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十五 起重光大淵獻,盡旃蒙單閼,凡五年
乙巳,以安成王準為揚州刺史。
五月,戊寅,葬明皇帝于高寧陵,廟號太宗。六月,乙巳,尊皇后曰皇太后,立妃江氏為皇后。
秋,七月,柔然部帥無盧真將三萬騎寇魏敦煌,鎮將尉多侯擊走之。多侯,眷之子也。又寇晉昌,守將薛奴擊走之。
戊午,魏主如陰山。戊辰,尊帝母陳貴妃為皇太妃,更以諸國太妃為太姬。
右軍將軍王道隆以蔡興宗強直,不欲使居上流,閏月,甲辰,以興宗為中書監;更以沈攸之為都督荊、襄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興宗辭中書監不拜。王道隆每詣興宗,躡履到前,不敢就席,良久去,竟不呼坐。
沈攸之自以才略過人,自至夏口以來,陰蓄異志;及徙荊州,擇郢州士馬、器仗精者,多以自隨。到官,以討蠻為名,大發兵力,招聚才勇,部勒嚴整,常如敵至。重賦斂以繕器甲,舊應供臺者皆割留之,養馬至二千馀匹,治戰艦近千艘,倉廩、府庫莫不充積。士子、商旅過荊州者,多為所羈留;四方亡命歸之者,皆蔽匿擁護;所部或有逃亡,無遠近窮追,必得而止。舉錯專恣,不復承用符敕,朝廷疑而憚之。為政刻暴,或鞭撻士大夫;上佐以下,面加詈辱。然吏事精明,人不敢欺,境內盜賊屏息,夜戶不閉。
攸之賧罰群蠻太甚,又禁五溪魚鹽,蠻怨叛。酉溪蠻王田頭擬死,弟婁侯篡立,其子田都走入獠中。于是群蠻大亂,掠抄至武陵城下。武陵內史蕭嶷遣隊主張英兒擊破之,誅婁佩,立田都,群蠻乃定。嶷,賾之弟也。
八月,戊午,樂安宣穆公蔡興宗卒。
九月,辛巳,魏主還平城。
冬,十月,柔然侵魏,及五原。十一月,上皇自將討之。將度漠,柔然北走數千里,上皇乃還。
丁亥,魏封上皇之弟略為文川王。
己亥,以郢州刺史劉秉為尚書左仆射。秉,道憐之孫也,和弱無干能,以宗室清令,故袁、褚引之。
中書通事舍人阮佃夫加給事中、輔國將軍,權任轉重,欲用其所親吳郡張澹為武陵郡;袁粲等皆不同,佃夫稱敕施行,粲等不敢執。
魏有司奏諸祠祀合一千七十五所,歲用牲七萬五千五百。上皇惡其多殺,詔:"自今非天地、宗廟、社稷,皆勿用牲,薦以酒脯而已。"
蒼梧王上
△元徽元年癸丑,公元四七三年
春,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
庚辰,魏員外散騎常侍崔演來聘。戊戌,魏上皇還,至云中。
癸丑,魏詔守令勸課農事,同部之內,貧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無者。若不從詔,一門終身不仕。
戊午,魏上皇至平城。
甲戌,魏詔:"縣令能靜一縣劫盜者,兼治二縣,即食其祿;能靜二縣者,兼治三縣,三年遷為郡守。二千石能靜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遷為刺史。"
桂陽王休范,素凡訥,少知解,不為諸兄所齒遇,物情亦不向之,故太宗之末得免于禍。及帝即位,年在沖幼,素族秉政,近習用權。休范自謂尊親莫二,應入為宰輔;既不如志,怨憤頗甚。典簽新蔡許公輿為之謀主,令休范折節下士,厚相資給。于是遠近赴之,歲中萬計;收養勇士,繕治器械。朝廷知其有異志,亦陰為之備。會夏口闕鎮,朝廷以其地居尋陽上流,欲使腹心居之。二月,乙亥,以晉熙王燮為郢州刺史。燮始四歲,以黃門郎王奐為長史,行府州事,配以資力,使鎮夏口;復恐其過尋陽為休范所劫留,使自太洑徑去。休范聞之,大怒,密與許公輿謀襲建康;表治城湟,多解材板而蓄之。奐,景文之兄子也。
吐谷渾王拾寅寇魏澆河。夏,四月,戊申,魏以司空長孫觀為大都督,發兵討之。
魏以孔子二十八世孫乘為崇圣大夫,給十戶以供灑掃。
秋,七月,魏詔:"河南六州之民,戶收絹一匹,綿一斤,租三十石。"
乙亥,魏主如陰山。
八月,庚申,魏上皇如河西。
長孫觀入吐谷渾境,芻其秋稼。吐谷渾王拾寅窘急,請降,遣子斤入侍。自是歲修職貢。
九月,辛巳,上皇還平城。
遣使如魏。