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通用3篇)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加強瓶裝燃氣送氣服務管理,明確職責,根據全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瓶裝液化氣送氣管理的通知》(通建[20xx]22號)文件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書期限
責任書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職責
1、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杜絕各類違規經營行為。
2、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氣價格依據市場價。
3、嚴格落實鋼瓶管理、車輛管理等相關制度,以及充裝、倒殘等操作規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氣工管理制度,加強送氣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氣工的培訓工作,增強送氣工法律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提高送氣工專業知識與職業技能水平。
5、燃氣事故的處理和賠償工作中,在氣源質量、鋼瓶管理、送氣服務、入戶檢查四方面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承擔相應責任。
三、乙方職責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實供氣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送氣車輛符合安全標準,手續齊全,并張貼“**公司專用氣瓶運輸車”標識,嚴禁超載運輸。
3、送氣服務過程中必須穿著送氣工服裝,佩戴上崗證。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內存放超過規定數量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在用戶家中從事液化石油氣鋼瓶、器具的維修。不對液化石油氣重瓶進行倒灌、排空,發現鋼瓶漏氣,及時送回單位處理。
5、嚴禁外帶非本單位的經營性氣瓶;嚴禁充裝過期未檢、報廢等不合格氣瓶;嚴禁液化氣與其它商品混和經營。
6、燃氣事故處理和賠償工作中,在送氣服務、入戶檢查兩方面存在違規行為或發生意外事故,將承擔相應責任。
四、責任書中止
1、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終止責任書。
2、送氣工年滿60周歲,本責任書自動終止。
3、送氣責任書的變更、終止,甲方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10日內上報燃氣管理部門備案。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篇2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市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建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主要職責
宣威市燃氣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市的燃氣管理工作,是燃氣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按照市建設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結合實際,認真分析燃氣管理安全現狀,及時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和對策,落實安全防范措施;(6分)
(二)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與液化供應氣庫及全市液化氣經營門店簽定《燃氣經營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各燃氣企業和有關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6分)
(三)每月召開一次由分管領導主持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要求有書面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報建設局黨委;(5分)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城市燃氣管理長效機制,明確部門內崗位責任和相應責任人;(6分)
(五)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5分)
(六)每月組織不少于一次燃氣安全大檢查;(6分)
(七)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組織做好救援及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損失;(5分)
(八)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督促從業人員對用氣戶普及安全知識;(5分)
(九)嚴格按照安全標準對液化氣庫的消防設施、防火間距、儲氣罐防雷防電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專職安全員配備、燃氣運輸安全、安全生產日志以及液化氣經營門店防火安全、鋼瓶年檢、防爆燈具、開關進行全方位監管,督促整改,符合行業安全規定;(16分)
(十)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扣10分;發生一起死亡2人的安全事故扣20分;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扣30分;凡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并撤銷相關部門負責人職務,追究責任人員責任;對雖未發生死亡事故,但造成了嚴重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視事故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30分)
(十一)負責建設局交辦的安全生產有關事項。(10分)對交辦事項完不成或不負責的,每次扣2分。
二、獎懲辦法
1、本責任制考核總分100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懲1萬元;71-75分的懲6000元;76-79分的懲3000元;80-84分的不懲不獎;85-90分的獎3000元;91-95分的獎6000元;95分以上的獎1萬元。獎懲到責任科(所、隊、站)安全管理責任人員,懲金從科(所、隊、站)相應責任人員工資中扣抵,獎金從城維費中列支。
2、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實行安全管理一票否決,并追究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檢查考核、兌現獎懲,考核經費從安全工作經費中列支;考核的有關數據按局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考核統計為準。
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 篇3
為預防火災及其它安全生產事故(如設備作業、安全用電等)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特制訂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責任人責任:
①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負責對所管轄員工的宣貫和培訓工作,保證員工了解并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消防安全的法律和法規,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2、督促本部門員工遵守工廠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3、有計劃地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4、定期對于轄區內的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消防器材完整、合格。
5、經常組織部門內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于部門內識別出的安全隱患點,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并持續進行管理。
6、建立部門內義務消防組織機構,當人員有變動時,及時進行人員調整,確保組織機構的完整。
7、作好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生產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對運轉情況進行監控,如有超負荷、異味、發熱等異常情況時,及時報告、處理。
8、按規定使用和保管危險化學品。
9、當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組織、帶領員工進行搶救和逃生。
②用電安全和設備操作安全等其它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
1、組織對部門內員工進行用電安全和設備操作等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確保相應崗位的員工掌握相應的安全知識,具備上崗資格才上崗操作。
2、經常組織部門內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3、以身作則,監督好下屬。做到管理人員不違規指揮,操作人員不違規作業。
4、組織做好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責任人已明白上述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并承諾對管理區域內的安全事故負責,若由于管理不善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時,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在辦公室留存,一份由安全生產責任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