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個人鋪面出租合同(通用3篇)
南京市個人鋪面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應的法律法規,根據乙方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鋪面的期限為年,即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可將鋪面作用途,但不能將鋪面全部或部分轉租與他人。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鋪面的租金按每年人民幣元,月租金總額人民幣元,付款方式按個月,先付后用。
第六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數額的租賃押金。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七條、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水電、物業管理、衛生、消防等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同時潔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剩余樓層租給其他人使用.
第九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鋪面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一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鋪面,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貳個月;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嚴重損壞的;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遷離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余的,應當將余款退還乙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貳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鋪面的,甲方可有權向乙方加收租賃金及違約金。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三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當于乙方所租房屋三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六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通過相應的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個人鋪面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陳永富
地址:洋川鎮民豐村南陽(縣城外環路)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吳洪偉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乙雙方愿意將經營、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地址洋川鎮外環路合同約定的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鋪現出租給乙方,作為合法經營場所。
第二條租金、交納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屋租金伍萬捌仟捌佰元整(58800.00元)。
3、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經營。
第三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憑期間,乙方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但必須付清甲方所有費用并辦理相關手續,取得使用權后第三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職責
1、租憑期滿和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憑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的除外)交給甲方。
2、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郡由乙方自行負責。
3、租憑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甲方責任(甲方在租憑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和給的租憑房屋,并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在租憑期間,本房屋因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或是拆遷,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甲方需將租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在租憑期間,甲方無權將房屋收回或轉租他人。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個人鋪面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愿意將經營、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石標路 號共 間,合同約定建筑面積 ㎡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 (大寫: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 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并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 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甲方開戶銀行及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乙方經辦人: 乙方開戶銀行及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