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 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傭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
第八條 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ㄒ唬┘追轿慈缂s支付傭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ㄈ┘追竭`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ㄋ模┮曳教峁┨摷傩畔、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ㄎ澹┮曳綖榧追浇榻B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ㄒ唬┨峤弧 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蛴泄茌牂嗟娜嗣穹ㄔ浩鹪V。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