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招議標項目合同書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簽訂:
甲方:信息產業部電子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
乙方: (項目承擔單位)
鑒于:
1、乙方向信息產業部申請承擔 項目的執行;
2、財政部(文號: )、信息產業部(文號: )已批準支持乙方承擔項目的執行;
3、信息產業部已授權甲方處理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事宜,并與乙方簽訂本項目合同;
4、甲、乙雙方同意根據《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共同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甲方因乙方承擔 項目的執行而給予乙方總額為 萬元的資助。
第二條 資助的實施
1、 甲方在乙方保證完整、正確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的情況下給與乙方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資助;
2、 按信息產業部批復金額,乙方向甲方報送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視乙方配套資金落實及項目進展情況,決定撥款時間及金額;
4、 甲方資助資金按以下開支范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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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項目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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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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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備、儀器、軟件購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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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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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燃料動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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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料、印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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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租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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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鑒定、驗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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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財務費用(貼息項目填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