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貨物運單
│ │ │ │ │ │ │ │ │ │ ││托運人蓋章或│
├──┼─┼─┼──┼────┼────┼──┼─┼─┼──┤│簽字 │
│合計│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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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 │ 承運人 │ ││ │
│人 │ │記載事項│ ││ │
│記載│ │ │ ││ │
│事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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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 發│ │發站承運日期│
注:本單不作為│托運人蓋章 站│ 站│ │戳 │
收款憑證,托運│或簽字 交│ 承│ │ │
人簽約須知見下│ 付│ 運│ │ │
頁 │ 年 月 日 日│ 日│ └──────┘
│ 期│ 期│ 注:收貨人領貨
│ 戳│ 戳│ 須知見第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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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貨人領貨須知 │ 托運人須知 │
│ │ │
│ 1.托運人應及時將領貨憑證寄交│ 1.托運人持本貨物運單向鐵路托運│
│收貨人,收貨人接到領貨憑證后,及│貨物,證明并確認和愿意遵守鐵路貨物│
│時向到站聯系領取貨物。 │運輸的有關規定。 │
│ 2.收貨人領取貨物已超過免費暫│ 2.貨物運單所記載的貨物名稱、重│
│存期限時,應按規定支付貨物暫存費│量與貨物的實際完全相符,托運人對其│
│。 │真實性負責。 │
│ 3.收貨人到站領取貨物,如遇貨│ 3.貨物的內容、品質和價值是托遠│
│物未到時,應要求到站在本證背面加│人提供的,承運人在接收和承運貨物時│
│蓋車站日期戳證明貨物未到。 │并未全部核對。 │
│ │ 4.托運人應及時將領貨憑證寄交收│
│ │貨人,憑此聯系到站領取貨物。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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