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監督工作的自我總結
2、轉變觀念,施以人文關懷。讓當事人在感受法律威嚴的同時,還能體會到“被尊重、被理解、被關懷”的司法人文氛圍,由此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達到有效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訪案件中,當事人往往由于種種原因對信訪接待人員存在一定抵觸情緒。我們在接訪時首先考慮的就是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帶著深厚感情做工作”“群眾利益無小事”,做到“不打官腔、不繞彎子、不踢皮球”,特別注重對當事人的關心細節,實行人性化處理,包括適時向信訪當事人反饋信息,保持與當事人的溝通聯系。從而拉近了我們與當事人之間的心理距離,為涉法上訪案件的圓滿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鎮一位彭姓居民,小孩在學校與同學發生糾紛被打傷,因元的保險費沒有處理好,與班主任老師發生打架糾紛,使得雙方上訪不止,了解到這一情況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親自多次接訪,耐心細致、入情入理跟她談心,彭某深為書記的真情所動。
3、加強聯系,爭取多方支持。實踐證明,加強與各方聯系,爭取支持,齊心協力,才能使上訪案件得到有效解決。基于這一認識,在工作中我們注重做好“三聯”。一是加強對上聯系,爭取領導支持,重特大案件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聽取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對上級部門交辦的案件,及時上報結果,防止重復上訪,形成及時、迅速、準確的信息渠道。二是加強內部聯系,形成工作合力。全縣政法各部門將涉法上訪工作與偵察、起訴、審判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在政法委的領導下,以執法監督室為龍頭,協調涉法上訪工作的各個環節,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使全縣上下形成一盤棋。三是加強對外聯系,爭取多方配合。在辦理涉法上訪案件中,依法辦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訪,根據不同涉法上訪當事人的案情,通過當事人的家庭、所在單位領導、當事人所在村委會等部門,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發生意外。
4、明確職責,強化執法監督。針對涉訴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創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實信訪長效機制。一是落實“大信訪”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統內部實現信訪工作與紀檢監察、案件督查工作協調統一,避免了久訪不決等問題的發生。二是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引發誰解決”的原則,將案件承辦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同時,對典型的執法不公案件,嚴肅處理有執法過錯的責任人。各單位以案示教,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暢通信訪工作渠道,完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工作制度,從而從源頭上減少了涉法上訪案件。通過個案責任的追究,扭轉隨意執法,粗心麻痹的不良風氣,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司法腐敗現象。三是在個案監督上,我們針對一定時期內影響大的案件,上級交辦的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進行跟蹤監督,確保案件公正、依法、高效。
上半年的工作,我們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這些成績的取得,得益于本委領導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得益于此項工作有一個好的基礎,得益于一把手的指揮有力、撐腰壯膽,得益于各科室及政法各家的理解和支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們執法監督室的同志們一定齊心協力、同舟共濟,共同將執法監督工作推上一個更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