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工作自查報告
三、突出未成年人特點,堅持多措并舉,把庭審變成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重要陣地,全力搞好少年審判工作
搞好案件審理是少年審判工作的重心。工作中,我們突出未成年人特點,堅持多措并舉,進一步強化了審判工作。
1、 注重庭前調查,堅持“三見面”,掌握全面情況。為確保案件的順利審理,庭審前,我們首先采取同少年犯本人見面、與監護人見面、與少年犯的單位或學校見面,深入了解少年犯過去的表現、思想作風、道德品行、家庭情況及社會影響等。其次是走訪公安、檢察承辦人,了解被告人歸案后的有關情況,查清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個人簡歷,并認真核實,確保責任年齡查清。在走訪過程中,注意發現被告人的個性特點、成長過程中有無劣跡史及作案動機,歸案后的心理狀態等,從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觀原因、主觀惡性程度、危害大小及歸案后的心理變化等,為選擇審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礎。
2、有的放矢搞好開庭審理。在庭審方式上,針對少年被告人的不同情況和所犯罪行,采用不同的庭審方式。對那些主觀惡性小、人身危險性不大,偶然失足或一時失去理智、后果又不十分嚴重的少年被告人,大膽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庭審時,公訴人一般不出庭支持公訴,但其辯護人和法定代理人到庭,從而使法庭氣氛更加寬松,有利于少年被告人認罪服法。對于那些抵觸情緒大,不積極配合庭審或犯罪后果較為嚴重的少年被告人,庭審時不但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而且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庭審中,控、辯、審三方充分行使職權,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少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出其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共同努力使少年犯放棄對抗、配合庭審、認罪服法、接受改造。
在庭審階段,我們還針對少年被告人的心理、智力、身體發育等情況,因案制宜,寓教于審、懲教結合,具體主要把握了三個環節,并做到對待少年被告人“像母親對待孩子,像老師對待學生,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是自始自終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和氛圍。在審問用語上,注意用誠懇的態度,溫和的語氣,盡量少用法律術語,多用一些通俗的語言,既保持法庭的嚴肅性,又不使少年犯感到法官的冷酷無情。二是發現少年被告人有認識上的錯誤時予以糾正。有的少年被告人存在錯誤認識,或者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是認為不應受法律的制裁。對此,我們在查清事實的同時,進一步使他們認清危害性,糾正認識上的偏差。上述措施有效促進了庭審,從而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如十六歲中學生趙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案。趙在放學途中,遭同學孫糾集張x對其進行毆打,趙躲閃不及,用隨身攜帶的鉛筆刀順勢一刺,致使張x脾臟破裂(后被摘除)。歸案后,趙一度悲觀失望,意志消沉。在庭審中我們采用了寬松和緩的法庭氣氛,實行近距離審理方式,讓被告人坐著回答問題,不帶械具,不讓法警站庭,庭審中采用平緩莊重的語氣,對被告人的辯解認真傾聽,當趙辯解自己長期受孫欺負時,審判人員及時點頭表示理解和同情,從而使趙對審判人員產生了親切感和信任感,真實感受到了法官們對其命運的關注,使他由悲觀失望、破罐破摔一步步轉化為積極主動交待犯罪事實,努力配合好庭審。抓住這一時機,在教育階段,我們認真給他講解了法律和有關刑事政策,指出其行為對社會、對自身、對他人及對家庭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強自控能力和法律意識,在我們的示意下,趙父母也表達了對他的殷切期望之情,趙聽后痛哭不止,表示一定棄舊圖新,請求法院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