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通用27篇)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章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______(區、縣)_________。
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年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乙方所需水費、電費等由乙方按時交納。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于房屋的不可移除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主體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實際維修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租金并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3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亳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第二條 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房屋裝修為精裝修。
第三條 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復,那么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 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該房屋租賃合同付款方式每月付一次,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通)
第五條 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 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墻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該房屋租房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人為的破壞由求租房負責維修)
第七條 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甲方緊急需要出賣房屋,具體解決辦法可以協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乙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轉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九條 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后,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 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 ,租房合同范文。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 元。該房屋總租金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計罰。若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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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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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合同范本《租房合同范文》。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
2.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宣,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信息
房屋地址: 市 街道 小區 號房屋( 室 廳)。房產證號: _
二、租期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租金與押金
1. 租金標準:每月人民幣_ 元。
租金以季度為周期結算,每個周期開始前支付下個周期的租金。
2.押金:人民幣_元。租期開始前支付;租賃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甲方扣
除乙方應付款項后退還給乙方。
3.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_
開戶行
戶名:
4.發票
四、其它費用
1.租賃期間甲方負責下列費用:物業費、取暖費;
2.其它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以及其它因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提前解約責任
任何一方提前30個工作日,可通知對方解除租賃合同。此時解約方應另外向對方支相當于 1個日租金的違約金,但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承租方多支付的租金及押金應相應退還。
六、甲方提供的房屋配套設施
名稱 數量 規格等信息
其它房屋現狀提供。
七、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3.補充約定: _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
聯系人: 聯系方式: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5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如何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筆者認為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
對房屋租賃合同效力認定問題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筆者認為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1994年通過的《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2、產權有爭議或者產權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屬于違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標準的;6、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7、法律、法規禁止的。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6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益,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標的1房屋產權權證號、2地理位置、3面積、結構。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租金支付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一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免租期。2、租賃價格: 3、租金支付:4、租金調整: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房屋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和出租權,保證已征得全體業主同意,并接受業主委托代為管理之權利。
2、甲方在收到定金 日內,保證將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正常進場改造裝修及使用。
3、因本商業區需改造水電消防設施,甲方應協調開發公司準予使用水電,所產生的水電費用和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未能提供承租房屋的原竣工驗收合格書及消防驗收合格書,乙方承租房屋改造后的消防驗收工作甲方應予以協調,以達到相關部門要求的驗收標準。
4、合同期內,甲方保證該合同履行,保證不因產權人變化而導致租賃合同內容發生變更。
5、合同期內,甲方負責正常的房屋維修,如房屋因自然原因造成損壞或因重大自然原因造成毀損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代甲方修繕,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沖抵租金。在使用過程中因乙方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毀與甲方無關,則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確需要提前收回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負責管理水電總表,并保證水電的正常使用。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停水停電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該租賃房屋僅作為商業營業使用,用途具備合法性,不得作為他用,不得整體轉租第三方。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確需整體轉租房屋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與第三方單獨訂立協議,協議不得超出甲乙雙方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
2、鑒于商業區的水電消防需重新改造制作,乙方進場前的設計方案須征得甲方及消防部門同意后方可施工。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改造后的水電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委托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設計公司出具設計方案,經甲方同意后,再進行裝修。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4、合同期間,乙方確需特殊原因退房,應提前 月書面通知甲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等各項費用。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與甲方無關,但糾紛若與業主有關,甲方應無條件出面協調。
7、租賃期滿后,合同解除,乙方須及時將房屋及設施交回甲方并將經營的場所清理干凈,解除合同 日后如其內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余物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8、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租賃標的`物如因自然損壞,經乙方書面通知后,甲方不予維修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房屋產權人轉讓房屋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乙方拖延支付租金 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標的物如因自然損壞或因政府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
5、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合同自然終止。如乙方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第五條 其他
1、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則甲方不予退還;甲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合同因履行期滿或乙方按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時,甲方應退還所收取的定金。
2、乙方裝修如需改動房屋結構或用途時,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納 萬元作為拆墻動屋補償,合同免租期 個月內付給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不再負恢復原狀之責任。
3、合同有效期內,若有產權人轉讓房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之權利。
4、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投資改造的水電消防設施及裝修不折舊,也不得拆除。
5、本合同說明見附件,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并收到乙方 萬元定金后,將房屋交給乙方進行設計裝修;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的,每拖延一日按定金總額的 計算違約金。
2、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每拖延一日,按應付租金總額的 計算違約金。3、如因甲方對所出租房屋有權利瑕疵導致該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全部定金。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時,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應交租金總額的 作為賠償。同時甲方應賠付乙方水電消防設施改造及裝修總投資額費用的百分比按 年 月平均分攤數額賠付乙方5、若因甲方原因拒絕收房屋租金連續 個月者,應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應交租金總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
6、房屋租賃期間,產權所有人依法轉讓出租的房屋時 通知乙方,轉讓后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租房協議繼續有效,如果轉讓后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認同合同的有效性,甲方賠償乙方合同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的總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7、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租,必須提前 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額的 作為對甲方的賠償。
8、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損失,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賠償(含政府原因造成的因素)。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共 頁含附件 頁,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9
出租方:身份證:
承租方: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方將座落在門市房,面積平方米,出租給。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用期內房屋租金為每年元。交付方式為一次性交清。
第四條、租用期內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管理費等一切相關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破壞該承租房屋主體結構的。
第六條、租賃期間,如因房屋主體問題,需對該房屋進行修補,由雙方協商確定造成的原因,如不是方造成,由方承擔修理費用。
第七條、出租方保證在房屋租賃期間,該房屋使用權的完整性,保證沒有其他權利人或因該房屋產生的糾紛,如因此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由出租方退還租金并賠償損失。
第八條、合同期滿后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如出租方不再繼續出租房屋,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通知承租方。
第九條、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幣)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幣)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__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閑置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 )項解決
(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1
20__最新房屋租賃合同
轉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租賃____________河碼頭經營場地事宜訂立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租用的三堡碼頭部分場地轉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具體位置如下:自碼頭南面通道水溝北起向北至三層樓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運河南邊第一個纜樁起向北九十米到2號桅桿吊機操作臺邊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層樓通道以西至運河邊留做的8米寬的共用通道。同時,甲方應在租場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間底層的房間歸乙方辦公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年零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繳納: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萬元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計人民幣______萬元。租金的具體支付方法,參照甲方與____________河碼頭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付款條件,即: 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上述場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則由甲方按每天______元支付乙方違約金。
五、鑒于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乙方已與杭州______河碼頭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場地使用訂立租賃合同,乙方承諾如屆時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場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轉租給甲方。
六、本協議期限內乙方因經營需要在租賃場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設備,如遇國家、集體征遷,與甲方無涉,相關的補償由乙方按其與________河碼頭另行簽訂的協議處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送航運管理處一份,送三堡村一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2
甲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的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 租賃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房屋用途
甲方出租該房屋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協議在租期屆滿時自動終止。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須在租期屆滿3個月前向甲方申請。雙方就承租條件達成一致時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續約。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每月_____日支付。
第五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租期開始時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 驗收、交接與維修
1.乙方在接收該房屋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房屋,若認為該房屋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2.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和使用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房屋;同時,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進行修復。
第七條 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得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方。
第八條 裝修、維保與維修
1.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質量并承擔因質量和固有設施損壞的維修義務。
2.乙方應提供給甲方該房屋的裝修標準及設施狀況,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特色進行專業裝修,但不得破壞甲方原有之建筑結構、隱蔽工程等。乙方自行裝修該房屋并自行承擔一切因裝修所涉及的費用。
3.租賃期間內,如乙方因使用前述裝修、設施或設備而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失,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如因乙方使用前述裝修、設施或設備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九條租賃期間的費用
該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
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3天內予以更正,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租賃房屋平面圖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3
在房屋租賃中,可能出現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違約的情形。對于當初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如果約定的違約金比例的,如果出現了合同當事人違約的情形后,怎么確定違約金的具體比例?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認定
1、認定當事人約定的滯納金性質為違約金
由于受違約金兼有懲罰性和賠償性的影響。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違約金時,往往會采用滯納金來表述,這就需要法官對滯納金有所認識。但是,有這樣一起案件,法官認定: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付款按租金總額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過高,原告基于約定向被告主張20萬元的違約金從本案實際情況來看仍然過高,依法應予調整。因而較違約金兼有懲罰性而言,此認定使違約金的性質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所謂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征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屬于行政法調整范圍,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并且,發生在國家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雙方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滯納金在租賃合同中頻頻露面,是因為一些當事人受計劃經濟的影響,認為國家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違約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征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如果一旦發生糾紛,有一個法定的計算標準。但是,通過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則,肯定租賃合同當事人地位平等,在權利義務的分配上平等協商,肯定房屋租賃合同主體受平等的法律保護,滯納金應當退出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的約定。
2、認定所訂租賃物總值計算違約金
在租賃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計算辦法,常約定為按所訂租賃物的百分之幾或幾十計算違約金。顯然,這種約定存在問題,違反了公平原則。但是,對于雙方當事人的這種約定,法官將如何認定呢?有這樣一起案件,法官認定,承租人應按所訂租賃物總值的`20%賠償違約金給出租人。在這里,我們可以看出法官的認定顯得是那么不安,沒有回答何以可能。要知道,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是對租賃物的全面使用。出租人將租賃物的使用權轉移給承租人的同時,必須將租賃物的占有權也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合同成就的條件是:出租人的租賃物被承租人實際使用、占有、收益的事實。我們認為,法官應當對當事人的約定有所認識,從而排除對無效部分的認定。
3、當事人雙方約定合同為不完全履行,認定違約方賠償全部違約金
所謂不完全履行,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時,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全部履行因素進行履行的情況。這種情況在租賃合同案件中經常遇到。但是,當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不完全履行時,我們該如何認定呢?有這樣一起案件,當事人雙方約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屆滿后,承租人每月只給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費用。法官認定,承租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向出租人繳納70-80%的租金已構成違約,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額3%的逾期違約金。
4、否認當事人雙方的新協議認定原合同違約金
由于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確定的,于違約后生效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法官在認定當事人主張的違約金時,都離不開對當事人雙方所訂立合同的思維。但是,當雙方當事人因撤訴重新達成了協議(未約定違約金),一方當事人為另一方當事人賠償了損失(承擔了撤訴的費用),另一方當事人是否可依據原協議要求其承擔違約金?有一起案件,出租人曾向法院起訴承租人,后出租人向法院撤回對承租人的起訴。撤訴時出租人與承租人就給付租金的時間重新進行了約定,但未約定違約金。出租人第二次起訴到法院后,法官認定,承租人應按原協議賠償出租人的違約金。這種認定情況,對當事人簽訂了一份新協議就沒有意義了。相應地,與新協議相比,就會使出租人意外獲利。這樣的結果顯然損害了承租方一方的利益。
上文中就是關于房屋租賃違約金的約定比例以及認定房屋租賃違約金需要注意的內容。對于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比例民法中有具體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解決相關的房屋租賃糾紛中,也會參照相關規定進行執行。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上的在線律師。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友好平等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托管地點及約定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托管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戶型為______室______廳,樓層為______樓。
2、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房屋交付乙方托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乙方處理租賃期間所有事宜后,經甲方驗收并確認房屋無誤)收回。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付款方式為季付,支付日期為租金到期前______日之內。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人民幣)。托管期限截止后,甲方對房屋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預付______個月的房租,以后的房租支付時間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每期的租金由乙方以①現金形式或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為:
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上述戶名、開戶行、賬號準確無誤后簽字確認:
4、該房屋僅作個人居住使用,除特殊情況外,承租人不得在午休或夜間時段干擾鄰居及其他住戶的日常生活;乙方有義務對承租人進行管理,不得在房屋內從事傳銷、賭博、吸毒、詐騙、賣淫等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由乙方承擔所有法律后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托管期間發生的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電話、上網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時交納。如乙方及承租人需辦理上述事宜,甲方盡力協助其辦理相關手續。托管期限結束后(即房屋租賃期限結束),乙方及承租人須辦結上述費用并配合甲方辦理上述事宜交接手續。
6、政府規定出租房屋應繳的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照法律規定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并依法納稅,如因該房屋租賃問題產生的相關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二、房屋交割清單:(財產清單)。(詳情及之后增加附件、設施詳見附件)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托管房屋前,必須在甲方的監督下對房屋的結構及屋內物品進行檢查、清點。
2、乙方代甲方管理房屋及房屋鑰匙。托管期間,乙方必須定期對甲方的房屋進行查看并管理,以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及承租人原因發生事故、糾紛,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如產生房屋質量損壞,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房屋結構、上下水以及水、電、暖、天然氣、光纖、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合理局部改造,以及上述設施在托管期間出現非乙方及承租人原因致損,由甲方負責維修,也可委托乙方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上述設施出現人為損壞或其它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
4、托管的房屋如因產權、拆遷等原因發生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在其權限范圍內配合甲方合理解決上述糾紛。如由此造成乙方及承租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在合理承租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托管期間對房屋具有合理使用權,但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及現有設施;托管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允許不得擅自用自留鑰匙進入房屋,否則造成的糾紛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6、本合同期限未滿前,一方擬終止合同,需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守約方,并征求對方意見。托管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擅自終止合同。托管到期后,甲方若繼續出租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若不再續簽合同,甲方應給予乙方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的房屋租金按本合同規定計付。
7、乙方如因托管及承租人需要,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情況下進行二次裝修,但不得破壞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建筑穩定。租賃期滿后,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家具、設施均由乙方自己搬離; 7 日內不搬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自愿并認可由甲方獲得所有權,自由處置該財產;附著在天花板、地板、墻體、隔斷上的添置物,依法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四、房屋驗收及交接
1、甲、乙雙方共同到場交接房屋,乙方結清自己應承擔的所有費用后,給甲方交還鑰匙。
2、若房屋設施、設備有非自然損壞的情況,調查屬實后由乙方修復或賠償。
五、合同的更改、補充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更改、補充或終止。
2、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律、政策等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修改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則按有關法律、政策執行,若造成損失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后承擔。
3、乙方拖欠租金達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除了補交所欠租金外,應按應付額及實際拖欠天數向甲方支付銀行利息。
4、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或存在嚴重影響居住的因素,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已履行披露及提示義務后,乙方仍要求承租的情況除外),乙方須承擔解除合同前的租金,但不承擔違約金。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屋內固定設施,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若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守約方可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年租金總額的 %給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七、其他約定(如與上列條款的約定有沖突,以本條的約定為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爭議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信息
用于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位置: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
房屋建筑面積: __________平米。
二、房屋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含當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含當日)止。
四、租金
租金標準:每月人民幣 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每(月/季度/年)__________日前支付當__________(月/季度/年)房租。
五、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租賃期內,因乙方使用房屋或屋內設施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六、交房與退房
交房:甲方應于租賃期限開始時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雙方簽署交接手續后視為交付完成;雖未簽署手續,但乙方已經實際入住該房屋的,視為已經交付。
退房: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七、房屋改善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進行裝修,但對房屋(含墻壁等)本身沒有影響的家具、電器等添置由乙方自行決定、處理。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裝修方案應征求甲方意見。
八、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九、轉租
如經允許轉租時,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轉租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合同應對甲方承擔的支付租金等所有義務。
十、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根據法律與協議約定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絕的,仍視為已經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擔房租。租賃合同有效解除或終止,乙方仍拒絕交還房屋的,乙方應承擔房屋租金。
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維權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所有相關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地址和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方式,本合同載明的各方當事人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6
立房屋租賃契約人蔣(以下簡稱甲方),林x(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將自有的本市x路x號底層朝南的房屋壹間,租與乙方使用,特訂立租賃契約如下:
一、此房屋共20平方米,甲方租給乙方居住,租期xx年(自19xx年xx月xx日至19xx年xx月xx日),雙方協助商議定每月租金人民幣x元,每月由乙方于上旬以內付清,甲方收到租金時出具收據為憑。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過約定日期一個月內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按規定付清了租金,甲方不得在約定租期內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租房的要求。
二、甲方將放在此屋中的雙人床一張、五斗櫥一只、方桌一張、木方凳四只,掛燈壹只和房門上的司必靈鎖壹套,借給乙方使用,并于租期屆滿時與房屋同時歸還給甲方。乙方應負責保護上列各物以及門窗,墻壁的責任,如有損壞,應視其損壞程度,由乙方賠償。
三、底屋后屋為廚房,為甲方所有和使用。但為方便乙方的日常生活,甲方同意乙方在此屋內置放煤爐一只和小菜櫥一只,乙方可使用此屋中的自來水龍頭、水槽、方桌,可在此屋燒飯,做菜和洗滌衣物。雙方都要保持此屋清潔衛生。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與甲方共用電表和水表。電費照雙方所裝燈頭及使用燈泡的實際數量按經例計算,收音機、電視機、收錄機以及其他家用電器按各件規定的瓦數按比例折算、積壓自承擔應付的電費。南屋和北屋之間的過道公用燈壹只、廚房公用燈壹只,由甲乙雙方對半負擔。水費按雙方實有人數計算分攤,兒童和成人都照壹人計算。
五、底屋南屋之間的`過道,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但不得堆放東西,并須保持過道的清潔。
六、南屋前面的庭院,乙方可以用來晾曬衣服,夏天也可在此乘涼或吃飯,但保持庭院整潔,并不得損壞花壇和水泥地面。乙不得在庭院中增加任何建筑設備。
七、乙方在租賃期滿時,必須如期按原狀將房屋歸還甲方。如需延長租賃期,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另訂租約繼續租賃;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須如期交還房屋,不得借故拖延遷出日期。
八、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立租的人:蔣(簽名蓋章)
立租約人:林(簽名蓋章)
證明人:鄒(簽名蓋章)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出生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小區___號______樓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計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按______月交。每月月初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8
合同號碼: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委托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第二條 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租賃期自提單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_________個月的當天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滿_________個月支付_________次,共支付_________次,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定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后,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并負責在到貨后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托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后,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訛后,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并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_________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第四條 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說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租賃費劃撥至甲方帳戶。甲方在對外結算后,以原始發票金額為準開列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合同通知銀行向乙方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托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__的滯納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系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稅,進口工商稅、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_________,于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_________元的租賃項目,按_________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第五條 擔保單位及責任
為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為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第六條 租金
1.乙方應依照附表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租金;
2.前款租金根據附表規定的概算成本計算。但自甲、乙雙方與乙方選定的租賃物的供貨人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若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一致,租金以實際成本為依據重新計算。該實際成本包括甲方為購買及向乙方交付租賃物所支付的全部外幣及人民幣費用及其利息(利息自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起至租賃物完成交付之日止,以外幣_________%的年利率和人民幣_________%的年利率分別計算);
3.當租賃物的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一致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物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表》,告知乙方租賃物的實際成本及。該調整不屬于合同的變更或修改,自《租賃物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表》送達至乙方時,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即無條件承認該調整,以《實際租金表》中規定的日期、金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4.租金幣種為_________,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有關租金的匯率和利率風險有合同雙方各自承擔;
5.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_________天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須加收_________個月利息;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1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愿將區路小區號樓單元戶房屋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期為:_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元,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______元,先付后住。甲方保證此房產權清晰,無產權及債務糾紛。每期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繳納。合同終止前,無論是否續約,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不續租,應提前30天配合甲方看房,如不配合押金不退)。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___度,電___度,煤氣___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0
房屋租賃合同簡單范本「標準」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水電費、通訊費、治安費、保潔費等費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擔,哪些有承租方承擔。并且承租方作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規有效的稅務發票以免被稅務部門查處。下面是b整理的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簡單范本,歡迎閱讀! 篇一: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省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_____酒店式公寓的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街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酒店式公寓_________樓_________房(建筑面積、使用面積、裝修完整程度、家具設備及家居用品附后),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_________天。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優惠。 甲方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務;甲方保證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為乙方提供貴重財物的保管服務;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甲方承擔保密責任。
第四條 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
第五條 本協議于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押金后生效。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 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間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 租金標準租金優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積 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和網絡使用費用及送餐、托嬰、文印等特殊費用(費用標準另定)。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稅、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稅費。
第七條 乙方租住同一房_________ 天,付_________%房租;住_________天及以上享受_________%的優惠價。 乙方在入住期間,每月____日向甲方交納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須出具稅務機關監制的收租憑證。
第八條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九條 甲方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 乙方應正常使用并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條 乙方事先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內放置貨物;
2.不得更動公寓內的電線、管道位置;
3.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墻、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時內進行維修。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確需對公寓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經甲方同意,并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協議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兩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 協議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讓給
第三人。 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
第三人或與他人交換房間,須經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數不能連續計算。
第十七條 協議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協議無法履行;
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
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協議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后,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在遷離公寓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預付消費金的余額以及租賃押金:
1.在公寓內固定設施發生自然損壞或乙方愿意承擔人為損壞的費用時,由于甲方不能及時維修,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該公寓,且未能及時為乙方安排其他適當公寓;
2.乙方在公寓里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應的服務。
第二十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核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后,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余額和押金。 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 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本協議到期,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于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后,重新訂立新協議,原協議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協議。協議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公寓,在甲方還沒有與其他人簽訂協議前,乙方享有對同一房間的優先承租權。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于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計算。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協議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________倍。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本協議登記機關調解或向簽約地仲裁機機構申請仲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并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 地址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登記機關(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合同補充協議中,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
二、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的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甲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三、付款方式如下:付叁押貳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即____個月的租金,計__________元;乙方應于每
提前_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逾期15天不交納房租(由于乙方原因),則甲方有權非正常終止合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租賃關系正常終止時,甲方收取的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以乙方。
四、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設備、有線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并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六、房屋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2、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遭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房屋私自轉租或分租。
4、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內從事非法活動。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利用屋內電話申請任何通訊類型產品。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中途擅自收回該房屋的,在乙方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外,將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無息歸還乙方,另行支付相當于保證金額的違約金給乙方。
3、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需結清本合同內規定支付的費用,甲方扣除乙方已租住日期的租金后,將剩余租金歸還乙方,另甲方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作為偽約賠償。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市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連同補充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租賃使用的坐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產證為準)。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
2—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即租金起付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2、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驗收合格即視為接收該房屋。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費用
3—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3—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為一個付款期,乙方在每個付款期前天內,向甲方支付下一期房租。
3—3、該房屋押金為____個月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合同履行之保證金。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并已結清租金,電話費,水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后三天內無息返還乙方。
3—4、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3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單間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_個月。
第二條
單間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結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負擔,按時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等各種由租房者使用帶來的消費。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并通知甲方。如果沒有交清各種費用,包括房租費、水電費等,擅自離開,甲方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報案、起訴。租賃結束時,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雙方需當面檢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損情況,如有損壞,需按相關標準賠償。
第四條
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協議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第五條
單間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一個月的違約金。
第六條
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租房期間,發生液化氣爆炸、漏氣,插座、拖地線漏電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并提供相應的必備簡單生活設備,在房租費按時交納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納物業費。
第八條
就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憑期限
租賃期共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六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5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路_______室__。該房屋___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類型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
、
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元。。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內不變。自第__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____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承擔。
5-3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
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____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39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10-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十
一、其他條款1
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1
1-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____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1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1
1-4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1
1-5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1
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一、預租有關事宜
1-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使用有甲、乙雙方當事人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2甲方預租的商品房必須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后方可交付
1-3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后的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4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在房屋竣工后,以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準。
1-5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為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前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將坐落于____室;共6層第1層。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一次性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五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房屋出租用途
房子出租后,乙方只能用于居住,不得用來經營。如若用于經營,則必須另行商議租金。如若有違,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退還租金。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九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為押金。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非居住) 篇27
房屋租賃是日常生活最常見合同,但房屋租賃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有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于20xx年9月1日起實施生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審理有了更加明確司法解釋依據。根據解釋的精神整理出以下問題類型,以供在解決此類糾紛時有所參考。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因此,房屋租賃期限不滿半年的,可以是口頭租賃合同或者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期限在半年(6個月)以上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租賃合同。
①口頭房屋租賃合同風險較大。
當事人房屋租賃合同采取口頭形式的,發生爭議時要有其他證據證明。
②法律對長期房屋租賃合同(6個月以上)要求采取書面形式。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口頭房屋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明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
定期房屋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頭約定或者書面約定房屋租賃期限不滿6個月的;
(2)書面約定房屋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租賃期限不明確的房屋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書面形式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不論是否有證據證明,一律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2)約定不明確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并且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未明確約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3)事實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事實租賃合同推定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隨時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給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
①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并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②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③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義務?
(1)交付出租房屋的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義務:出租人應當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約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出租房屋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C、因維修出租房屋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房屋出租人承擔維修出租房屋義務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①以租賃期間承租人履行了通知義務為前提條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維修必要、維修可能為基本條件;
③租賃房屋毀損必須是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當事人沒有約定出租人不承擔出租房屋維修義務。
(4)、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權利瑕疵的,出租人應當保證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張對出租房屋享有權利而導致承租人不能對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義務。
①因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①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的范圍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瑕疵,且為承租人不知情的權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權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權利瑕疵,則不構成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租方違反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補救辦法:
根據合同法,出租人違反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的,承租人享有減付、不付租金的權利;根據《解釋》第八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①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②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③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4)、出租方對出租房屋的安全擔保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出租房屋安全擔保義務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出租房屋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違反出租房屋安全擔保義務產生承租人絕對解除權,該解除權不因任何事由受到影響。
6、承租人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義務?
承租人有正當使用出租房屋的義務,即應當按照約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質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
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標準有兩個:
①約定使用方法(首要標準):
A、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方法;
B、雙方補充協議約定的使用方法;
C、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質確定使用方法(次要標準):只有沒有約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確定使用方法。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7條規定,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條的規定處理。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耗的,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人對出租房屋承擔保管義務。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已盡妥善保管義務,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承租人能否對出租房屋進行轉租應當經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解釋》第15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轉租存在兩個房屋租賃合同:
A、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B、次房屋租賃合同:原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對次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行為負責。
《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出租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后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義務。
①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補充協議;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
③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
a、租賃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b、租賃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補救辦法:
(1)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限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為由解除租賃,必須給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說,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賃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為1年而非2年。
因拖延支付租金導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濟權利: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權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辯權的限制。
7、承租人、次承租人返還房屋租賃物的義務各有哪些?
(1)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騰房;
B。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逾期騰房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
8、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城鎮房屋,當事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建筑法》第61條第二款規定,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出租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城鎮房屋,違反《建筑法》第61條、《消防法》第10條的強制性規定,但是不論是合同法還是《解釋》均未將此種情形規定為合同無效情形。因此,不應當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①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②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城鎮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但是,《解釋》第2條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城鎮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城鎮房屋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審批的依法有效。
9、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農村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農村房屋是指鄉、村規劃區內的房屋。《解釋》第1條第二款規定,“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法律、法規對農村居民住宅設計、建設、驗收方面的規定,至今適用的仍然是1993年6月29日國務院第116號令發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農村居民房屋的設計、施工、驗收均缺少具體和嚴格的標準。
因此,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10、臨時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解釋》第3條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非法的臨時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除了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批準有效以外,均為無效房屋租賃合同。
11、房屋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有效?
《房地產管理法》第54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解釋》第4條規定,“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不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約定生效要件。
1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不得請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
13、“一房數租”情況下,如何確定承租人?
《解釋》第六條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一房數租”占有人優先→登記備案人優先→先成立合同優先。
14、因房屋租賃而發生的裝飾裝修處理辦法:
(1)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①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②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2)租賃期間屆滿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①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不得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
②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綜上述,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除另有約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裝飾裝修費用。
(3)、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①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②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A、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B、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C、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D、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15、什么是共同租賃權?
(1)共同居住戶的共同租賃權(共同居住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19條第一款規定,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準許。
(2)共同經營人的共同租賃權。
《解釋》第19條規定,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有權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共同租賃權限于共同居住戶、個體工商戶共同經營人或者個人合伙其他合伙人。
16、什么是“買賣不破租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解釋》第20條規定,“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據上述規定,“買賣不破租賃”是指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承租人有權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但是,“買賣不破租賃”受到約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買賣不破租賃”受當事人另有約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權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買賣不破租賃”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買賣不破租賃”受限制。
“買賣不破租賃”受到事先抵押權、事前查封和當事人約定的限制。
17、什么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解釋》第22條規定,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上述規定,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或者協議折價、變賣抵押的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時,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
①在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時,出租人負有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的義務。
②“合理期限”沒有明確規定。目前只有《解釋》第23條“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規定;《民通意見》第118條規定的“前3個月通知”已作廢。
18、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解釋》第23條規定,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解釋》第24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根據上述規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1)承租人怠于行使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A、出租人在拍賣5日前已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
B、出租人已經履行通知義務,承租人在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2)房屋共有人、近親屬購買權優先于承租人購買權:
A、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B、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
(3)善意但三人已經取得租賃房屋物權的:即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承租人怠于行使優先購買權、更高優先權人行使優先購買權、以及善意第三人確定物權的,承租人均不得請求優先購買權。
19、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能否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8條規定已經作廢,“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解釋》第21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上述規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
(1)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因此無效;
(2)承租人只能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隨著《民通意見》第118條規定的廢止,承租人無權請求法院確認違反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0、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1986年1月7日)規定,凡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上述規定仍是確定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權的有效意見。
(1)房屋租賃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2)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