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門面的租賃合同(精選3篇)
商鋪門面的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將位于_______對面_______旁邊_______的第_______間門面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_個月之前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該門面房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押金為_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現金形式給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簽定合同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時甲方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必須按時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_______%的違約金。
四、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五、合同期內,水、電費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部門的管理辦法處理。水、電設施出現問題,甲方可協調解決,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好所有的設施(含水、電、門、窗和下水道)及周圍環境,如有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房屋主體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七、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____萬元;如乙方違約則不返回押金,并由乙方賠償甲方_______萬元。
八、乙方應給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查看)和復印件(備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名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門面的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簽訂了《______租賃合同》 ,約定由甲方將 市 路 號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 年,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______租賃合同》 。
二、乙方在簽訂該協議后,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乙方不得損壞甲方原有基礎裝修,如有破損,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約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商鋪門面的租賃合同 篇3
房屋租賃是房地產交易行為的一種,出租人與承租人必須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可分為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房轉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賃合同的特點一般具有不約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標準由政府統一規定;而私房租賃合同的內容則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確定。
必備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標的物,即租賃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范圍、裝修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于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范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于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租賃期限。
寫清租賃期限的意義是:
(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
(4)承租人為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并收益。修繕的范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于出租人修繕范圍的設備。共有房屋的修繕應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負責,合理分擔修繕費用,不得互相推諉。承租人應協助出租人檢查、修繕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確實無力修繕的,可與承租人協商,由承租人墊款修繕;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經所在地房管部門勘察,確需修繕的,可由承租人代修。修房的墊款和代修的費用,可以抵扣房屋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8、轉租的約定;
9、違約責任。
什么情況下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有下列行為,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要續租怎么辦?
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關于押金
房客通常不會像對待自己的財產一樣愛護那些租來的東西。所以,押金就是對租房人的一種制約。
押金的金額一般是兩個月的租費,這是因為:
(1)如果租房者付不起一個月的租金,房東可以從押金中抽出這個數額的錢。
(2)如果在租用到期時,有任何重大的破損發生,房東可以使用剩余的押金作補償.
為防止到退房時雙方對房屋的原始狀態有分歧,租房者應該在租約簽訂之前做好預防措施。應該好好看看整個房間,檢查任何可能有問題的地方。
以下是一些必須仔細察看的地方:
*門鎖:它們是否易于開啟?房東是否在上一個房客搬走后更換了門鎖?
*煙霧報警器:房間里有沒有?是否工作正常?
*墻壁:有沒有記號、凹痕、劃痕、裂縫等等等?
*管道:有沒有生銹?
*漏洞:廚房的水槽底下、前門的邊上、天花板、以及整個浴室,檢查這些地方是否漏水。
*瓷磚:有沒有脫落?形狀有沒有受損?
*門:油漆是否均勻?有沒有記號、凹痕、劃痕、裂縫等等等?
*地毯:是否褪色?有沒有污點?
*涂料:是否平滑?有沒有剝落?
任何在將來會帶來問題的地方都應該被記錄下來。最佳方法是把這些地方都拍下來,并對所有的照片進行描述,然后房東和房客分別在記錄上簽名并標明日期。在簽訂租約前,應該要求房東寫下他是否退還押金的各種條件,以保證在租借合同中沒有允許房東以任何含糊理由抽取一定押金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