匯報校長。(由郭玉、付娟,朱紅梅、盛莉斐負責)。
(3)晚上進行校園巡邏和檢查,負責學校安全,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劉豐勝、王峰、宋文革、王衛軍負責)
(3)及時督促各年級學生按時離開教室進入宿舍晚唾。
(4)劉曉娓負責查閱區局育教網的信息,報送各種材料。
6、(晚睡及午體)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督促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疚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衛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衛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2)公寓管理人員及時放電開燈,打開公寓樓門。協助班主任疏散學生。(若遇突發災害,公寓管理人員應急時通知學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進入宿舍組織學生有序下樓。
(4)石尚斌負責男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劉豐勝負責女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
(5)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三、防災應急程序
1,臨災應急反應、
接到上級發布的臨災信息后,防災領導小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1)召開防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宣布有關抗寵救災的規定。
(3)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布的災情動態宣布臨災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災疏散時間及范圍。
(4)檢查學校應急措施和防災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宣傳教育,防止災情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學校秩序
(6)及時向區教育局防災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重大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應越級報告。
2、災后搶險救災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發出緊急撤離、集中信號。災情發生在教學時間時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安排,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4)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暢通。
(5)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6)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保護學校財產。
(8)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成員切實履行各自職能,負責本組救災工作,迅速到一線進行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2、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救助和撤離疏散,不能丟掉一個學生,只有學生全部撤離后,教師方可撤離。
3、科任教師應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課期間,必須組織學生撤離疏散,學生撤離完后任課教師方可離開。
4,各處室王作人員及公寓管理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5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自然災害便如影隨形,讓人類社會在收獲文明的同時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盡管隨著科技的進步,人類防災抗災能力有了顯著提高,但自然災害好像也“長出了本領”,一直有增無減,為患眾生。諸如地震、洪水、風暴、干旱以及火山噴發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災害,仍然嚴重影響著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若干應急工作小組,各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均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配備若干成員。
(1)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職責是: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事故情況;指揮搶救,制止事態擴大,盡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初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3)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職責是:協助組長工作。
(4)協調聯絡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協調各應急工作小組工作;及時報警,請求當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及社會力量的支援;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受傷師生、財產受損情況;協助善后處置工作。
(5)搶救搶險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組織師生撤離,組織學校力量搶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搶救工作。
(6)秩序維護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保護貴重物品,負責現場安撫,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7)后勤保障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負責搶救車輛、搶救物資的調配等等。
(8)機動應急組組長:;職責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應準備。
二、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經認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風災、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時,要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公安部門。
4、迅速組織對受傷師生的搶救,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四、相關的報告電話。
報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鎮派出所
縣教育局
縣安監局
縣衛生局
縣疾控中心
當地醫院
縣人民醫院
縣中醫院
永嘉鎮政府
五、學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聯絡電話: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6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呂(法人、校長)
副組長:甘(副校長)左(教導主任)
組員:徐、劉、楊、楊、王、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在學校副校長辦公室設辦公室,由甘負責。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在縣政府及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學校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各項工作;根據上級各個時期的工作形勢,提出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及時處理學校安全隱患;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報告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做好事件的調查和結案等工作。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通過從網上下載、圖片宣傳、班隊會等進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關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識別災害險情,掌握避險技能。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及時通知雷暴雨情況信息,并公布最新的處理辦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做好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風天氣學生上學放學由家長接送。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并及時通報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接送學生。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
5、各室負責人、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如上課期間發生自然災害,上課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班主任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自然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其他教師迅速前往幼兒園幫助幼兒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地震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撤離秩序:二樓:一1班、一2班左樓道;三年級右樓道;三樓:二1班左樓道;二2班、四1班右樓道;四樓:四2班、右樓道;五1班、五2班左樓道。各樓層學生均按兩路縱隊有序下樓。一樓各年級迅速從教室前后門撤離教室,樓道值班教師迅速到各自值班樓道執勤。學校行政人員到各自值班地點執勤。教師樓道值班安排見各樓層樓道值班安排。
8、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9、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五、實施辦法
1、發生自然災害后,必須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時報告縣教育局預防特大自然災害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
2、發生自然災害時,在向上述部門報告的同時,必須迅速疏散人員,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六、現場指揮及應急處理人員:
1、總指揮:呂(第一總指揮)甘(第二總指揮)
發生安全事故,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呂負責,如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甘負責。(二位總指揮不能同時不在校)
2、聯絡員:劉、楊
負責向縣教育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醫院等聯系,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7
根據《Xx市供水集團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為確保部門各項防汛任務落到實處,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現結合部門實際,制定制水部汛期搶險應急預案如下:
一、總則
1、為確保供水工作在汛期應急情況下各崗位正確履行職責,使應急供水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地運轉,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2、汛期應急供水工作實行“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全局互動、保障供水”的指導方針,遵循統一指揮、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3、汛期應急供水工作要與日常行政管理、生產管理、安全管理協調一致,統籌兼顧,并保證應急供水工作實施過程中的權威性。
4、部門所有員工都有積極參加抗洪搶險、保障供水的義務和責任,對供水搶險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瀆)職等違規行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因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供水系統設備、管道故障、停電等中斷或部分中斷供水時,應適時啟動應急供水預案。
6、搶險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隨時奔赴應急現場救援。
二、汛期供水搶險小組組織體系
1、指揮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組負責人
2、設備搶修組
組長:
成 員: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4、搶險小組辦公室設在湖東水廠,組長方正同志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① 指揮、部署、監督和檢查搶險工作;
② 與上級部門聯系,及時匯報情況;
③ 必要時協調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④ 組織汛期過后正常的供水生產秩序恢復工作。
三、工作預案
1、預防措施
① 健全組織機構
防洪、防汛搶險工作內容復雜,牽涉面廣、工作量大,連續性強。應切實加強防汛搶險隊伍的自身建設,努力提高人員自身素質,不斷充實先進裝備,提高實戰能力。
② 備齊、備足各種搶險物資、設備、交通工具等,并且確保處于隨時可啟動的完好狀態。
③ 汛期前后全面開展供水設施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逐個落實。
2、汛期搶險
① 在接到汛情緊急預報后,搶險小組應立即投入到工作,組織人員對雨情、水情等進行會商,研究落實具體防御措施。并根據汛情預報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迎戰洪水的各項工作及時進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
② 搶險小組和防汛人員按責任分工立即上崗到位履行各自職責,并隨時將防汛應急處理情況上報公司防汛辦公室。
③ 同時協助交通、電信、供電等公用設施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供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汛期供水搶險工作的順利展開。
④ 啟動應急預案措施后,制水部兩廠四站主要負責人每隔30分鐘向制水部防汛工作小組領導上報一次汛情,以及時了解汛情對水廠生產狀況的影響。
⑤ 要密切觀察湖東廠區后圍墻水流情況,和南灣廠區西側護坡水流情況,發現異常及時撤離工作人員,確保人員安全。
3、汛期過后安排及恢復生產工作
① 汛情過后,制水部帶班領導每30分鐘向公司領導上報汛情,隨時為可能再次出現的汛情做好準備。
② 及時恢復正常的供水生產秩序,進行總結。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8
一、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防災救災工作,以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人民生命安全為目標。實行主管行政領導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部門負責的原則,組織員工防汛,本著以防災為主、救助為輔的防災工作原則,確保“少損失、不損失“的防災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防災工作指揮組,由總經理任組長,站長、行政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服務經理、技術總監、車間經理、配件經理、客戶經理任組員。
工班長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員組成救災行動組。
三、前期準備工作
接到市政府發布做好緊急防災準備后,或根據即將發生災情,防災指揮組啟動防災救災預案,布置防災工作,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防災救災預案
指揮組根據防災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災救災機構設定,組織人員參加,救災小組要進行防災救災自救,開展防災救災工作,并協助各部門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籌備防災物資。
指揮組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生活急需用品籌備,保障工作和運輸車輛儲備。負責提供搶險物資的儲備。
四、防災救災
防災指揮組接到市指揮部進入緊急防災通知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傳達市防災總指揮部指示,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部署指揮防災救災工作。救災行動組進入防災期應急狀態并保持與指揮組的聯系。
一般性防災救災應急反應,當自然災害發生導致公司出現大面積積水、平房隨時面臨倒塌的危險時:
1、指揮組立即進入防災救災指揮狀態。并迅速將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
2、對危險區的人員進行疏散、安置工作,時刻保持與市中區防災指揮部聯絡,及時匯報防災救災情況,做好防災宣傳工作,發動全員積極參與。
3、防災指揮組根據受災情況和需搶險支援具體情況,及時派出防災搶險人員搶救。
嚴重破壞性防災應急反應:
當城市道路普遍積水超過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筑物地下滯水嚴重時,已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單位停產等情況發生時:
指揮組宣布啟動本預案,迅速組織指揮公司內自救、互救,并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調動機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時期的戒嚴和有關規定。
五、要求
防災指揮組要高度重視防災救災工作,要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加強防災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災措施,保證通訊暢通。救災行動組在接到防災指令后,必須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
防災救災信息要及時準確,不得瞞報、漏報。防止防災信息誤傳、謠傳,穩定社會情緒。
大力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發動群眾在自然災害到來之前積極做好預防工作,做到未雨綢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9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0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為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是指由于自然異常變化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社會失穩、資源破壞等現象或一系列事件。我國常見的自然災害種類繁多,主要包括:洪澇、干旱、臺風、冰雹、暴雪等氣象災害;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等海洋災害;樹林草地火災等。
常見的危害高校人員及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的主要自然災害有:臺風、暴雨、高溫、大風、雷電、霧霾、地震、滑坡等。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提前準備
各類自然災害具有不同的預警時間,必須在政府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根據預警等級,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災害發生之前的疏散、轉移、避險等預防及各項準備工作。
2.統一指揮,協同應對
一旦發生災害,做到及時上報,果斷處置,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學校各部門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同應對,系統聯動,形成統一指揮、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機制。
3.科學決策,以人為本
充分發揮專業隊伍和專家的作用,科學決策,合理安排。堅持以人為本,在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
4.政府主導,社會互助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充分發揮學校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
5.加強保障,控制損失
加強災前、災中、災后的保障工作,在組織隊伍、經費、物資、信息等救災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災害發展態勢,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突發事件處置組、安全(保衛)疏散組、宣傳聯絡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急救組、善后處理組。
2.人員分工
總指揮:學校主要領導或分管校領導
副總指揮:分管校領導或牽頭部門負責人
成員:黨政辦、宣傳部、校園管理與保衛處、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基建處、醫院、國際交流合作處、國際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等主要負責人組成,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3.組織機構職責
(1)指揮部實施應急工作的指揮任務,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指示要求,組織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實施。
(2)協調各應急小組及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急救援組織的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消防、安全保衛、物資供應等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災害類別預警級別采取的預防措施一、臺風(四級預警)藍色: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受熱淚盈眶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1、做好防風準備并注意有關報道和通知;2、把門窗、圍板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固緊,妥善安置室外物品。黃色: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1、建議幼兒園停課;2、處于危險地帶和簡易房中的人員應到避風場所在地避風,戶外作業人員停止;3、切斷霓虹燈招牌及危險的室外電源;4、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其它同上。橙色: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1、切勿隨意外出,確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3、停止室內大型集會,疏散人員;4、加固易受破壞的房屋和設施;其它同上。紅色: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1、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業、停課(除特殊行業);2、人員應盡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3、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靜止一段時間,應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其它同上。二、暴雨(三級預警)黃色:6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1、家長、學生、學校要特別關注天氣變化,采取防御措施;2、收蓋露天晾曬物品,相關單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區的排水防澇工作;3、駕駛人員應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確保安全;4、檢查排水系統,降低易淹校園湖泊水塘的水位。橙色: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1、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3、交通管理部門應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4、轉移危險地帶師生到安全場所避雨;其它同上。紅色: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1、戶外人員應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暫避;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3、已有上學學生和上班人員的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應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4、處于危險地帶的單位應停課、停業,立即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其它同上。三、高溫(二級預警)橙色: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到37℃以上。1、盡量避免午后高溫時段的戶外活動,對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溫指導,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2、注意防范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火災;3、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4、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溫藥品;5、媒體應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各相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紅色: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到40℃以上。1、注意防暑降溫,白天盡量減少戶外活動;2、有關部門要特別注意防火;3、建議停止戶外露天作業;其它同上。四、大風(除臺風、雷雨大風外)(四級預警)藍色:24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1、做如防風準備;2、注意有關媒體報道的大風最新消息和有關防風通知;3、把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固緊,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黃色: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1、進入防風狀態,建議幼兒園停課;2、關緊門窗,危險地帶和簡易房中的人員應到避風場所避風,通知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人員停止作業;3、切斷霓虹燈招牌及危險的室外電源;4、停止露天集體活動,立即疏散人員;其它同上。橙色:6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1、進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中小學信課;2、居民切勿隨意外出,確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3、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4、加固易受破壞的房屋和設施;其它同上。紅色:6小時內可能出現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的大風,或者已經出現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的大風并可能持續。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業、停課(除特殊行業);2、人員應盡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其它同上。五、雷電(三級預警)黃色: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關注天氣,盡量避免戶外活動。橙色: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落實防雷應急措施;2、人員應當留在室內,并關好門窗;3、戶外人員應當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車內;4、切斷危險電源,不要在樹下、電桿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曠場地不要打傘,不要把農具、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桿等扛在肩上。紅色: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應急搶險工作;2、人員應當盡量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或者汽車內,并關好門窗;3、切勿接觸天線、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和其他類似金屬裝置;4、盡量不要使用無防雷裝置或者防雷裝置不完備的電視、電話等電器;5、密切注意雷電預警信息的發布。六、大霧(三級預警)黃色:1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霧并將持續。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準備工作;2、加強校園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駕駛人員注意霧的變化,小心駕駛;4、戶外活動注意安全。六、大霧(三級預警)橙色: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霧并將持續。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工作;2、學校加強交通調度指揮;3、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控制車、船的行進速度;4、減少戶外活動。紅色: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并將持續。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應急工作;2、學校按照行業規定適時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3、駕駛人員根據霧天行駛規定,采取霧天預防措施,根據環境條件采取合理行駛方式,并盡快尋找安全停放區域停靠;4、不要進行戶外活動。七、霾(二級預警)黃色:1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續。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2、因空氣質量明顯降低,人員需適當防護;3、呼吸道疾病患者盡量減少外出,外出時可帶上口罩。橙色: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20__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20__米的霾且可能持續。1、駕駛人員謹慎駕駛;2、空氣質量差,人員需適當防護;3、人員減少戶外活動,呼吸道疾病患者盡量減少外出,外出時可帶上口罩。八、地質災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三級預警)按照未來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質災害分別為:三級(可能性較大),二級(可能性大),一級(可能性很大)。三級預警:排查階段1、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重點針對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宿舍、教室、食常、辦公樓等人員聚集區;2、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組織,發動廣大師生,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確保不留死角;3、通知監測人員注重點區域;4、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御知識,提高師生的臨災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二級預警:預報階段1、各有關部門要緊急行動,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納入群防群測體系,加強監測預警,落實防范和治理措施;2、公開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切實落實工作責任。3、要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制訂落實人員撤離轉移預案,做好監測責任人、撤離信號、撤離路線、安置地點四落實。一級預警:警報階段1、無條件緊急疏散、轉移學生和教職工;2、對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防止群從再次進入,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4、密切觀測,做好災害到來之前最后一分鐘的準備工作。
五、信息發布
1.發布原則
(1)授權發布,及時準確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授權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政府匯報災害的時間、地點、級別、范圍、損失、救災、保障等情況。
災害應急指揮部授權通訊聯絡組,定時向新聞媒體通報災情及救災的基本情況。
(2)宣傳歸口,強調紀律
對新聞媒體的信息發布必須進行歸口管理,由學校宣傳部部門統一發布,其他部門無權發布消息或接受采訪。
2.信息發布機構及人員
(1)匯報
由學校黨政辦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政府匯報情況
(2)宣傳
由宣傳部門負責向新聞媒體通報災情及救災的情況c
六、后期處置
1.救災保障
學校多渠道落實救災資金和物資,確保受災學生就餐、飲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
2.搶救傷員
在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組織人力,解救被困人員,搶救受傷人員。組織專業人員對受災學生進行集體或個別的心理輔導。
3.環境治理
在政府衛生部門和環保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受災現場的衛生防疫、環境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源引發次生、衍生災害。
4.調查統計
對災害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進行詳細的統計,為后續的救助安撫以及校園恢復重建工作提供準確數據。
5.恢復秩序
全力以赴搶修受到災害破壞的電力、給水、道路、房屋等基礎設施,確保學校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教學、科研秩序。
6.評估總結
對預警、應急、救災、信息管理、后期處理等工作進行全面的'評估,總結成功的經驗,發觀問題和不是,為以后的防災、救災工作提供經驗和教訓。
7.修訂預案
根據災害評估總結報告,修訂災害應急預案,使預案更加合理有效。
8.獎懲
對在應急、救災工作中表觀突出或有立功表現的應急人員以及師生員工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災工作中嚴重失職,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視情節和后果予以行政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1
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風等。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開展自救和互救,并聽從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安排。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總部應當迅速與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系,報告災情,制訂搶救方案。
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單位應首先清查人員傷亡情況,優先搶救人員。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總部應該積極安置受災人員,妥善安排他們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他們不再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通過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親屬、向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區通報災情。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該積極組織災害重建工作,制訂重建方案。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2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鄉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楊米澗鄉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鄉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鄉黨委書記白玉鵬擔任總指揮,鄉長鄭曉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鄉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鄉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鄉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鄉有關站所、鄉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鄉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鄉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鄉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鄉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楊米澗鄉根據《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鄉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鄉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鄉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楊米澗鄉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鄉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鄉、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鄉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鄉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鄉民政辦、鄉派出所、鄉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鄉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鄉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鄉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鄉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鄉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鄉民政工作站會同鄉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鄉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鄉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鄉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鄉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鄉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3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鎮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鎮靖鎮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鎮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宋勇樹擔任總指揮,鎮長薛向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鎮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鎮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鎮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鎮有關站所、鎮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鎮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鎮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鎮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鎮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鎮靖鎮根據《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鎮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鎮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鎮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鎮靖鎮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鎮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鎮、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鎮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鎮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鎮民政辦、鎮派出所、鎮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鎮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鎮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鎮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鎮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鎮民政工作站會同鎮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鎮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鎮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鎮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4
一、目的
為正確、快速、高效地處置地震、氣象等災害引起的燃氣設施較大范圍損壞或燃氣供應重要設施設備損壞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地震、地質等災害給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發揮燃氣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社會責任,特編制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置因地震、泥石流、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洪水等災害以及其它不可預見地質、氣象災害造成的燃氣設施、設備較大范圍損壞或重要設施、設備損壞事件。
三、災害事件分級
按國家自然災害分級標準及自然災害對燃氣管網、燃氣輸配設施的破壞程度,將自然災害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自然災害)、Ⅱ級(重大自然災害)、Ⅲ級(較大自然災害)、Ⅳ級(一般自然災害)。
3.1 Ⅰ級事件
因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Ⅰ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為燃氣供應大面積停氣事件的;
(3)造成公司員工3人及以上人員死亡的;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Ⅰ級事件狀態的。
3.2 Ⅱ級事件
因洪汛、氣象、地震、地質等自然現象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Ⅱ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重大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為燃氣供應1000以上用戶停氣事件;。
(3)造成公司1-2人死亡,或4-6人重傷以上。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Ⅱ級事件狀態的。
3.3 Ⅲ級事件
因地震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Ⅲ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較大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造成100-1000用戶停氣事件的。
(3)造成公司2-3人重傷,6-8人輕傷。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Ⅲ級事件狀態的。
3.4 Ⅳ級事件
因地震地質等災害造成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Ⅳ級事件狀態:
(1)國家確定為一般自然災害的事件。
(2)被確定為造成10-100用戶停氣事件的。
(3)造成公司1人重傷,或3-5人輕傷。
(4)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視自然災害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進入自然災害Ⅵ級事件狀態的。
四、組織與職責
4.1總指揮:各成員企業總經理
職責: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刻達到現場,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總指揮,在重大問題上做出決策。
4.2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親自到現場指導搶險搶修,在搶險現場設立現場指揮中心,組織制定事故維修方案,控制事故蔓延,并調查事故的起因與責任。
4.3現場技術組:安技部經理任組長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親自到現場指導搶險搶修,負責組織制定事故搶修方案,解決搶險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并協助公司領導調查事故的起因與責任。
4.4現場搶修組:管網部經理任組長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親自帶領搶險人員到現場進行搶險搶修,并負責事故現場搶修完畢后的恢復工作,并參與調查事故的起因與責任。
4.5協調小組:綜合部經理任組長
職責: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趕赴事故現場,協助現場指揮進行搶險配合工作,負責協調外界社會力量救援及現場控制。
五、預防與預警
5.1風險監測
(1)公司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應加強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絡,了解地震活動趨勢,制訂應對方案;
(2)定期對處于地震帶的燃氣管網設備、輸配場站等重要設施、場所進行檢查,制定并實施防震加固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5.2報告程序
(1)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同時發布預警信息。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上報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職能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預警通知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災害預警建議,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5.3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1)預警分級
根據地震地質等災害的級別以及災害對燃氣管網設施、燃氣輸配設施可能造成的損壞程度,將地震地質災情預警狀態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A、Ⅰ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7.0級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Ⅰ級預警狀態。
B、Ⅱ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6.5—7.0級地震和大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Ⅱ級預警狀態。
C、Ⅲ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6.0—6.5級地震和中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Ⅲ級預警狀態。
D、Ⅳ級預警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發布的5.0—6.0級地震和小型自然災害預報,公司進入自然災害Ⅳ級預警狀態。
(2)預警發布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自然災害預警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災害預警建議,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3)預警行動
發布自然災害Ⅰ、II、Ⅲ級、Ⅳ級級預警信息后,應開展以下工作:
A、公司做好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公室準備。
B、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收集相關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C、各應急處置工作組迅速組織落實各項確保人身、燃氣輸配安全及災后救災應急救援措施。
D、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協調組織應急搶修和醫療救護隊伍、應急物資、應急電源、交通運輸等準備工作,合理安排燃氣輸配調度運行方式、做好異常情況處置和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E、有關職能部門啟動應急值班,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應急新聞發布準備。
(4)預警結束
在地震地質預報原發布機關做出撤銷的決定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宣布解除預警,并終止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六、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預警的分級和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針對預警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按照“分級響應、分層負責”的原則將地震地質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I級響應:應對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事件,公司啟動I級響應,統一領導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Ⅱ級響應:應對應對Ⅰ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預警,公司啟動II級響應,統一領導自然災害預防工作和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搶準備工作。 6.2響應程序
(1)I級應急響應
A、啟動條件:公司所轄范圍內發生I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事件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
B、響應啟動:公司接到各職能部門上報的主管部門自然災害事件、接到對外公開熱線上報的自然災害事件或政府部門宣布發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災害后,立即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報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事件響應等級,宣布啟動公司地震地質I級應急響應。
C、響應行動
C.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召開應急會議,迅速組建公司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確定并派出前線指揮人員。啟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救災、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工作;組建前線應急指揮部,監督、指導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工作。
C.2地震地質等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值班,開展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匯報,與上級主管單位、政府職能部門聯系溝通,協助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C.3各應急處置小組及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開展相應應急行動。
C.4由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的要求收集、匯總并向上級單位、政府有
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信息報告。
C.5上級主管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市地震災害應急指揮小組)到達事故現場,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將指揮權交接給市地震災害應急指揮小組,并配合一同進行災難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A、啟動條件:公司所轄范圍內發生I級、Ⅱ級、Ⅲ級、Ⅳ級自然災害預警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
B、響應啟動:公司接到上級主管部門或xx市政府報告的xx市啟動自然災害預警響應后,應立即立即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判,報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響應等級,宣布啟動公司地震地質II級應急響應。
C、響應行動: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參照預警程序執行。
6.3應急處置
6.3.1先期處置
自然災害發生后,公司及職能部門應按預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立即開展自救、互救。對可以隔離的危險源采取緊急處置,對可以搶救的物質進行搶救,采取盡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收集受災情況并按規定上報。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組織職工疏散,盡最大能力組織或通知職工家屬疏散;
B、特殊崗位職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對確因工作需要無法離開危險區的職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C、及時調整燃氣輸配運行方式,隔離故障區域;
D、主動與政府聯系溝通,完成相關工作。
E、初步收集受損情況,及時匯總并上報。根據需要在安全區域設置辦公地點,及時開展搶修工作。
6.3.2應急處置
(1)Ⅰ級響應
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公司各部門按照處置原則和部門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A、防止發生系統崩潰和瓦解,保證燃氣主管網安全;
B、及時調整燃氣輸配運行方式,隔離故障區域,調配應急氣源等;
C、根據需要在安全區域設置辦公地點,及時開展搶修工作;
D、組織應急物資供應,協調應急物資運輸暢通,組織醫療救護、應急搶修和應急供氣隊伍,配備藥品及醫療器械、搶修工器具、特種作業設備、應急供電設備、車輛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點待命;
E、可靠儲存保護各種業務數據;
F、儲備必要的食品、飲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G、做好重要用戶的應急供氣工作,優先保障各級救災指揮部、醫院等關系搶險救援和國計民生的特殊用戶的安全供氣;
H、組織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I、組織開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J、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后勤保障工作;
K、必要時請求政府部門支援。
(2)Ⅱ級響應
Ⅱ級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應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1)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Ⅱ級自然災害響應,成立公司地震地質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2)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值班,負責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及時向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協助開展新聞發布;
(3)職能部門、應急處理隊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搶修、救援工作,配備藥品及醫療器械、搶修工器具、特種作業設備、應急供電設備、車輛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點待命。 6.3.3應急調整
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視災情發展、災情危害程度、災區救災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決定是否調整事件響應級別,并根據調整后的相應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 6.3.4應急結束
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公司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終止事件響應,并由公司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發布終止命令。
(1)政府部門宣布自然災害應急期結束;
(2)燃氣輸配設施基本恢復正常供氣方式,可恢復用戶已全部恢復燃氣供應。
6.3.5后期處置
(1)恢復生產
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公司各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下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科學規劃,快速恢復”的原則,對善后處理、恢復重建工作進行規劃和部署,要求各部門逐級制定詳細可行的工作計劃,快速、有效地消除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的不利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2)保險理賠
各基層部門及時統計設備損失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核實、匯總受損情況,按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條款理賠。
(3)總結及改進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對使用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處置過程進行全面地總結、評估,找出不足并明確改進方向,及時對應急預案的不足之處予以修訂。
6.4應急保障
6.4.1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按照“平戰結合、反應快速”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隊伍體系,規范應急隊伍管理,加強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做到專業齊全、人員精干、裝備精良、反應快速,持續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6.4.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裝備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確保突發事件所需的物資裝備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公司投入必要的資金,配備應急處置所需的搶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類裝備和電力搶險物資。
6.4.3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持續完善通信網,尋求多個通訊供應商支持,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公用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暢通。
6.4.4經費保障
公司設置應急處置專項資金,在年度預算中優先安排,確保應急支出需要。
6.4.5其他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各應急處置小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不同,明確相應的應急交通運輸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醫療衛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體措施。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5
一、總則
自然災難救助應急預案是災難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于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難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難救助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成員:各班主任
校園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救災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其辦公地點設在校總務處。
三、校救災辦工作職責
1、及時向市教育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救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2、聯系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4、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重氣象、地震和災難預告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難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難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難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難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難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6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機構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并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后,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后,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后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后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后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于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匯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二、災害應急工作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布,以便于突發性災害發生后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周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三、應急措施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并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系,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群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群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群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四、飲用水及應急食品供應點: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7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確保遇重大旱情災情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抗旱搶險救災,保證我村村民正常飲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態環境,切實保障我村全體村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市、鎮《抗旱應急預案》和鎮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精神,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情況
本村位于路南,距離鎮政府××公里,全村總人口××人,總戶數××戶,××個生產小組,全村耕地面積××畝。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1、落實責任制。認真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抗旱責任制,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人。
2、制定抗旱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問題,科學合理地制定抗旱應急預案。
3、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干旱災害的預防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災情、險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4、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并有領導帶班。確保信息暢通、妥善應對。
5、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干旱災害,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領導指揮及搶險救災機構
1、××村抗旱指揮機構由村支書任指揮,村委主任任副指揮,村委員任成員(見附表1),并明確職責分工。
各成員分片包干,做好村相關安全重點區域的監督巡查工作,并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旱情、災情監測預警、搶險救災和災后處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搶險突擊隊:
從各村民小組抽調25名年輕力壯的村民組成抗旱搶險突擊隊,各組組長任突擊隊長。配合各級搶險救災工作。
五、主要職責
(一)、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迅速接收和傳達上級抗旱部門和上級領導關于抗旱救災的各項指令,根據鎮確定的應急響應等級及啟動條件,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2、按照預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揮實施抗旱救災行動。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況,了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并及時上報。
4、執行上級下達的其他任務。
(二)抗旱搶險突擊隊職責
1、接收和上報抗旱救災情況。
2、直接參與抗旱救災行動。
3、協助做好災后處置和村民生產恢復工作。
4、執行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其他任務。
六、搶險救災領導機構設置地點
××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設在××村村委會。
七、旱情災情后的應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災情應急
1、加強與上級抗旱部門及鎮抗旱指揮部的溝通,加強旱情災情監測預報。
2、根據我村實際情況對各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時由各組對群眾有組織地進行生活生產自救。
3、采取措施,保證聯絡暢通。
4、對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落實。
5、根據有關部門的災情判斷意見,加強對村民的防抗旱宣傳教育,平息謠傳,穩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災情應急
1、在接到鎮政府重大旱情災情應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位,抗旱搶險突擊隊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搶險工作中。
2、組織力量做好村民災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條件。
3、組織非受災群眾對受災群眾進行救援。
4、組織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財產不受損失。
5、深入災區了解旱情、災情、社情、民情,做好宣傳工作,平息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災后疫病的發生與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揮機構組成表
2、××村抗旱指揮機構分組情況表
3、××村抗旱救災物資儲備情況表
4、××村抗旱救災隊伍人員名單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8
為保證我縣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時,供銷合作社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協調行動,高效有序開展救災工作,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供銷合作社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縣境內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突發性特大自然災害的救災應急工作。主要災種包括:洪澇、地震、干旱、冰雪災、火災等。
二、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條件。當我縣內發生了較大的洪澇、地震、干旱、冰雪災、火災時。
(二)程序。
1、接到縣政府或主管部門向總指揮、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預警預報或災情評估情況,提出啟動建議。
2、縣社救災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預警預報或災害評估情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救災責任。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工作組接到啟動命令后,迅速開展工作,緊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災工作任務。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機構設置
1、救災應急總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社務指導股)
3、救災應急工作組
⑴災情搜集評估組
⑵救災物資保障組
⑶救災宣傳報道組
(二)主要職責
1、救災應急總指揮部:實施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調動、整合全省救災力量和資源,決定采取救災應急措施。
2、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災害信息;傳達救災應急總指揮部的工作指令;根據需要組建工作組;協調指導救災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會商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
3、工作組職責
⑴災情搜集評估組:負責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負責對災害損失造成的影響情況進行評估。
⑵救災物資保障組:負責災區、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的調運,制定應急救災物資、款項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接收、使用、下撥管理工作。
⑶救災宣傳報導組:負責救災工作的宣傳和新聞報道。
四、救災準備
(一)制定工作預案。本預案是縣社在突發性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的基本預案。各股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的要求,制定具體的.救災應急工作預案,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保證救災應急工作有序進行。
(二)人員準備。各股室要指定專人負責救災應急工作,面對突發情況,提高搶險救災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物資準備。根據縣政府的要求或災區的實際情況,儲備一定的應急救災物資和款項。
五、其他事宜
(一)本預案將根據救災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改。
(二)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9
一、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若干應急工作小組,各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均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配備若干成員。
(1)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陳春榜
副組長:劉昌良
楊漢倫
成員:蔣世碧
張科祿
郭銘洪
唐道倫
秦偉利
(2)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陳春榜;職責是: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事故情況;指揮搶救,制止事態擴大,盡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初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3)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劉昌良、楊漢倫;職責是:協助組長工作。
(4)協調聯絡組組長:秦偉利;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協調各應急工作小組工作;及時報警,請求當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及社會力量的支援;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受傷師生、財產受損情況;協助善后處置工作。
(5)搶救搶險組組長:張科祿;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組織師生撤離,組織學校力量搶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搶救工作。
(6)秩序維護組組長:郭銘洪;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保護貴重物品,負責現場安撫,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7)后勤保障組組長:唐道倫;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負責搶救車輛、搶救物資的調配等等。
(8)機動應急組組長:蔣世碧;職責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應準備。
二、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經認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風災、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時,要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公安部門。
4、迅速組織對受傷師生的搶救,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0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林場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 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濕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后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三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強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和長時間干旱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快速處置,協同應對。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省農業廳成立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分管種植業和畜牧業的副廳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廳辦公室、種植業處、南亞辦、畜牧獸醫局、農機化局、計劃財務處、農產品質量處、科技教育處、種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2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根據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布應急解除的決定,向災區組派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協調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廳辦公室:負責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報送、發布和防災減災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和落實農業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參與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收集、核查、匯總、反映糧食作物、瓜菜等農作物災情;組織、指導災后種植業恢復生產和結構調整;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
南亞辦:負責收集、匯總、反映熱帶作物災情;組織、指導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指導災后動物防疫工作,督導受災地區落實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協調種畜禽及獸藥等應急物資供應;督導各地做好死亡畜禽處置工作。
農機化局:負責督導各市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爭取、落實農業和農業系統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協調和落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參與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處:組織協調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科教處:組織災后農業科技服務;參與農業生產救災技術指導。
種子站:負責落實省級應急種子儲備;做好災后農作物種子的調配與供應。
植保站:指導災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防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協調農藥等植物保護物資供應。
土肥站:指導受災和復產農作物肥水管理;組織指導毀損農田復耕;協調復產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
2.4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2.5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密切與氣象、水文等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部門的聯系,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根據災情及時作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3)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
(4)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5)視災情,提出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的意見與安排等。
(6)及時了解和督導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應急準備措施
3.1.1 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1.2 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3.1.3 預案準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御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1.4 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柴油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1.5 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持續干旱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時,建議本級政府并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3.2 災害分級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災害(以下各等級災害: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定為該等級)。
3.2.1 Ⅰ級災害(特別嚴重災害)。
(1) 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市縣的區域性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20%以上,或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2) 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且成災面積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萬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經濟損失30001萬元以上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2 Ⅱ級災害(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5-20%,或受災面積達到200-3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以上,且成災面積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萬只以上,或者區域性直接經濟損失5000-3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3 Ⅲ級災害(較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1-15%,或受災面積達到100-2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且成災面積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萬只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20__-1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4 Ⅳ級災害(一般災情)。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0%,或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0%以上,且成災面積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萬只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1000-4999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緊急信息報告并經核實后,立即按規定報告,并報請廳長或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廳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4.2 信息報告
4.2.1 信息采集
預警信息。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省水務廳的水情信息,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各市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及成災信息。
采集途徑。省農業廳與氣象、水務等部門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省農業廳與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
采集內容。氣溫、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4.2.2 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省氣象、水文、海洋漁業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的信息。
(3)干旱等漸進性自然災害趨重。
(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4.2.3 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并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
4.3 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參與搶險救災等,降低災害對社會、群眾和農業生產的危害。
4.4 分級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響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4.1 Ⅰ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副組長及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農業部及有關部門。重大問題報請省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發慰問電,派出救災工作組和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必要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2 Ⅱ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省政府和農業部,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加強災情調度,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3 Ⅲ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調度,及時向省政府、農業部報告災情,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派出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財政廳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應急種子。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4 Ⅳ級響應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調度和農業救災、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必要時將情況按規定程序上報省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4.5 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后,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與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發布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和民政部門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發布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自行發布。
4.7 應急終止
當自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1.1 加強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整、修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
5.1.2 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養殖場(戶)對欄舍進行消毒、加固,并適時補欄。
5.2 協商救助
5.2.1 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2.2 積極與銀行、信用社協商,落實災后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根據財政部《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省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市縣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縣財政負擔。對受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影響重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6.2 物資保障
在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6.3 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4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2 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業從業人員的應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處置培訓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業,包含種植業、畜牧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
8.1.1 本預案中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是指干旱(含高溫熱害、干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熱帶氣旋、臺風、寒潮大風、龍卷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8.1.2 農作物受災面積:指因受災早晨在田農作物產量損失一成以上的面積。如果同一地塊的當季農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災害危害,只計算其中受災最重的一次。
成災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積。
絕收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積。
8.1.3 本預案中熱帶氣旋,是中國氣象局《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19201-20__)中所規定。即熱帶氣旋非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和超強臺風六個等級。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為臺風,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為強臺風,達到或大于41.0m/s(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臺風。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8.3 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4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2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社區主任)
副隊長:(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副主任) (委員) (委員) (委員)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職責分工:
(1)隊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隊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隊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隊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