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家民宅出租合同(精選3篇)
個人自家民宅出租合同 篇1
甲方(房屋出租方):
乙方(房屋承租方):
一、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后達成一致,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面積為
二、甲方出租給乙方房屋期限為年月平方米。年,自年月日至日止。租金前三年每月每平方米 元整,以后每年租元的押金。金按市場價征收,租金一年一交。另外交
三、乙方租賃期間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電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費、水費等。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改動或損壞房屋的一切設備,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完好。
五、甲乙雙方中途不得違約,若出現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個人自家民宅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私家車_____一臺(車牌號粵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輛租賃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滿足條件: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時,本市人須持廣州市戶口簿、身份證、駕駛證及押金。外地人須有廣州市人擔保和擔保人戶口簿、身份證、擔保人簽字及押金。單位租車需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體證、企業代碼證、租車證明。
二、擔保人義務: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需擔保人為其做擔保的,擔保人對所租車輛、租金、及承租人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至本合同期滿之日止。乙方如有違約或出現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處理,則合同自動作廢,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時追究擔保人相應經濟責任。
三、承租人的義務:
1、駕駛本車的駕駛員需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證,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和租用車輛相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后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復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歸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整潔、設備證件齊全完好,無刮碰和損壞現象,否則,視情節收取車損費(相應維修費在押金中扣除)。協議期內,乙方應每3個月將車輛的使用狀況與甲方進行溝通(車輛拍照發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了解車輛使用情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車輛所有維修費用。乙方應定期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車輛每3個月或行駛滿7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4店更換發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更換。如發現問題,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將由乙方負責。
4、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交通部門并同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車輛有故障,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車輛事故,甲方原則上不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但可協助處理。
5、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是乙方本人駕駛或乙方雇人駕駛,或者他人駕駛乘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甲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6、乙方人在租車期內,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自己去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到車輛能正常行駛。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車輛上的零件和設備,違者將追究其責任,按所拆零件價的2倍予以賠償。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維修賠償費。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隨時收回所租車輛,無需通過對方并終止本合同。同時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除按約定收取租金外并加收合同總租金的2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二)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轉借、出售、抵押、質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損害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拖欠應繳租金一周時間以上。
四、租賃期限、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車輛需預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將押金視同租金,同意并遵守本協議的付款方式,并按合同簽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在合同終止前付清一切費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費用總額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為止。
2、車輛租期為2年,如果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不低于總租費的30%的違約金。合同期滿如乙方想續租,需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到期按約收車。
3、租金約定每年20________0元人民幣,兩年總費用4萬元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押金)為2萬元人民幣,在協議生效之日與第一年租金同時支付。租期到期1周內扣除所有乙方應該支付的款項后退還給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權向乙方和擔保人追討)。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協議簽訂之日全額支付給甲方后,甲方交車給乙方簽收。第二年租金在協議滿一年起3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如一周內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沒收車輛押金。
五、保險:
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后,乙方須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所有費用,并加收車輛損失30%的折舊費。
2、全車丟失時,保險公司賠償后,乙方另外須賠償全車價格(按5萬元計算)30%的費用。丟失車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
3、索賠時,乙方須向保險公司如實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及相關資料。
4、雙方約定,協議有效期內,車輛的交強險由甲方承擔,車船使用費和年費由承租人按時繳納。承租人必須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險三家保險公司按車輛價值不低于6萬元的金額購買全險。同時為保證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按100萬元的保險總額為本車輛購買第三者車險。商業保險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本協議算法簽字蓋手印后即生效,交車簽字后雙方各保留一份存檔同具法律效應。乙方交車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車簽字日期為準,無交車簽字視為乙方一直在租用該車。合同生效之時即視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車,乙方承租人不再給甲方開據汽車收到條。
七、附:車輛交接檢驗對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自家民宅出租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為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后,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承租方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承租方租賃經營后,應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本運輸中心經清產核資確定現有資產為其中固定為,流動資金為元
第九條本合同租金定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于每年的月日前交納。
第十條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后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承租人承租后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第十三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
7.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后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租賃期滿后,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