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的格式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稅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并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九條 關于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于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范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范圍內整潔衛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