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托前,開通柜臺委托、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托被凍結時,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達委托。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托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托被凍結后,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托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托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托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