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運輸合同范本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臥鋪時,應購買全價臥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第七條 加快票
旅客購買加快票,必須有軟座和硬座客票。發(fā)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須是所乘快車或特別快車的停車站。發(fā)售需要在中轉換車的加快票的中轉站還必須是有相同等級快車始發(fā)的車站。
第八條 臥鋪票
旅客購買臥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臥鋪票必須和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中轉換車的旅客,臥鋪票只發(fā)售到換車站。買臥鋪票的旅客在中途站開始乘車時應在買票時向車站說明。
持臥鋪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車到中途站時,應另一方面行購買發(fā)站至中途站的車票。
如在列車開車1小時后臥鋪仍無人使用時,列車長可將該鋪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來臥鋪時,應要求安排同等席別的其他鋪位,沒有空位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送旅客,到站退還臥鋪票價,核收退票費。
為了維護臥車的正常秩序,每個臥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帶兒童或兩個兒童可共用一個臥鋪。
第九條 站臺票
進站接送旅客的人應購買站臺票。站臺票當日使用一次有效。隨同大人進站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及特殊情況經車站同意進站的人員,可不買站臺票。未經車站同意無站臺票進站時,加倍補收站臺票款。
第十條 傷殘軍人半價票
現(xiàn)役革命傷殘軍人,憑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簽發(fā)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革命傷殘軍人,憑省、市、自治區(qū)民政部簽發(fā)的“革命傷殘軍人證”,僅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統(tǒng)一式樣。
第十一條 學生減價票
正規(guī)院校(不包括各為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yè)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費回家或返校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yōu)特證”的學生證和小學校的書面證明,每年可買四次從院校到家或從家到院校包在地車站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
學生從實習地點回家,或從家去實習地點,憑附有“減價優(yōu)待證”的憑證和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購買學生票。
應屆畢業(yè)生從院校回家,憑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新生入學憑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學生,按照上述規(guī)定同樣辦理。華僑、港澳學生如回家時,車票購買至邊境車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內其他地方旅游或探親訪友時,在規(guī)定的次數內可購買學生票。
下列情況均不能購買學生票:
1.學生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退學、休學、復學、轉學時;
3.學生從學校到家或從家回學校時。
第十二條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并核收退票費;
1.在發(fā)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退還全部車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