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
第ⅲ部分評標辦法
1一般規定
1.0.l評標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
1.0.2評標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進行。本辦法第4、5、6、7、8、9款規定了評標一般應考慮的內容和辦法。
1.0.3本辦法的評標對象是指投標人擔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標文件、包括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要求投標人提出的對原投標文件的正式書面澄清文件。
2組織機構與職責2.0.1由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主機和主要輔機設備招標的評標小組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認,并接受其領導。
2.0.2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指定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秤標的組織工作。
2.0.3評標小組一般由項目法人、招標代理機構、工程設計單位及聘請的專家組成,總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受聘專家一般不少于2/3.評標小組可根據情況分商務組利和技術組。每個組設組長l一2人,負責召集及評標意見的歸納整理工作。
2.0.4受聘專家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且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技術專家應熟知本專業有關設備的國內外技術水平及發展狀況;經濟專家應熟知有關法律、法規,有實際商務工作經驗。受聘專家由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從電力設備評標專家庫中聘請。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小組。
2.0.5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為評標小組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開評標小組專家的指導下,完成投標文件有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工作。
2.0.6技術組和商務組應相對獨立工作,但技術組有義務向商務組提供其評標所必須的資料,商務組也有義務與技術組核對投標人的技標范圍等內容。
3評標程序
3.1評標工作應在評標后進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閱讀標書,整理資料
3.1.l.l評標小組各分組分別閱讀示書整理資料,詳細列出主要技術數據、性能和商務條款對照表及偏差表。
3.1.1.2對投標文件中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不明確之處進行專門標注和記錄,整理出需要投標人澄清的問題。
3.1.2澄清
3.1.2.1根據情況,評標小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開澄清會的形式進行,經批準也可采取其它形式進行澄清。
3.1.2.2澄清后應以有效的書面文件(有授權人簽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為投標文件的有效補充材料。
3.1.2.3澄清不得對原投標文件做實質性修改。
3.1.3初步評價3.1.3.1如對投標人的資質沒有進行預審,首先要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排除不合格的廠商。
3.1.3.2評標小組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檢查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做出廠實質性的響應,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有無實質性偏差,以確定其是否為有效的投標文件。對于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主要技術和商務條款有實質性差異和/或背離或價格超出標底值規定范圍(一般為+5%或-5%,以具體值可根據設備品種的情況而定)的投標人應予以排除。但進入詳評階段的投標人一般不應少于兩家。各投標人投標價格均超過標底值5%時應按廢標處理并重新招標。
3.1.4詳細評價
對投標文件的詳細評價按兩條線進行,即技術詳評和商務詳評(見5款和6款)。
3.1.5綜合評標
(見6款)
3.1.6編寫評標報告
(見7款)
3.1.7定標
(見8款)
3.2對于某些大型及復雜設備的公開招標,可采用先開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和不含報價的商務部分,經過對投標文件的澄清后,投標人報價,再開價格標。之后再按上述程序進行評標。
4技術評標
4.1評標因素
評標內容應根據設備特點確定。一般為容量/能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經濟性能(熱耗、電耗、效率)、供貨范圍(含備件)、可靠性、主要參數和重要性能招標、壽命(包括易損件)、結構/配置特點(包括材料)、運行特性、檢修條件、服務、制造質量和供貨業績多。
4.2技術評分
4.2.1評標因素中不能以金額合理計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辦法。設備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況考慮。可靠性評價時可參考電力部可靠性中心發布的有關數據制造質量評價可參考電力部成套局每年編發的有關設備質量問題資料。以及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有關部門發布的資料。
4.2.2根據各投標人的技術投標情況,選擇其主要內容作為評標因素。評標因素的選取應從實際效果出發,但不宜過多。
4.2.3根據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確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權重,技術評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體評標因素由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評標小組可根鋸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并須經招標人確認,此工作一般應在開標前完成。
4.2.5技術評標的最終評分,取所有參加評分專象獨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經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