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場地租賃合同
12.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掛號信(需要有回執)發出后三天后作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它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它們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 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做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它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標題是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本合同一式兩份或多份簽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這些文本構成同一份文件.
12.8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成立或無法由具有有效管轄權的法院執行,余下的其它條款將繼續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無法執行的條款應當依據最大可能執行的法院執行.
12.9雙方是獨立承辦機構.在任何情況下本合同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代理,合伙,合營或雇傭關系,雙方確認并同意各自沒有也不會表現為它有法律授權以任何方法對另一方產生約束或保證.
12.10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2.11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份, 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 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1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2.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電話: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