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房屋承租合同(精選3篇)
物業房屋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將坐落在 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積為 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 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后五日內一次付清 年 月至 年 月 年房屋租金 元整( 元整)。
3.2 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為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后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為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 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權,并且出租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并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衛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 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雇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衛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 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衛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衛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 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 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 )(2)(3)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項費用)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 )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按合同約定的交付租金時間計算)3個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4)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被公安機關文書確認為主),
(5)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 )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 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單位賬戶:
單位開戶行:
年 月 日
承租方:
地址:
企業法人或委托人:
電話:
年 月 日
物業房屋承租合同 篇2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口;樓房為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口;平房為______間口;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防盜門口;有線電視接口口;空調口;天然氣口;煤氣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氣口;熱水器口;電話口;電視機口;電冰箱口;洗衣機口;上下水口;家具口_____口;樓層:_____口;結構: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標準: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權屬:____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制作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并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_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 費用與傭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傭金。
(二)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______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傭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 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付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余、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經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 居間人(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物業房屋承租合同 篇3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________?其他條件:________?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制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并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_____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_____用。
第六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費用與傭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_____納看房費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傭金。
(二)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日內支付。?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傭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看房費、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簽約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地點: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托______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_____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_____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屆時,請選用新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