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自我評價的作用
廣義的自我評價包括教師對自己工作的總結,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所做的自我檢查,狹義的自我評價特指那些嚴格按照與他人評價相同的標準所進行的評價。所以它既可以是集體自評,也可以是個體自評;既可以是綜合評價,也可以是單項評價。自我評價的過程就是自我診斷、自我反思、自我調控、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過程,外界的行政力量應該盡少干預。自我評價的優點是不受時間和場合的限制,靈活省力,耗資較少,可連續操作,作用深遠、效果持久;缺點是客觀性不足,還可能激勵性不夠。自我評價一般在他人評價之前,或穿插在他人評價過程中進行,用以證實或完善他人評價的結果,而且要與外部評價、專家評價配合使用。學校自我評價的主體可以包括干部、教師、學生和家長,評價主體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評價,比如學校辦學、管理、教學的評價,校長評價、教師評價、學業成就評價,校內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校發展規劃評價、學校德育評價、體育衛生工作評價等都是學校自我評價的不同內容和類型。所以,學校自我評價的對象既可以是某一類角色的群體或個體的人,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工作。學校自我評價的不同評價主體、評價內容、評價標準、評價類型、評價特點決定了評價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本文分析的著眼點在于評價對學校發生的影響或效用,而不是從不同的評價類型等角度進行分析。
二、學校自我評價的作用分析
學校自我評價在實踐中發揮了教育評價的診斷、標準、反饋和改進等作用,具體對于學校發展來講,則體現為促使學校全面認識自我,衡量學校各項工作的水平,監控學校發展過程,激勵學校改進,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可持續發展與自主發展。當然,不同類型自我評價的作用是不同的,而且通常某項或一系列的自我評價活動既可能獨立地進行,也可能為配合學校的具體工作(如衛生達標檢查)配套進行;再考慮到自我評價本身既要經過一個過程,又要有結果反饋環節,這些都使得某一項自我評價活動的作用是多元的,而且交織在一起,還可能對不同評價對象的作用有所區別。實踐中,有些作用雖說是間接的,比如自我評價作為一種手段加強了學校管理,但這項作用很重要。總的來說,學校自我評價具有以下幾種主要作用。
(一)促使學校全面認識自我
學校自我評價,通過校內不同角色人員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認知對比,可以使學校更客觀全面地認識自己,把握學校工作現狀,分析優勢和問題,挖掘學校的潛力和存在問題的原因。實踐中很多學校把全面體檢式自我評價的結果作為學校制定發展規劃的依據,也有學校在具體的單項工作中采取自我評價進行診斷。自我評價能否使學校全面認識自我,取決于是否有正確的評價指導思想、是否掌握充分可靠的評價信息、是否科學客觀地分析評價信息、教育工作中的問題能否準確發現及是否找到存在問題的根源。
比如,北京市教委委托的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發展評價及數據庫建設項目所開展的中小學校評價通過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讓學校對比自身內涵發展的條件性內容(學校干部、教師、學生及家長基本情況)、過程性內容(干部隊伍、教師隊伍、德育、教學、體育衛生、心理健康、校園文化、資源管理等八個方面工作現狀)和結果性內容(四類主體對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的滿意度)的變化情況,評價學校發展的程度。該項目以突出主題的各種問題設計問卷,搜集四類評價主體(學校干部、教師、學生和家長)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評價信息并得出評價結論。例如北京市第一一四中學從調查中發現[⑦],在對"學校干部分工明確、團結協作"方面,所有干部和93.0%的教師認為是"很符合"和"比較符合",對"干部能帶領我們不斷提高辦學水平"認為"很符合"和"比較符合"的教師各占49.1%,這樣的自我評價數據使學校認識到自身的優勢,即學校干部隊伍在校長帶領下,求新、務實、勤奮,精神面貌好,開拓進取及團隊精神都很強,學校干部、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校內外人員的充分肯定。再比如,該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現狀的評價數據顯示,教師對學生各方面素質的滿意度比干部評價、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都要低,而且低的幅度很大。經過對教師的發展環境和待遇、生源質量等方面的分析,該校認為最根本的還要從教育觀、人才觀和質量觀上找原因。針對教師如何看待學生的問題,該校明確提出以人為本,以課改為契機,促進學校內涵發展的教學改革總體思路,學校就此申報了"人性化教與學和初中教學質量相關因素研究"的區級"十一五"規劃課題,并在學校《三年規劃》中,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提高學校教科研水平,使教科研工作落實在提高辦學質量和師生共同發展上"的目標。事實證明,學校各項工作的責任部門在分析來自四類主體評價信息的差異時,得出很多有價值的結論,使得學校能夠全面認識自身各方面工作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